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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小城鎮吸納農村人口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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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鎮發展作爲“夯實底部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加快我省城鎮化進程,實現城鄉統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透過對我省小城鎮吸納農村人口方面的調查研究,分析我省小城鎮吸納農村人口的現狀、問題和原因,探討科學促進農村人口向小城鎮轉移的路徑和措施,將對我省小城鎮在就地就近低成本安置農村人口方面充分發揮作用有所裨益。

關於小城鎮吸納農村人口調研報告

一、四川省小城鎮吸納農村人口的現狀

據統計,2011年四川省常住人口8050萬人,其中城鎮人口3367萬人,鄉村人口4683萬人,城鎮化率41.83%,比上年增長1.65個百分點。全省縣城及縣城以上的城市吸納的人口約2730萬人,對城鎮化的貢獻率爲34%;小城鎮吸納的人口約636萬人,不到城市(主要指縣城及縣城以上的城市)人口的1/4,對城鎮化的貢獻率僅爲8%。

目前,四川省存在“半城市化”現象,針對農村村民不願意進城影響因素調查統計顯示,13%的村民因爲戶籍制度而不願意進城,71%進入小城鎮的農村村民仍屬於農村戶口。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城鎮人口和非農人口計算的城市化率之間的差值逐步增大,表明四川“半城市化”現象越來越明顯。

二、小城鎮對吸納農村人口的作用

(一)加快小城鎮發展是實現新型城鎮化的先決條件

新型城鎮化是以城鄉統籌、城鄉一體、產城互動、節約集約、生態宜居、和諧發展爲基本特徵的城鎮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鎮、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互促共進的城鎮化。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在於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爲代價,着眼農民,涵蓋農村,實現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共同富裕。加快小城鎮發展,正與新型城鎮化的內涵要求相契合,是實現新型城鎮化的先決條件。

(二)小城鎮吸納農村人口可實現“就地、就近、低成本”轉移,促進城鎮和諧發展和生態宜居

小城鎮作爲吸納農村人口的主要平臺,較大中、城市而言,具有對農村人口就業素質需求相對較低,遷移距離較近、生活成本較低等特性。因其低門檻,較易融入,使其吸納農村人口的作用日益凸顯。農村人口轉移至小城鎮可有效降低其進入大、中城市的就業風險及消耗成本。並且有效緩解大中城市因外來流動人口過多,造成城市生態環境質量下降,公共服務設施與基礎設施不足等情況。隨着小城鎮不斷吸納農村人口,促使小城鎮的發展與建設,其自然的生態景觀和完善的配套設施,將會使城鎮更加和諧發展和生態宜居。

(三)農村人口向小城鎮轉移是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有效手段

隨着農村剩餘勞動力進城務工現象普遍化,“留守兒童”、“空心村”“臨時夫妻”等社會問題引發不少社會的關注。而這些問題的癥結正是由於打工目的地與務工者原居住地相距甚遠,夫妻聚少離多,子女不能親自撫養等因素造成的。而小城鎮就近吸納農村人口,將會有效解決務工者進大城市務工來帶的一些列的社會問題,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負面影響。

(四)農村人口向小城鎮轉移符合農民意願

透過實地問卷調查統計,50%以上的村民願意搬離農村,轉移進入城鎮,其中,意願搬遷進入本鎮的村民佔意願搬遷村民的比例爲71%。願意去往大中城市居住的村民所佔比例較低,僅佔願意進城村民的4%,絕大多數村民選擇居住在當地小城鎮,首先因爲村民文化水平低,在大中城市缺乏就業競爭力;其次鄉土情結較重,對地方歸屬感和人際關係的依賴,也決定了小城鎮吸納農村人口更有優勢。

三、四川省小城鎮吸納農村人口存在的問題

(一)發展小城鎮扶持政策措施不足

小城鎮發展的扶持政策措施不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府缺乏城鎮建設資金,由於小城鎮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相關稅收均上繳縣級財政,小城鎮建設資金基本依靠項目資金XX縣級財政下撥,數量較少,不能很好的滿足城鎮建設需要。鎮級財政屬報賬制,縣級財政的自身建設資金已捉襟見肘,因此對小城鎮建設支援力度不夠,導致小城鎮規模、社會經濟發展和城鎮化的綜合效益較低。二是小城鎮土地投放指標不足,現有的小城鎮發展用地土地指標非常少,主要消化以前剩下的土地指標,在下達的指標中,90%以上的土地多用於進行小城鎮房地產開發建設,而對社會公益性設施土地建設投入不夠,導致功能佈局不合理。三是多數小城鎮規劃的公共服務設施佈局分散,配套程度較低。如沿公路設市場、沿途亂設攤點,這將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交通;鄉鎮工業與居民區相互混雜,相互影響。

此外,小城鎮建設中仍存在一些政策和體制障礙,而這正是制約着小城鎮發展的重要因素。如農村土地流轉、小城鎮勞動者權益維護保障、城鄉戶籍等制度尚未完善。受上述影響,農村非農勞動力就業大多都採取半工農的形式,即就業者“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勞動力只“流動”不“流轉”,從而導致無法真正的城鎮化。

(二)產業支撐力較弱,結構不合理,就業崗位較少

我省多數小城鎮在發展過程中表現出產業結構趨同的現象,多爲利用當地資源發展農副產品初加工、建材等技術含量低,規模較小的行業,競爭力較弱。由於第二產業在小城鎮產業結構中所佔比例偏低,沒有較多的.就業崗位,第三產業發展滯後,導致小城鎮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能力不足,因而消弱了透過就業實現轉移農村勞動力的作用。

(三)規劃建設管理水平低,制約了小城鎮的發展

90%的小城鎮缺乏相應的規劃建設專業技術人員,對小城鎮規劃建設的日常管理不到位。小城鎮建設管理效率低突出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基本上沒有規劃建設的專業人才。導致城鎮建設多是“小而全、小而散、小而亂”的現狀。二是小城鎮管理的組織機構不健全,即使有相應的機構也因爲身兼數職而形同虛設,沒有形成系統化的管理,更多的是陷於事務性的管理。三是相關配套政策沒有跟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鎮級部門沒有執法權,縣級部門又往往受到人力物力的限制,無法直接對於小城鎮進行管理,造成了“縣管不了、鎮無權管”的現象比較普遍。

(四)農村剩餘勞動力受自身素質的制約

農民自身文化素質不高,以初中學歷爲主,佔58.94%,其次爲小學及小學以下,佔23.67%。進城務工只能侷限於勞動強度大、就業面窄的體力勞動,小城鎮可以提供創業的平臺,但是更多的進城務工農民無法勝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