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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別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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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前幾天接了個電話,號碼是0751-8907244,說是臺灣的國際航電股份有限公司大陸區的招聘,給的福利待遇很誘人。我在投遞了簡歷的第二天又打過來要進行遠程口試。昨天接到他們的擬錄用通知書通知去報道,報道地址是廣東省韶關市曹屋康莊路8-10號。我打0751-114查詢,該電話並沒有進行註冊。並且在百度搜尋臺灣的國際航電大陸地區招聘搜不出任何內容。害怕上當,那位韶關的朋友知道這個事情是真是假的?謝謝了!!現在的招聘搞的我們這些大學生都不敢隨便相信了,尤其是外地的。我是陝西的。希望知道的給個參考意見,謝謝了。

如何辨別求職陷阱??

A:瞭解一些常見的招聘陷阱,提高自己的防範意識,哪有就能很好的避免求職陷阱了:

中國職場七大招聘陷阱

《北京娛樂信報》聯合智聯招聘在上週進行了一場有關招聘、職場維權的大調查。在爲期十天的調查中,共有2000名職場人蔘與了調查,其中男性佔到34.1%,女性佔到了65.9%。在對於求職者是否遭遇過招聘陷阱的調查中,有55%的被調查者都表示自己曾經被“坑”過。這與去年智聯招聘所做的3-15專項調查中所顯示的70%受害者比例相比,情況略有好轉,但仍不容樂觀。

傷害一:工作當誘餌 騙人先掏錢

★數據支援:在調查中,有關求職者遇到的各種招聘陷阱中,收取費用的情況最多,佔了27%。收取費用陷阱是指在求職過程中收取求職者各種費用,如風險押金、培訓費、服裝費、建檔費等。

★經典案例: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王宇說,3月7日下午開啟自己的郵箱時,發現了一封來自廣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來信,大概意思是:企業看到他的個人簡歷之後十分滿意,已決定錄用他,併爲他建立了個人檔案,今年畢業之後即可到該公司上班,工資待遇每月3000元。但公司先要向他收取200元的抵押金,讓儘快匯到公司的賬號上。

“當時看到要交抵押金時,我確實猶豫了,但是轉念又一想,不能因爲200元錢而失去這麼好的機會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錢匯過去了。當我在9日打那個公司的電話詢問錢是否到賬時,發現所有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佔線,就是聯繫不上。”王宇說。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指出,凡是那種簡單聊幾句就同意留下試用並要交一些押金的公司往往都是看中了此“財”而非彼“才”,求職者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據中關村人才市場會展部經理劉禹先生介紹,目前不少房地產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就玩這樣的貓膩。他們經常打着入職培訓的旗子,收取幾百元甚至更多的培訓費用,求職者在培訓結束後幹不了幾天就被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辭退,且不返還培訓費。

★應對措施: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家楊志剛律師提醒求職者,早在1995年,國家就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嚮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另外,在求職過程中,首先要對求職目標公司的真實性進行覈實。而且,遭遇詐騙後要及時報案,不能抱着認倒黴的心態而聽之任之,這樣不僅本人的損失難以挽回,也會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

傷害二:招聘是幌子剽竊你作品

★數據支援:此次調查結果顯示,有23%的被訪者遭遇過智力陷阱,也就是說他們的勞動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爲由而順利竊取。

★經典案例:北京市某職業技術學院廣告專業畢業生劉濤,半年前在招聘會上看中一家廣告公司。這家公司要求應聘者每人寫一份不同產品的廣告策劃文案,包括服裝、飲料、小家電等。招聘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對所有上交的作品進行比較,最終選兩個人。

劉濤領到的是一種功能飲料在北京市場推廣的策劃案,內容包括廣告語、戶外宣傳畫、電視廣告創意及市場推廣活動的詳細計劃。劉濤用了一週時間交了自己的策劃方案,但至今招聘方都沒有宣佈招聘結果。劉濤表示:“儘管懷疑人家騙取自己的點子,但如今工作不好找,要是策劃案真被‘白用’了,也只好自認倒黴。”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表示,智力陷阱則是指以考試爲名無償佔有程序設計、廣告設計、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現在招聘過程中的騙取“智力”很常見。這種堂而皇之地佔有他人的勞動成果,性質更爲惡劣。而廣大求職者要具備慧眼,多加小心。

★應對措施:楊律師告訴記者,在不能判斷招聘單位真實意圖,又想取得工作的情況下,需要對自己的勞動成果進行保護。

一、提交策劃案等勞動成果時要準備兩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單位簽字確認,以便將來能夠證明勞動成果內容。

二、提交策劃案時附上《版權申明》,並要求招聘單位簽收。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劃案各種版本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作者劉濤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劃案或者將本策劃案轉借他人,亦不得隨意複製、抄錄、拍照或以任何方式傳播。否則,引起有礙作者著作權之問題,將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傷害三:主辦方鬆心假資訊蒙人

★數據支援:此次調查中,27%的被調查者認爲招聘中存在虛假資訊。

★經典案例:這幾天,針對大學畢業生的專場招聘會一場接着一場,記者在最近一場招聘會現場看到不少學生都被鋪天蓋地的招聘資訊看花了眼。

北京聯合大學的李京晶同學以前在一場招聘會上給一家諮詢公司投了份簡歷,沒過幾天就通知她去面試,結果卻成了公司市場調研的對象。試卷上的題目除特長、愛好外,還問喜歡用哪個品牌的洗髮水、透過何種途徑瞭解該產品等。她向負責招聘的人員提出質疑,對方回答說:“這是企業的招聘程序。”李京晶氣憤地跟記者說:“我是後來才意識到遇到了虛假招聘。其實他們並不是真的想招人,而是透過這種手段宣傳公司做廣告。”

★專家破案:劉禹告訴記者,企業之所以這麼做,因爲招聘廣告有隱性宣傳的作用,可以讓人感覺到這個企業很有發展潛力,因爲當一個企業需要招聘很多人時,在求職者心目中,這個企業無疑會被認爲是一個正在蒸蒸日上的企業。還有很多公司透過招聘儲備人才,應聘單位的確需要人,但不是現在。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才市場負責人說,這種虛假招聘也存在於正規招聘會中,特別是一些免費的招聘會,爲了擴大規模、增加用人單位數量和崗位,主辦方透過各種關係找來一些企業當托兒,人爲地製造火爆假象。

★應對措施:爲了避免遭遇此類招聘,求職者要做好資訊鑑別。《北京市人才招聘洽談會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人才招聘洽談會的主辦單位必須對參會單位的合法資格、工作人員的身份進行審查,凡未取得合法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不得參會招聘。”因此,人才招聘會主辦單位有義務對報名參加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於案例中的諮詢公司應當拒之門外。但目前沒有相關部門可以直接監控企業是不是真的招聘、這些崗位缺不缺人。另外,很多單位在自己的門口私自張貼招聘廣告,目前也沒有相關規定對此加以禁止,很多單位就鑽了這個空子。目前求職者只有做好防範,儘量避免給自己造成傷害。如發現假招聘後,及時向招聘會主辦單位及人才市場管理機關投訴。

傷害四:辭退搞偷襲突然轟人走

★數據支援:此次調查中,有36%的被調查者認爲,自己有突然被公司辭退的經歷。

★經典案例:馬小姐是一名外地來京打工的女孩,在一私營企業幹了一年多了。上週,像往常一樣去公司上班,但到了公司,領導說:“你回家吧,公司內部調整,你不用來了。”馬小姐特別詫異,心想,不要我了,那怎麼不早點告訴我,那樣我也有個思想準備呀!與我同命運的同事有好多個,您說我們該怎麼辦?我們每個月被扣的'保險還沒退還呢?(因爲我們那裏好多人都是隻扣錢不給上保險)。

★專家破案:勞動法專家、維權大使樑豔鬆律師認爲,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提前30天向馬小姐發出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並應按馬小姐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建議馬小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及50%額外經濟補償金。至於社會保險沒有上,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應對措施:樑豔鬆律師表示,公司因經營調整等原因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是可以的,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傷害五:爲了省工錢 試用無盡期

★數據支援:試用期陷阱在此次調查中位列第二,有25%的求職者表示受到過此類侵權遭遇。

★經典案例:上週四,在一場定期招聘會上一位孔先生向記者抱怨,前陣子他應聘了一家公司的“市場總監”這一職位,並且承諾每月2500元的薪酬待遇,孔先生慶幸自己找到了滿意又合適的工作。結果到了崗位,孔先生卻被告知按照公司慣例,他先要在銷售一線鍛鍊一段時間,再做市場總監,並且每個月要完成一定的業務量。結果孔先生做了一個月的銷售業務員,到了月底,他要求公司付薪水,公司卻以“雙方事先有約定,沒有達到業務指標不發薪水”爲由,沒發一分錢。

孔先生告訴記者,事後他了解到,這家公司一直在招聘新員工,招聘進來的人往往因完不成業務指標而被解聘。公司就這樣不斷靠新人拉業務,卻不用支付一分錢的薪水。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表示,這是企業的一種招聘伎倆,指用人單位無限期地延長試用期,以此爲手段付給求職者較低的薪水,此種形式也是求職者最痛恨的欺騙形式。

楊志剛律師表示, 《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孔先生在應聘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來確定自己的權利。上班後也沒有要求單位履行招聘時的承諾,而是聽憑單位的擺佈,最終受到不公待遇。

★應對措施:楊律師提醒求職者,在應聘成功後一定要堅持簽訂勞動合同。 《北京市人才市場管理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在招聘人才時必須如實公佈擬招聘人才的崗位、數量、條件、待遇等。招聘單位與應聘個人確定聘用關係時,應當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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