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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路上關於陷阱的那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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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騙取財物

求職路上關於陷阱的那點事

最常見的一種騙取錢財的方式就是繳納培訓費。以錄取作爲誘餌騙取培訓費已經屢見不鮮了,但是仍有畢業生因爲求職心切,掉入此類陷阱。這類陷阱外表看上去就是好運的到來,這份你應聘的職位彷彿就是爲你量身定製的。一切都沒有問題,只是在上崗之前需要你參加培訓繳納一些費用。或者在你辛辛苦苦幹了一個月後讓你繳納,如果不交就沒有了試用一個月的薪水。一般正規公司在培訓方面是由公司承擔的,並不需要應徵者個人繳納。但缺乏社會經驗的應屆畢業生一心想着好好表現而忽略了對公司的瞭解,往往會掉到這類的陷阱裏。

也有豐厚的待遇條件誘使你簽了入職合同,這時候一些所謂的各種費用又出現在你面前。剛剛走出校門的大學生對自己的'未來都是充滿了憧憬和希望。人在年輕的時候往往免不了眼高手低,都希望自己有份高薪的工作,有些用人單位就是抓住了這一點,以豐厚的待遇吸引應聘者,然後又以各種不達標爲理由扣取應聘者的薪水。再或者打着體檢的旗號和不法醫院勾結,等你繳納了體檢費後稍微檢查下,就讓你回家等通知,然後以不合格等理由給求職者帶來了經濟損失。等等這類手段都只有一個目的—讓你掏錢。

二、騙取個人資訊

現在網投是求職者投遞歷的主要途徑之一。求職者把自己的個人資訊發送給一些網站的招聘方以獲得面試機會。這時候普遍忽略了對招聘方資訊真實性的驗證,海量的投遞簡歷成了普遍現象。有些虛假招聘資訊就趁此而入,騙取應聘者的個人資訊。

有些人一時不太明白,騙取錢財可以理解,騙取資訊有什麼用呢。其實回想一下你就會發現,可能你有時會接到一些中介的電話,推銷東西的電話,可能這些東西根本不是你想要的,你從來沒有留下過聯繫方式,他們卻能聯繫到你,甚至知道你其他的情況,然後不斷的騷擾你打擾了你的生活。更有甚者,打着招聘的幌子,騙取應聘者的個人資料後,假冒他人身份申辦銀行信用卡,然後惡意透支。去年在上海就有一個犯罪團伙運用如此詐騙手段詐騙了四十七萬元,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從現在的情況來看,人才市場供大於求,一個招聘職位便可引來無數簡歷,其中大部分簡歷都被隨處遺棄,一些用人單位會賣給保險公司發展客戶。一些商家還和招聘單位聯繫,獲取他人資訊以拓寬銷售渠道。這些情況都加劇了應聘者個人資訊的嚴重泄漏。

三、騙取低廉甚至免費的人工

最難以防備的職場陷阱就是利用試用期的騙局了。在試用期是大多數用人單位新人入職的第一步,時間長短各有不同。這是很正常的一個現象,也是勞動法律法規所允許和認可的。但是也存在着有些企業利用大學生不瞭解有關的法律法規而非法延長試用期,變相地騙取廉價的勞動力。有些職位招到人以後,卻依然對外公開着招聘資訊,這一點就需要應聘者注意了,看看是否瞭解了相關企業的資訊。以徵用勞動力爲直接目的的招聘陷阱就會出現惡意剋扣薪水,一到轉正就會辭退。這種情況往往出現在用人單位和應聘者之間並沒有籤勞動合同就開始了試用期。試用期的結束也結束了低廉勞動力的利用。

在試用期後,以考覈不達標等各種理由辭退求職者,還把責任推到求職者身上,求職者往往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但是用人單位又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或者以給求職者機會爲由,發很少的薪水來繼續榨取廉價勞動力,熬不過的新人會離開,但是又會有不知情的求職者繼續補上來。更有甚者以能力考覈爲由騙取免費的勞動力。

除了以上列舉的騙局,還有合同陷阱、皮包公司、虛設職位、誇大實力等職場騙局。畢業生在求職時,一定要先了解相關法律法規。覈實應聘的公司真實情況,確定規模和用人需求等再去投簡歷和麪試。不要輕信口頭許諾,書面擬定試用期事項。多向前輩取經,吸取前車之鑑。總之,求職多用心,學會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