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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東濟南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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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養老金上調、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一直都是大衆關注的重點,下面小編就爲大家整理了2016年山東濟南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政策,歡迎閱讀!

2016年山東濟南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政策解讀

2015年5月14日,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發基本養老金。

據瞭解,本次調整仍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普遍調整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爲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劃分爲7個檔次,月增加額爲30至90元;第三部分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退休(退職)人員201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增加。同時,對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適當傾斜,按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和年滿80週歲三個年齡段,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5年內剛達到70週歲、75週歲和80週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準表15年以下 30元16-20年 40元21-25年 50元26-30年 60元31-35年 70元36-40年 80元41年以上 90元。

濟南市,簡稱“濟”,別稱“泉城”,山東省省會、副省級城市,是山東省的政治、經濟、文化、金融、交通、會展和科教中心,解放軍七大軍區之一的濟南軍區總部及其領導機構駐地。濟南因境內泉水衆多,被稱爲“泉城”,素有“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的美譽,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史前文化龍山文化的發祥地之一。

濟南北連首都經濟圈,南接長三角經濟圈,東西連通山東半島與華中地區,是環渤海經濟區和京滬經濟軸上的重要交匯點,環渤海地區和黃河中下游地區中心城市,山東半島城市羣和濟南都市圈的核心城市。濟南已成功舉辦亞洲盃、全運會、園林花卉博覽會、中國藝術節等多項國際和國家級盛會。2015年第22屆國際歷史科學大會也將在濟南舉辦,標誌着這項世界盛會創辦一個多世紀後首次走進亞洲。

山東省濟南市68.15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上調。我們的工作人員昨天從市人社局獲悉,調整後的標準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1—4月份補發的養老金將爭取在4月底前發放到位。

調整後月人均養老金達到2489元,增幅11.76%

調整對象是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此次調整,在上年末的基礎上人均增加262元,調整後我市月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489元,增幅11.76%。

每人至少增加85元,調控不同水平人員增發額差距。

今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有新變化,主要由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增發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每人至少增加85元。其中,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定期生活費)乘以4%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上述3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但增加總額不超過240元。

部分退休人員按上述4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於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補足: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爲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上的,爲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計算的數額。

“往年我們都是按照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增加養老金,養老金1000元的按10%上調增加100元,養老金4000元的可增加400元,兩者增加的絕對額相差較大,如果繼續按照普遍增加10%的做法,養老金水平差距只會越來越大。”市人社局相關人士分析,按照今年的調整辦法,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增幅將確保達到10%以上,養老金水平較高人員增幅將會低於10%,但其增加的絕對額總體上仍然較高,透過這樣的完善,使不同水平人員增發額的差距不至於拉得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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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丁先生繳費年限40年,調整前養老金爲每月2500元。按照調整方案,每月增加40元,按繳費年限增加120元,再按4%的比例增加100元。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在3000元以下,按10%的比例爲300元。由於按4項條件所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300元,需補足到300元,因此,普遍調整後的養老金爲每月2800元。

對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爲準)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70元。

另據悉,對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參照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在此期間到達70、75、80週歲的高齡人員,比照本文高齡人員增發養老金的相關規定,從2015年7月1日起補差。

【案例】

仍以丁先生爲例,普遍調整後的養老金爲每月2800元,如果他年滿70週歲,再增發40元,達到2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