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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路上須警惕這五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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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六七月就業高峯的來臨,畢業生開始爲求職而奔波忙碌。

求職路上須警惕這五大陷阱

險入“傳銷道”

實例:小王是中北大學通訊專業的畢業生,即將畢業時,小王將求職資訊發到了幾個大型人才網。資訊發出不久,廣州一家電子公司給他打來電話,說他的情況符合條件,想對小王進行深入瞭解,近半小時的通話,對方不停地就組織過什麼活動提問。通話結束時,對方留下了公司網址。掛掉電話後,小王立即瀏覽了該公司網站,瞭解到該公司是銷售電腦配件的。小王對技術員的職位相當滿意,3天后,他主動撥通了該公司的電話,對方說正要聯繫小王進行面試,嘀一聲電話錄音開始……小王順利“闖”過面試,並與公司談妥了3000元的月薪。公司要求小王一個星期內必須到廣州報名。就在上火車的前一晚,小王在網上無意搜到了一則消息,“一個畢業生應聘到廣州一家電子公司後,被公司人員安排到一間封閉的小屋內,強迫其接受傳銷知識,畢業生砸破了玻璃才逃離”,相似的求職經歷把他嚇出一身冷汗。

建議:市就業指導中心的賈主任提示:若接到不熟悉或未投簡歷的公司的面試通知,應先向有關部門查詢、覈實該公司的真實情況,再去面試。若一個單位長時期刊登同樣的廣告,說明該單位可能在用人方面存在一定問題。

被扣“身份證”

實例:某高校法律專業的大專生小李即將畢業,爲了儘快還清助學貸款,小李找到了一家職介中心,希望儘快找一份高薪工作。職介以介紹工作爲由,將小李的身份證等證件扣了下來,給小李介紹了一個跑長途貨運的工作。可小李看過工作環境後,發現與職介描述的相差甚遠,便要求職介退還他的身份證等證件,可職介卻提出讓小李給他們800元的介紹費,才能拿回抵押的證件。無奈下,小李報了警。

建議:市就業指導中心賈主任告訴求職者,找工作儘量到正規的招聘會,如各大高校每年定期舉辦的招聘洽談會。切記,不要將自己的任何證件交給職介或用人單位,也別將自己身份證號等重要資訊透露出去。

 收取“保證金”

實例:小李是陝西某師範大學的漢語言文學專業的`畢業生,不久前她回到太原老家找工作。在一次大型招聘會,她看到了某培訓機構招聘中文教員的廣告,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爲每月800元,轉正後每月底薪1000元,同時有代班提成。小李覺得能找到與專業對口的工作很不容易,便毫無猶豫地投了簡歷,參加了面試、筆試。然而,簽約時,公司卻要求她交納3000元的保證金,說是避免她在短期內跳槽,保證金在兩年後返還。

建議:市勞動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稱,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不得有欺詐行爲或採用其他方式謀取非法利益。而且,根據《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向求職者收取費用的用人單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給求職者造成損害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騙交“培訓費”

實例:師範專業應屆畢業生小智,與不少同專業的畢業生一起參加了某保險公司下屬培訓中心教員的招聘考試,小智很快透過了筆試,並順利參加了面試。一番面試後,公司已經決定錄用小智。但是,被錄用之前,小智要先進行保險業務培訓,並要小智掏100元的培訓費,小智感到納悶,應聘的是教員職位,可爲何要參加保險業務培訓,公司對此解釋爲新來的員工都要到公司基層鍛鍊。

建議:市就業指導中心賈主任說,以錄取作爲誘餌,騙取培訓費已是屢見不鮮了,但仍有畢業生求職心切,掉入此類陷阱。根據規定,一般正規公司會向求職畢業生說明試用期,即使求職者在試用期沒有透過,也會得到相應報酬。至於培訓費,一般由公司擔負。

“高職”作誘餌

實例:小王是某理工大學計算機專業的畢業生,他和同學一起應聘一家頗具規模的保險公司的網絡管理員職位。透過遞交簡歷、筆試、面試後,他們被錄取了。然而,一到公司,公司便要求他們進行爲期一個月的保險業務培訓,隨後,公司讓他們拉業務,而且,之前許諾的工資待遇也完全變了樣。對此,公司解釋說新人都應熟悉公司業務,到基層去鍛鍊一下,小王這才意識到自己已掉進了招聘陷阱。

建議:市就業指導中心賈主任說,求職時要搞清楚職位的具體內容,仔細分析,詢問工作細節。某些用人單位提供的職位,常常冠以好聽的頭銜,卻強調無需經驗,這裏面肯定大有貓膩。有一些招聘單位雖在招聘廣告中列出要招聘的多種職位,其實這些職位都是做業務的,甚至沒有底薪。

採訪結束時,有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有這些遭遇的畢業生不在少數,在強大的就業壓力下,許多畢業生一看到招聘單位打着高薪、高職的招牌後,便迫不及待地投簡歷、參加面試、籤合同。有的被騙後,忍氣吞聲,還有的因繳納違約金而負債累累。他們希望求職者在對招聘單位有疑問時,應及時到學校的就業指導機構或市就業指導中心諮詢和反饋情況,獲取幫助,切忌盲目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