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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找工作如何防範求職陷阱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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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求職的過程中會經常遇到一些求職陷阱,那麼如何防範呢?》本站小編整理了如下內容給大家解答,快來看看吧。

2016找工作如何防範求職陷阱技巧

找工作如何防範求職陷阱

如何找工作,如何防範職介陷阱,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每一位求職者都關心的問題,對此,本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提醒求職者,要慎重求職,謹防欺詐和陷阱。

當心“三無”黑職介

市勞動監察總隊執法人員發現,目前很多“黑職介”對求職者收取所謂“上崗費”,金額在300元至4000元不等,遠遠超出了物價部門所規定的中介費限額,而市物價部門關於中介費的規定中,根本沒有“上崗費”一說。

勞動監察部門提醒徘徊在這些“黑職介”周圍的打工者,透過職介機構求職時,一定要看清楚職介機構是否有勞動部門核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尤其要注意經營證照的營業範圍中包不包含職業中介業務。與用人單位直接聯繫時,要看單位是不是給辦理相關證件、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強辨別能力,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當心“搜刮式試用期”

有一家飯店,一次招聘了80名服務員、洗碗工和收銀員,招聘時規定薄薪試用3個月,期滿加薪。然而不到3個月,大部分人員就都被解僱了。隨後,該飯店故技重演,再次使用“廉價勞動力”,試用期變成了企業對用工人員的“搜刮期”。

而這些企業解僱人的理由大多來自其單方面的苛刻條件,如規定節假日不得休息、不得請假等等,至於勞動保險、醫療保險更無從談起。

當心口頭協議兌現難

在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接到的投訴中,對“口頭協議”的投訴佔大多數,它讓求職者有苦難言。在最初求職時,有些求職者認爲,反正試用期不過兩三個月,口頭協議就行了。但那些存心欺騙求職者的老闆則利用這兩三個月的試用期來讓求職者“廉價勞動”,隨後便以試用期表現不好等藉口把求職者炒掉。至於這段時間的工資,由於僅僅是口頭協議,很容易出現糾紛,給多少工資似乎全靠老闆的“施捨”。爲此,勞動部門提醒勞動者,只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纔能有法可依。

大膽投訴不必有顧慮

據勞動保障監察人員介紹,近年來,在受理的舉報投訴中,60%的人不敢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繫電話,他們主要是怕用人單位打擊報復。實際上,這種顧慮是沒有必要的,對於勞動違法行爲的舉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都有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都有權進行投訴和舉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監察員有義務保護舉報人,爲舉報人保密。

如果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被騙,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撥打12333舉報。

常見求職陷阱:

陷阱1、不透過正規的渠道招聘。

人員招聘是單位的一項重要工作,是企業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單位對該項工作是非常重視的,會派專人透過正規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備的就把自己的簡歷等材料交給單位。

陷阱2、要求應聘者交納“保證金”等費用

剛參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現一個不熟悉的單位提供高薪酬時,畢業生就應該引起注意,因爲不少不法人員企圖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騙取畢業生所謂的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等。在當前的就業形勢下,畢業生千萬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獲得高收入,對有些單位提出的所謂押金,培訓費,服裝費要敢於說不。

陷阱3、要求應聘者介紹他人加盟

有些大學生因被騙而涉足非法傳銷,到頭來後悔不已。因此,畢業生在求職的過程中如遇到非類似單位對你非常主動,把加盟後的前景說的異常振奮人心,並要你介紹朋友和同學一起加入時,就要想想這句老話:天上時不會掉餡餅的。

陷阱4、不簽訂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傳遞畢業生人事關係的依據,如不簽訂就業協議,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戶籍等人事關係就無法轉入工作單位及所在的城市。而這些關係的辦理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如辦理社會保險,購買經濟使用房,評審職稱等。因此,單位不予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的工作,生活,職業發展是不利的。畢業生應主動要求用人單位解決這些問題,並透過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協助辦理人事檔案,戶口等關係的接收。

陷阱5、不將承諾寫入合同

用人單位對招聘中的內容並非必須承擔履行義務。作爲畢業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兌現招聘廣告中的承諾,最好將這些承諾寫入雙方的勞動合同條款中,由勞動法的約束力來督促用人單位向畢業生履行承諾。

陷阱6、竊取應聘者的私人資料或作品

企業以選人爲名,在筆試、業務考察等環節中讓求職者撰寫策劃案、翻譯文章,而這些都應是公司員工的本職工作。除了把求職學生當免費勞力外,學生在簡歷中把自己的畢業設計和研究理念寫得一清二楚,也讓不少企業坐享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