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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如何防範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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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找工作,如何防範職介陷阱,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每一位求職者都關心的問題,對此,本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提醒求職者,要慎重求職,謹防欺詐和陷阱。

找工作:如何防範求職陷阱

 當心“三無”黑職介

市勞動監察總隊執法人員發現,目前很多“黑職介”對求職者收取所謂“上崗費”,金額在300元至4000元不等,遠遠超出了物價部門所規定的中介費限額,而市物價部門關於中介費的規定中,根本沒有“上崗費”一說。

勞動監察部門提醒徘徊在這些“黑職介”周圍的打工者,透過職介機構求職時,一定要看清楚職介機構是否有勞動部門核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尤其要注意經營證照的營業範圍中包不包含職業中介業務。與用人單位直接聯繫時,要看單位是不是給辦理相關證件、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強辨別能力,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當心“搜刮式試用期”

有一家飯店,一次招聘了80名服務員、洗碗工和收銀員,招聘時規定薄薪試用3個月,期滿加薪。然而不到3個月,大部分人員就都被解僱了。隨後,該飯店故技重演,再次使用“廉價勞動力”,試用期變成了企業對用工人員的“搜刮期”。

而這些企業解僱人的理由大多來自其單方面的苛刻條件,如規定節假日不得休息、不得請假等等,至於勞動保險、醫療保險更無從談起。

當心口頭協議兌現難

在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接到的投訴中,對“口頭協議”的投訴佔大多數,它讓求職者有苦難言。在最初求職時,有些求職者認爲,反正試用期不過兩三個月,口頭協議就行了。但那些存心欺騙求職者的'老闆則利用這兩三個月的試用期來讓求職者“廉價勞動”,隨後便以試用期表現不好等藉口把求職者炒掉。至於這段時間的工資,由於僅僅是口頭協議,很容易出現糾紛,給多少工資似乎全靠老闆的“施捨”。爲此,勞動部門提醒勞動者,只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纔能有法可依。

 大膽投訴不必有顧慮

據勞動保障監察人員介紹,近年來,在受理的舉報投訴中,60%的人不敢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繫電話,他們主要是怕用人單位打擊報復。實際上,這種顧慮是沒有必要的,對於勞動違法行爲的舉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都有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都有權進行投訴和舉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監察員有義務保護舉報人,爲舉報人保密。

如果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被騙,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撥打12333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