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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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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爲全面瞭解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前段時間,我們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專項調查。

一、基本情況

XX縣位於山西省晉中地區中部,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縣,全縣轄9個鄉鎮,197個行政村,其中:農業人口 20.85萬人,涉及農戶6.67萬戶,全縣總耕地面積39.81萬畝,其中二輪承包耕地面積38.9萬畝,簽訂土地承包合同6.67萬份。據不完全統計,08年底,我縣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涉及的面積 7717.99畝,佔總耕地面積的2 %,近年來我們還規範了農村土地流轉檯帳,建立完善了全縣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流轉管理機構。

二、土地流轉合同簽訂及流轉調查情況

隨着國家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特別是全面取消農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出臺後,我縣的農村土地流轉顯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流轉形式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流轉形式。

1、轉讓。指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餘期限的轉移。有些農戶因無力繼續承包土地,與其他戶協商一致,經村委會同意,將全部或部分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由第三方與村委會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係,出讓方與村委會在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這種流轉形式的好處是出讓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時間從事非農產業;受讓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轉入土地擴大經營規模。我縣共轉讓土地4139.79畝,佔總流轉面積的53.6 %。

2、轉包。就是土地承包方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包給第三方,農戶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實現轉移。轉包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餘期限,轉包方與發包方的原承包關係不變。08年底,我縣共有轉包土地2090.14畝,佔總流轉面積的27%。

3、互換。即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餘期限的相互轉移。互換的主要目的是爲了耕種方便或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互換後,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原承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地塊的權利義務關係隨之互相轉移。從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積互換,也有不等面積互換,雙方視互換土地的地級和遠近條件決定。目前,我縣有互換土地1043.94畝,佔總流轉面積的13.5%。

4、出租。主要指農戶與承租方之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權的一種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這種方式,主要在農戶與用地單位之間進行,農戶自願將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給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餘期限。目前,我縣共有出租土地108.17畝,佔總流轉面積的1.4%。

5、其它。農戶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爲股份,參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經營,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權作爲分紅依據,入股收入按經營效益的高低確定。目前,我縣共有入股土地 335.95畝,佔總流轉面積的4.4 %。如XX縣小白鄉白燕村有400多戶,1600多口人。土地6000多畝,其中耕地4060畝。

白燕村最早的土地流轉形式是以租地的形式流轉,他們意識到土地流轉的意義在於增產、增效、增收。就白燕村來講,該村支書張雲利所辦的XX縣綠美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是三晉苗木基地發展壯大後拓起的股份制集團。他對本村村民的土地採取代管的方式,即一年750元/畝,包括勞力。就是他給農民代種地,全部種他的樹苗,農民把地交給他,然後去他的公司打工。他的用地週期分三年、五年、九年三種情況,農民隨時可以撤股。現在白燕村40%的就流轉給了張雲利,全村有 350人長期在他的公司打工。鄰村上莊村也有130多戶他們的地。本村的2xxx年寫有書面協議,本村的一聯,外村的一式兩聯。

張雲利的基地帶動公司,公司帶動合作社,重點搞工程,註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他希望政府能夠扶持他,能在小白鄉搞一個苗木鄉鎮,把小白鄉建成苗木基地鄉,把他的苗木建成太谷的生態植物園、苗木精品基地。針對土地流轉,他指出:土地流轉要規範,上面要出臺一些政策,關於流轉合同、鑑證方面都要規範。

(二)、從土地流轉去向來看,主要是農戶之間的流轉居多,我縣共有流轉土地面積7717.99畝,其中流入農戶面積4768.78畝,佔流轉面積的62 %;流入企業面積2635.51畝,佔流轉面積34%。流轉土地用於種糧4172.81畝,其中流入農戶土地用於種糧面積4172.81畝,佔流轉面積 54%。

(三)、從土地流轉的分佈情況來看,我縣土地流轉主要集中在平川鄉鎮,一是臨近縣城,土地資源少,地塊小,這樣透過流轉形成大面積土地耕種的現象;二是免徵農民稅收的同時,國家又給農戶種糧進行了補貼,農戶科技種植大棚,形成了部分農戶之間土地的互換。

三、土地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一)流轉合同不規範

從簽訂情況看,我縣農村土地的流轉在國家免徵稅費後,形成了農民承包耕地的流轉不經過村委同意的事實,造成了農戶之間土地流轉不簽訂書面的流轉合同。

(二)由於多年來農戶土地自行流轉情況多,造成了原來稅費改革前農戶自行流轉的土地,在國家免徵稅費後,土地糾紛的大量出現,形成土地流轉事實存在但無證據、無依據的現象,使土地流轉合同糾紛難以處理。

(三)由於國家的規劃建設,形成城郊農戶土地被大面積徵用、佔用,國家給予的土地補償款中,涉及農戶自行流轉的合同由於利益的分配問題也引發了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合同糾紛的出現。

(四)宣傳力度不夠,農戶之間土地流轉由於法律意識差,不懂法,形成農戶自行流轉合同及手續不完善,同時也給自己留下了發生糾紛的隱患。

(五)流轉文書管理不完整。我縣存在土地流轉檯賬管理不規範,個別鄉鎮沒有建立土地流轉檯賬,大部分存在協議簽訂後,沒有在農經部門鑑證、存檔和備案,在村社也都沒有備案,至使農經部門對全縣土地流轉的真實情況難掌握。全縣的土地流轉協議在鄉鎮存檔備案率極低,一旦發生土地糾紛,由於無依據,無法進行審覈,不利於糾紛及時解決。同時也不利於縣農經辦對開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

(六)小農思想束縛影響流轉。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是農民的“命根子”,特別是我縣近年來徵用土地頻繁,大多農民盯牢徵地補償款。農民戀土情結較爲嚴重,認爲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寧可粗放經營,也不願將土地流轉出去。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實行糧食補貼後,一些私下轉出土地的農民,又開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種,另外,多數農民小農經濟思想意識比較嚴重,小富即安,投資興業怕擔風險,務工經商怕丟地權,滿足於守土經營或交親戚耕種比較放心。

(七)土地流轉難成規模。土地使用權流轉具有不穩定性,主要是因爲非農產業的不發達和非農就業機會不多,外出務工就業相對不固定,經商風險較大,農民創業本領不強,技能素質不高,年齡結構偏大,農業收入仍是許多農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形式,由此,許多農民不願放棄承包土地,分散種植與規模經營成爲一對鮮明的矛盾。另外,我縣許多土地流轉是在農戶間自發進行的,缺乏專業組織引導土地流轉,組織化規模經營機制不健全,難以改變土地分散種植經營的局面。

四、土地流轉的目標思路及工作措施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有力地推動了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但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和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過渡,這種分散經營的小農生產與現代農業對規模經濟、產業化經營的要求越來越難以適應。實踐表明,結合城鄉統籌發展,實行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對調整農村產業結構、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促進農業產業化、加快鄉鎮企業發展和小城鎮建設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是實現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與現代農業順利對接的有效途徑,是今後農村改革的方向選擇。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針對我縣農戶土地經營規模小,土地分片細碎化等現象;以及二、三產業帶動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及效益性農業的實際需要,要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爲發展現代農業規模經營提供了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爲引進人才、資金、技術、管理提供了載體。要在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的基礎上,搞活土地使用權,把農村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不斷增加收入,最爲有效的途徑就是要以提高土地產出率爲目的實現土地有序流轉。

(二)按照因地制宜、發揮優勢、相對集中、形成規模的原則,搞好優勢農產品區域佈局規劃,加大農業優勢產業佈局調整,推行優勢產業向最適宜區域集中,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產業羣和產業帶,從而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土地合同糾紛仲裁處理情況

(三)加強土地流轉糾紛管理。針對我縣出現的新的土地流轉糾紛問題,在我辦的積極努力下,2007年底由農業部批准爲農村土地糾紛仲裁試點縣,加強土地的進一步規範管理,近期,我縣在原有的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的基礎上,成立了XX縣農村土地糾紛仲裁委員會,各鄉(鎮)成立了農村土地糾紛調解委員會,使我縣的土地糾紛過正在逐漸步入正規化的軌道。

同時,根據縣委、政府要求,積極起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意見及流轉程序,進一步加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程序,提高農戶土地流轉的法律意識,成立農村土地流轉中心,規範土地流轉辦理程序,積極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使我縣土地流轉逐步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面對新一輪出現的土地流轉糾紛高潮,加強土地流轉糾紛案件的調處工作,也是保障我縣城鄉統籌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有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