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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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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相對職工醫療保險而言的',其參保對象主要爲未參加職員醫保人員。現行長沙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較爲完善,居民醫保待遇越來越好,因此越來越多的長沙市民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那麼應該怎樣辦理參保手續呢?繳費多少呢?

長沙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指南

長沙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辦法

【承辦機構】: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公共服務機構

【諮詢電話】:0731-12333

【相關業務】:長沙居民醫保門診選點及改點

2014年繳費標準:個人繳納70元,其餘財政補貼,其中城鄉“三無人員”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爲1-2級的殘疾人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全額補助,城鄉低保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補助28元/人。

參保條件:未參加長沙職員醫療保險,且滿足如下條件之一:

1、長沙戶籍年滿18週歲非從業人員;

2、在長沙居住一年以上的外來工作人員;

3、在長沙購買房產居住一年以上人員;

4、駐長沙高校在冊學生;

5、駐長沙中小學、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在冊學生;

6、長沙戶籍未成年人;

7、具有本市準生證新生兒。

參保資料:

1、身份證、戶口簿;

2、工作證明(外來人員在長工作一年需提供);

3、房產證(外來人員在長購房居住一年);

4、準生證(新生兒)。

參保流程:

1、學生參保:以學校爲單位組織參保,由學校負責基本醫療保險費徵繳工作,於每年8月31日前繳納下一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2、居民參保: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公共服務機構組織轄區內居民以家庭爲單位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併到指定銀行辦理繳費。

【備註】:

1、長沙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用按年繳納,可以停止繳費,但是不予退費。

2、續保居民於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下一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高校學生每年8月31日前繳納下一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