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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集體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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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主義是主張個人從屬於社會,個人利益應當服從集團、民族和國家利益的一種思想理論。下面小編想跟大家談談中國式集體主義。

中國式集體主義

熟人社會的關鍵:成爲“我們”

中國被稱爲熟人社會,我們在做事前,最好要找人、拉關係。這種拉關係,其實就是透過熟人將你接納到別人的自我中去。沒有做到這一點前,別人可能對你冷冰冰,做到這一點後,別人對你的態度會好很多。這是一種自然的轉變,意味着你從一個陌生人進入了“我們”的共生關係中。

這其實暴露出了我們國人作爲巨嬰的一個特點。

不自覺的的進行劃分,自我疆界內的,就是好的、善意的;自我疆界外的,就是壞的、敵意的。

處於共生心理的人,必須不斷劃分“我們”和“他們”。我們就是好的,他們就是壞的,需要防備。我們的一切存在方式(例如習慣等)都是好的,他們的一切存在方式都是異端。如此一來,不管我們的自我疆界延伸到哪裏,都是在追求共生。

理想狀態就是超越共生心理,這時候世界就變成了“我們”和“你們”:我們的存在是合理的,你們的存在也是合理的。

我與非我

用更準確的話來說,對於嬰兒和巨嬰,共生還意味着:世界並不是我和你,而是分裂成我和非我。

將世界分裂爲我和非我,是很嚴重的現象。——你屬於“我”,我們在一個共同體內,要不然,你就是“非我”、“非人”。我完全感受不到你和我是同樣的生物。相反,我會覺得你是敵人,又因爲你是“非人”,所以我攻擊你的時候毫無心理障礙。

舉一個實例:

2013年,61歲的廈門男子陳水總在當地製造公交縱火案,燒死47人,重傷幾十人,因爲有報道稱,陳水總多次找相關部門,但遇到了阻礙,纔會做出這種行爲。於是,網上竟然出現了一片同情之聲,甚至將其視爲英雄。

或許部分人覺得,自己也是社會權力體系的 ,所以對陳水總抱以病態的同情。

可陳水總的心理令人納悶,既然他對權力部門不滿,爲何不將憤懣對準他們,反而轉向公衆?

陳水總自以爲是權力體系迫害了他,實際卻是他一直在仇恨整個外部世界。

社會權力體系的公信力有很大問題,政府的任何解釋都令人懷疑,但民間的社會想象系統也很有問題,總有強烈的被迫害感,如果有任何悲劇發生,最讓人接受的解釋就是:這是權貴幹的。即,一個掌控一切的迫害性系統製造了一切問題,受害者都是很可憐、很正確的。

陳水總事件後,網上的類似解釋總能贏得一片贊同。

現在對於很多人而言, 已本能的將社會權利體系視爲“他們”,而將任何挑戰權利體系的人視爲“我們”,於是不分青紅皁白的對“我們”施以同情。

不要輕易背叛“我們”

共生心理驅動下,發生緊急事件時,我們常常不會首先關注事件本身,而是首先區分“我們”和“他們”——即共同體內部,共同體外部。即便事實上你錯了,可你是“我們”的.人,那就支援你,如果你是“他們”的人,就攻擊你。(比如王治郅“背叛”籃協事件)

不要自絕於“我們”,這是中國式生存之道。

哪怕事件再緊急,如果想不得罪共同體,最好不要急於去和“他們”建立聯繫,不要向“他們”求助。

作爲中國人,我們深切懂得這一哲學。所以當羣體事件發生後,懂規矩的國人都儘可能不和外國媒體打交道。

這是可怕的中國式政治,懂得這一點的人,會在緊急事件發生時先區分敵我,然後才解決問題。否則,你會發現,一旦得罪了你所在的共同體,那麼整個共同體都會對你採取敵對措施。

巨嬰們玩的家庭政治,就是這麼一個玩法:低級、複雜、極端、可怕。

只有“我們”,不能有“我”

集體主義,一言概之——只有“我們”,沒有“我”,也沒有“你”。

可以說集體主義可以形成這樣一個道德意識:爲集體努力是對的,反集體就是錯的,特別是,想彰顯個人主義的更是大錯特錯。

在我們這個文化下,如果你有理智,就不要直接彰顯自己的私慾和自我中心。集體主義集體中,你必須低調。除非用一種方式高調——成爲中國式好人(你的所作所爲都是爲了集體和別人)。

正因爲此,陳遊標可以秀付出和奉獻,而王治郅只能淪爲大逆不道。

集體主義環境下,個人的身,必須奉獻給別人或集體,這樣才叫仁,才被承認。如果有私心,必須低調,在黑暗中給自己謀取什麼。

由此導致的,就是表面上大家都講仁義,而私慾卻氾濫成災。

集體主義社會,滿足的,其實就是大家長一個人的巨嬰式的全能自戀。

共生心理中,表面上的一個表達是“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所以“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一切都是我們的”。可實際上到底是誰在支配我們的資源?自然是大家長,或者集體中相對有權利的那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