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應聘求職過程中,很多不法企業充分利用求職者急於找工作的迫切心情而缺乏應有的防範
意識,設定了各式各樣的就業陷阱,給社會和就業人員帶來了具大的危害和人生權益的傷害,由於涉及到的行業與就業人員的結構問題,在此,本文就畢業大學生-這一單一的就業羣體進行分析:剛剛畢業的大學生,由於缺乏一定的社會閱歷與經驗,同時,又受到多方面的壓力—-社會、家庭、自我、理想等,特別是缺乏相應的防範心理,更容易受此困擾。在遭遇陷阱後,如何調整心態、如何重新建立信心,從而以更好的姿態來準備新的起點。
據調查,求職“陷阱”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應聘職位與實際不符,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與實際表述的不相符
具體現象:有單位在刊登招聘廣告時在具體職位及崗位職責描述時含混不清,對用人要求的
標準不明確,沒有嚴格的界限。還有的則直接把其它公司的招聘內容照搬過來,換成自己公司的名稱,應聘者在錄取後才發現實際工作內容與招聘崗位並不一致。
解決辦法:
1)在這種情況下,溝通是主要的,一定要了解清楚對方的想法和意圖,是否是因爲公司一時的不得以或其它苦衷,然後決定去留。
2)對自己的職業目標明確的情況下,告訴自己這個崗位是否適合自己,自己是爲什麼而要獲取這份工作,是爲生存、還是職業需要發展。
3)向企業闡明自己的觀點和想法,如果確是公司刻意隱瞞欺騙,那就透過交涉來解決,盡
量減少自己的損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 面試時收取費用
具體現象:用人單位變相收取各種費用,如報名費、培訓費等等,其實是一些企業變相斂財的手段和方法。
解決辦法: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嚮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報名費或保證金。招聘面試是一種雙向選擇的機會,無論是求職者還是招聘單位,並沒有爲對方提供任何具體的服務,所以根本不應涉及費用,如有單位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風險金、報名費等,很可能是想騙取求職者口袋裏的金錢,此時,一定要拒絕交納。可以想像,這樣的公司連考慮也不用考慮的,還是多花點時間來尋找更合適的吧。
3、薪酬模糊,浮動幅度大或不按時發放
具體現象:企業在新員工錄用後,對於待遇,不給予明確的答覆,含糊不清、在簽定用工合
同的時候,也不說明具體待遇。
解決方法:
如何避免求職陷阱
學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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