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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員工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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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的員工比較不穩定,要制定什麼試用期員工管理辦法才適宜呢?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試用期員工管理辦法,歡迎閱讀參考!

試用期員工管理辦法

試用期員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引導新員工快速融入團隊,融入企業,培養歸屬感,透過綜合素質和基本業務操作技能的培訓,使新員工的能力、知識、技能能夠快速適應崗位的需要。

第二條 定義

新員工: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且在試用期的新進員工,簡稱新員。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不含計件員工),控股子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 培訓內容及程序

第三條 管理職責與權限

一、公司力資源部職責

1、負責公司本部“公司級崗前培訓”;

2、負責公司本部、按管理權限招聘人員試用期適應性跟進;

3、負責公司本部、依招聘權限招聘人員試用期轉正考覈組織、審覈工作。

二、子公司人力資源部

1、負責所屬公司“公司級崗前培訓”;

2、負責按招聘權限招聘人員試用期適應性跟進;

3、負責按招聘權限招聘人員試用期轉正考覈組織、審覈工作。

三、用人部門(分管領導)職責

1、負責部門新員工“部門級崗前培訓”;

2、負責部門新員工“崗位培訓”;

3、負責部門新員轉正初評工作。

第四條 培訓程序及內容

一、 公司級崗前培訓

1、新員工到公司報到並辦好各項入職手續後,將進行基本的簡短的崗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作息時間、考勤制度、假期制度、公司組織結構、員工禮儀等。

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次新員工培訓班,培訓課程包括:

《企業發展史》: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發展歷程、公司組織架構、企業文化定向、企業文化故事等內容;

《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含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考勤管理規定、假期管理規定、員工行爲管理規範、保密管理規定、違規違紀處罰管理規定、行政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與執行細則、職業道德等內容;

《員工禮儀》:含員工個人行爲規範、職業道德與行業準則;

《基本技能》: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專業知識、營銷管理體系及OA辦公系統操作實務等內容。

二、 部門級崗前培訓

1、部門經理以下新員工,由部門負責人或新員工的直接上級主管爲新員工介紹部門同事、部門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及工作相關部門;新員工到相關部門瞭解熟悉工作時,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指定的部門骨幹員工,就部門內與新員工崗位相關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與輔導。

2、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由分管領導或指派專人負責,爲新員工介紹公司領導、部門同事、部門(系統)相關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及工作相關部門;新員工到相關部門瞭解熟悉工作時,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指定部門骨幹員工,就部門內與新員工崗位相關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與輔導。

三、崗位培訓

1、部門經理以下人員,到崗後當天,部門負責人須確定新員工帶教老師,帶教老師可爲部門負責人或部門骨幹員工擔任,負責在新員工試用期內進行全程指導;新員工帶教期間,公司將按特聘制度聘用帶教老師爲特聘員,享受特聘補貼。帶教老師應做好新員工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包括:

(1)有工作交接的,監督指導工作交接,確保交接完善,無重大遺漏項;

(2)崗位業務流程和基本業務知識;專業技能;有代表性的工作事例等;

(3)對業務的個人感悟和經驗;職業生涯發展的經驗和體會;行業資訊、人際網絡資源等;

(4)心態引導,使新員工擁有快樂工作、開心生活的積極心態;

2、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到崗由分管領導負責試用期內工作指導,指導具體內容包括:

(1)有工作交接的,監督指導工作交接,確保交接完善,無重大遺漏項;

(2)協助新員工完成試用期工作計劃擬定;

(3)每週定期與新員工進行溝通,解決新員工工作開展中碰到的`問題及困惑;

(4)心態引導,引導新員工適應企業文化,創造積極的工作氛圍;

四、適應期跟蹤

1、入職後第一週內:

人力資源部檢查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是否按方案規定的“部門級崗前培訓”和“崗位培訓”要求開展培訓工作,並訪談新員工入職後的感受和對工作、培訓指導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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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職後第三週內:

(1)訪談新員工對工作環境、企業文化、崗位職責等適應性,並填寫新員工適應性評估表及新員工崗位培訓反饋表;

(2)訪談新員工帶教老師及部門負責人,瞭解新員工入職後的綜合表現及崗位勝任能力評估,並填寫新員工適應性評價表;

(3)必要的時候,促使部門負責人、幫帶老師與新員工做輔導溝通和前期績效評估總結;並討論下一階段學習及工作重心。

3、入職後二個月內

(1)訪談新員工對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帶教老師所教內容掌握程度,對工作環境、企業文化、崗位職責的適應性;

(1)訪談新員工帶教老師及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瞭解新員工試用期內的綜合表現、崗位勝任能力及綜合績效評估,並填寫新員工試用期評估表;

(3)必要的時候,促使部門負責人、帶教老師與新員工做輔導溝通和前期績效評估總結;並討論下一階段學習及工作重心。

第三章 轉正考覈

第五條 轉正考覈

一、考覈內容

1、人力資源部門考覈:透過員工調查,包括上下級和同事間評價,試用期工作完成情況及日常表現等對員工進行評估;

2、部門考覈:由試用員工直屬上級對員工的工作職責、工作指標(目標)、工作知識技能、對本崗位的熟悉程度、管理協調能力(管理崗位)進行評價;

3、考評點側重:管理崗位側重於執行力、忠誠度、品德、計劃性、前瞻性、組織協調能力、管理能力等;一般員工側重於專業技能、執行力、工作態度、紀律性、主動性、學習能力、工作質量、改進與提高等。

二、試用期終止條件

1、提交的入職材料存在弄虛作假、欺騙、隱瞞等行爲,經查屬實者;

2、嚴重違反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工作不服從部門領導管理調配,在公司或部門內造成不良影響者;

3、試用期間被公司記大過及以上者;

4、經部門及人力資源部考覈不達標者;

4、觸犯公司相關制度中“關於解除勞動合同(辭退)”的任何一條規定。

三、轉正程序

1、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員工轉正約定,在試用期到期前一週,啓動轉正程序,試用期到期前一週,由員工本人提交試用工作總結及自評後交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就試用期考覈內容對試用期員工進行考覈,並簽署考覈意見;

3、員工轉正審批權限同員工招聘錄用權限。

4、對予以轉正的員工,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轉正面談發放轉正通知書,並記錄入檔;

5、對不予透過轉正的員工,應書面通知終止試用決定,並協助完成離職手續辦理。

第四章 其他

第六條 公司原有相關規定與本規定內容發生衝突的,以本規定爲準;

第七條 本辦法由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並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公佈日起開始實施,此前《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同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