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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新政策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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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州市人社局起草的《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廣州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關於明確2014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過渡期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對外公佈。這三個檔案,系統勾畫了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如何銜接、合併,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如何推進。

廣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新政策2014

3個檔案在廣州市人社局官網()可查詢,昨起至本月22日公開徵集意見。

最大亮點

●全面消除城鄉居民醫保差異

●實施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制度

關鍵詞1 城鄉合一

農村居民門診報銷額度翻倍

明年1月1日起,廣州市將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全面並軌,也就是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合二爲一。

目前,廣州城鎮居民醫保已經實現全市統籌,但新農合是各區獨立統籌,籌資標準、待遇範圍和標準均有差異。

兩種醫保合併爲城鄉居民醫保後,實行廣州市級統籌,統一政策、統一管理,基金統收統支。

目前參加城鎮居民醫保3類人羣和新農合參合人員的籌資標準均不同。制度整合後,調低城鎮居民醫保的非從業人員、老年居民的籌資標準,全體城鄉居民按統一標準籌資。

城鄉居民醫保實現了待遇標準統一。統一醫保乙類項目支付比例、住院起付標準、門慢費用支付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均統一標準。在校學生醫療保險待遇適當傾斜提高,與目前的待遇水平相銜接,非從業居民和老年居民由於個人繳費水平降低,個別待遇適當下調,下調的.待遇水平與其少繳費用水平基本相當,與原新農合參合人員保持一致。

醫療保險實現城鄉統籌後,農民就醫選擇範圍更廣,醫療保障範圍更大,報銷比例、封頂線普遍有所提高,享受的服務更爲便利。

廣州新農合併入城鄉居民醫保後,可與城鎮居民一樣享受門診慢性病及門診特定項目待遇;普通門診報銷額度由300元/年·人,提高到600元/年·人,未成年人每年增加到1000元/年·人。

關鍵詞2 個人繳費

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152元

廣州市人社局醫保處處長李程說,廣州將建立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同步調整的動態籌資機制,以上上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收入之和的平均數爲基數,個人的繳費比例爲0.5%,各級政府按繳費基數的1.2%予以補貼。

依照2013年的廣州城鎮居民人均收入42049元與農村居民人均收入18887元的標準,可計算出2015年廣州城鄉居民個人需繳的參保費用爲152元。參保人員可享受住院、門診特定項目、門診指定慢性病、普通門診以及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生育醫療待遇。

關鍵詞3 過渡銜接

繳費4個月享受全年醫保待遇

兩種醫保合併,帶來一個問題:目前,廣州城鎮居民醫保保障年度爲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新農合保障年度爲當年1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兩種醫保合併後,將以自然年度(即當年1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爲保險年度。今年8月底到期的城鎮居民醫保該如何繳費,才能完成到明年1月1日的過渡?

按照《關於明確2014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過渡期內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對城鎮居民醫保在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參保,按照去年參保標準的1/3比例繳納。

其中,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在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統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繳費標準爲: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40元,非從業居民200元,老年居民267元。

未成年人、非從業居民及老年居民等需在8月31日前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由於一些學生要在11月前才能完成學籍註冊手續,對在校生,可從9月1日起享受城鎮居民醫保,在2014年年底之前辦理好醫保繳費即可。

繳費成功後,按現有城鎮居民醫保政策,繼續享受相關待遇,直至今年年底。

“繳費打折,待遇不打折。”廣州市人社局有關人士介紹,由於個體差異和疾病不可預測性,這4個月,有人可能不住院,有人可能住院費用達到全年報銷最高額度,所以,對這4個月的醫保待遇標準,按照2013年年度待遇水平執行,以推進兩種醫保的平穩過渡。

關鍵詞4 大病醫保

10月或啓動城鎮居民大病醫保

目前,廣州職工醫保、新農合已實施了大病保險,但城鎮居民醫保尚未啓動大病保險。目前,廣東其他地市已實施或將於年內實施這項制度,廣州也擬於第四季度先實施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明年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2014年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的處理方式: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廣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與2015年度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合併計算,享受相應的大病保險待遇。

按照《廣州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明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醫保引入大病醫保,不需個人另外繳費,大病醫保保費從統籌基金中劃撥。

參保人全年累計超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費用,由大病保險金報銷70%;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過1.8萬元以上的,由大病保險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額爲12萬元。參保人連續參保2年以上不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3萬元。參保人連續參保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6萬元。

大病醫保引入市場機制,由商保機構承辦,並設定商保機構盈利率爲4%~6%,以招標結果爲準。超出約定盈餘率以上部分,全部向城鄉醫保基金返還;合同約定虧損率以內部分,其中的50%由商業保險機構承擔,其餘50%由城鄉醫保基金承擔;超過合同約定虧損率以上部分,全部由商業保險機構承擔。

大病醫保與民政救助,如何區分?

廣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解釋,民政困難羣衆社會醫療救助,是對大病保險報銷剩餘部分,再次給予報銷,進一步減輕困難參保人的醫療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