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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置房建設情況調查報告內容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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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安排,10月下旬以來,區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專門組織了由部分常委會委員、工委委員和人大代表參加的調查組,在常委會分管主任的帶領下,分別在涉及安置房建設的四個街道和慈城鎮以及區住建局、農水局、公建中心等單位,透過聽取彙報、實地察看、座談等形式,對全區安置房建設情況及存在問題進行了調查,並召開了由區發改、規劃、國土、審計等十個職能部門參加的座談會,透過各種形式徵求了人大代表、安置羣衆對我區安置房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安置房建設情況調查報告內容彙報

一、基本情況

(一)我區安置房建設的管理情況。從2011年開始,區政府明確了區住建局爲區級層面拆遷安置房建設管理的牽頭部門,主要負責年度計劃的編制、統計、督查以及提供行業指導,並協調各方的關係。街道層面的安置房由各涉農街道和慈城鎮各自負責,主要採取二次代建的形式,第一次是出資人(拆遷人)委託屬地街道(鎮)代建,街道(鎮)再招標確定代建單位(房產商)或bt融資投資人。2013年,區政府又明確了區國土儲備中心儲備地塊的安置房由區公建中心統一承建。

(二)我區安置房建設的建設類型。我區安置房項目大致可分爲三類,即:拆遷安置房項目、農村住房制度改革項目、村民聯建房項目。其中,拆遷安置房項目又可分爲五種類型:城中村改造項目、土地收儲項目、大型線型工程拆遷項目、區域開發項目以及街道(鎮)舊村改造和零星線型拆遷項目。安置房項目的建設方式一般分爲三種:代建制、bt融資模式和自建模式。

(三)我區安置房建設總體情況。近年來,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圍繞工作目標,不斷加強統籌協調,強化要素保障,完善配套政策,全區安置房建設工作推進較快。截止到2012年底,全區共竣工交付安置房項目20個,總建築面積152.8萬平方米,套數12708套,總投資約40億元。

**年,全區共有安置房續建項目20個,建築面積286.6萬平方米,年度計劃投資21.98億元,其中竣工交付項目7個,完成綜合驗收項目4個;新開工項目4個,建築面積57.74萬平方米;前期項目10個,建築面積132.6萬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組織齊全。區政府始終把安置房建設及安置工作作爲重中之重的實事工程來抓,專門成立了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區安置(保障)房建設領導小組,在區住建局設立區安置房管理中心作爲安置房建設管理的牽頭單位,各涉農街道(鎮)設立安置房建設管理辦公室,並落實相應的人員編制,形成了較完善的三級管理體系。同時,把安置房建設任務作爲各街道(鎮)、部門的個性化考覈指標,爲更好地開展安置房建設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塊抓條保,合力推進。爲使我區安置房建設工作有效開展,區政府落實塊抓條保的工作機制,以各安置房屬地街道(鎮)負責建設爲主,各相關職能部門在徵地、拆遷、審批、配套等各個環節,以及各類要素的保障上,給予全力配合和支援,確保安置房每年度目標任務的完成。區政府還多次專門召開相關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項目進展中遇到的具體難題,爲安置房建設的順利推進起到了重要作用。區住建局能充分發揮其在安置房建設與管理中的牽頭作用,不斷加強組織、協調、服務、保障以及行業規範、項目監管等方面的力度,爲我區安置房建設的實施作出了積極貢獻。

(三)精心設計,以人爲本。區政府及安置房的相關建設單位,堅持以人爲本,把拆遷安置羣衆的利益擺在最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完善規劃的引領作用,使安置房的項目選址更加科學、合理。並充分考慮安置羣衆的現實需求,科學設計安置房戶型結構,完善功能配套,優化建設標準,提升了安置房的整體品質。如灣頭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項目採用人性化的太陽能熱水系統等一系列節能、低碳、環保措施,並因此成爲國內保障房類首個獲得國家住建部頒發的星級綠色建築設計標識的項目。

(四)加強監管,保證質量。爲規範全區安置房的建設,區政府及時出臺了《安置房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檔案,並實施了安置房陽光建設工程,推出項目建設公示制度,邀請安置羣衆全程參與工程的招標、建設、管理等。同時,透過每月通報、每季檢查、重大項目巡查、列入區重大決策執行監察平臺督查等形式,加強對全區安置房項目的監查力度,實現對安置房建設項目的全面監管,確保了工程實施的進度和質量。

(五)周密佈置,確保安置。安置好羣衆、讓羣衆有一個安心、舒適的家,是安置房建設的最終目的。爲了做好這個關鍵環節的工作,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各街道(鎮)精心策劃安置方案,積極做好有關預案,認真周密佈置,公開公正操作,使拆遷羣衆得到了較好的安置,沒有產生大的矛盾。如白沙街道在安置大慶新村羣衆時,動員了全街道的力量,精心安排好每個環節的工作,特別是在抽籤環節,邀請了人大代表參與監督,公正員現場公正,全程進行攝像,使整個安置工作緊張有序,羣衆滿意度較高。

三、存在問題

就目前安置房建設推進情況看,由於受到土地資源匱乏、出資主體多、審批驗收環節多、建設管理人才少且經驗不足等主、客觀因素的制約,全區安置房建設及管理工作還存在以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是拆遷安置供需不平衡,部分資產閒置。據瞭解,我區現行法規和政策允許調產安置與貨幣安置可以任由安置戶選擇,實際上選擇調產安置的比例一般在70%以上。而從全區現狀來看,一方面,安置房建設的整體速度在部分地區還相對比較滯後,拆和建在總量和速度上不相匹配,導致部分拆遷戶不能得到及時安置;而另一方面,部分安置房產處於長期閒置的狀態,包括部分安置小區的店面房、車庫、管理用房等,導致國有資產閒置。如慈湖人家等安置小區有閒置的大套型房產600餘套。

二是現行建設體制與模式有待進一步完善。我區安置房建設出資主體多、實施主體多,且多數是二次代建制,由屬地街道和代建管理單位負責項目的前期審批工作,完成後交由建設施工單位實施。這種建設體制,一方面由於街道(鎮)人才少且精力不足,代建管理單位責任性不夠強,容易造成審批週期長且與建設兩者相互脫節,造成了個別項目審批承諾的內容與實際建設的情況不相符合,給後期驗收埋下了隱患;另一方面每個涉及安置房建設的街道(鎮)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與精力在項目的審批上,不但造成人力的浪費,而且運動員與裁判員的雙重身份也不利於保護幹部、不利於處理好基層幹羣關係,且增加了建設的成本。此外,調研中還反映,個別安置房項目未能較好地執行《**區安置房建設標準指南》,在綠化、裝修等標準上存在不一致,導致若統一建造後,難以把握標準,羣衆會有異議;項目由區評審中心評審,雖有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工期難以保證、評審與審計分離等問題;部分安置房地塊確定後,周邊道路尤其是電和排污管道等市政設施的規劃、實施主體不明確,建設滯後,造成個別安置房項目竣工後可能難以及時用於安置。

三是資金、土地以及人才等要素缺乏保障。我區在建安置房項目較多,需投入的資金總量較大,加上近年來建設標準的提高和原材料的上漲,以及因拆遷安置過渡期所定時間短,後期過渡費雙倍發放等因素,建設資金壓力非常大,融資較難。由於涉及一個街道的出資人主體多,且一些項目出資人資金難以及時到位,導致各個街道往往疲於討債與融資。土地方面,部分街道(鎮)拆遷後安置房難落地,如慈城安置房缺口15~20萬------平方米,現批而未用可供地1200畝,但多數爲工業用地,安置房用地難落實,即使落實資金也不能平衡。此外,由於我區安置房建設主體過多,項目管理較爲分散,專業技術力量難以有效整合,且部分街道(鎮)並未將區編辦新批的三名編制用於新招專業人才,因此造成現有的專業技術力量與所承擔的建設任務量不相匹配,工作缺少人才的支撐。

四是農村住房改革項目推進舉步維艱。我區共有四個行政村實施了農村住房改革項目,從目前推進總體情況看,慈城鎮國慶村較爲順利,莊橋街道的靈山、西衛橋、東邵三個村,由於受各種因素的影響,目前進一步推進存在較大難度。特別是按照目前的推進形式,資金勢必難以平衡,如果不及時調整建設思路,甚至可能成爲一個重大的.社會不穩定因素。不少建設單位還反映,市政府出臺的農房兩改(包括拆遷安置房)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由於部分事業單位、中介組織實行的是企業化管理,導致部分優惠條款難以落實。此外,安置政策上還存在不一致,拆遷政策羣衆普遍歡迎,而宅基地政策較難落實。

四、幾點建議

安置房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也是涉及到羣衆切身重大利益的民心工程,需要區政府進一步加強領導,各部門齊心協力,協調配合,合力推進。針對調研中掌握的相關情況,提出以下幾方面工作建議。

(一)充分提高安置房建設的認識,加強政策的宣傳與引導。區政府及各地、各部門要樹立長遠意識、大局意識,充分認識到安置房建設,是我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加快建設美麗品質新**的重要組成部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採取各種有力舉措,上下左右團結一心,全力推進我區安置房建設取得穩步進展。不斷加強拆遷及安置房建設的宣傳引導,做好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解釋和羣衆的思想工作,拆遷及補償標準、安置方案以及農房兩改政策等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事項要及時採取多種形式予以公示,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取得安置羣衆的理解和支援,爲我區安置房建設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推進全區安置房建設的合力。要充分發揮好區安置房建設領導小組的作用,不斷加大對全區安置房建設的組織協調力度,及時協調處理好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各種問題,進一步完善定期彙報、督查考覈等一系列工作推進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要統一思想,樹立強烈的服務意識和效能意識,簡化工作環節,提高工作效率,不斷加大指導、協調和服務的力度,及時通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在建築領域有關建築要求、收費標準等方面調整的檔案和資訊。在具體事情處理上既要指出問題,更要注重如何幫助解決問題,切實發揮好條保的作用。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還要加強與市級規劃、住建、國土、供電等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尋求配合,爭取支援,及時研究提出問題的解決辦法,促進全區安置房建設進度不斷加快。

(三)探索有效安置方式,努力破解安置房建設各種制約因素。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出臺相關政策,鼓勵拆遷羣衆選擇貨幣安置方式,以利加速農民真正轉變爲居民,減少今後同村同地居住可能帶來的不穩定隱患。在確定拆遷任務的同時,要足額落實好安置用地,儘可能減少過渡費的支出。積極拓寬安置房建設的各種融資渠道,加大資金籌措力度,解決安置房建設過程中資金短缺的難題,緩解財政資金壓力。切實落實有關稅費補助政策,對於市級事業單位稅費減免不到位的情況,區相關部門要積極向上反映,爭取實行先按規定交費,後按政策予以補助的辦法。要高度重視慈城地區安置房建設落地難的問題,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則,做好與慈開公司的溝通協調工作,把因慈開公司開發建設而帶來的被拆農戶安置在新城內,或採取市場價補地價的辦法,以解決當前安置房缺口大和資金平衡難的問題,也有利於慈城新城的早日開發和人氣集聚。

(四)積極探索安置房建設的體制機制,提高建設效率。進一步改革當前的安置房項目建設模式,逐步由分散建設轉爲集中代建,相關街道、鎮應由現在的直接參與逐步轉爲間接參與市場化運作。適當集中全區的建設人才,加強區安置房管理單位和統一建設單位的力量,明確區級管理單位、建設單位和街道(鎮)的各自職責,切實發揮專業部門的專業化優勢。具體建設模式上,可探索限地價、定標準、定工期、競房價,按建設進度預撥款,透過公開招拍、擇優選擇信譽好的房產公司或公建中心建設的市場化模式。對代建管理單位要進一步明確其職責,做到人員到位,並加大對其考覈獎懲的力度。同時,要進一步發揮區安置房竣工驗收綜合服務辦公室的牽頭協調作用,各專業驗收部門要確定專人負責,提前介入,加快安置房竣工驗收協調推進的速度,進一步提高建設的效率。

(五)統一有關建設標準,嚴格把好安置房建設質量關。針對當前安置房建設主體多、建設標準不盡統一的情況,區政府要完善相關指導性檔案,對全區範圍內的安置房,要相對統一綠化、裝修等建設標準,並強化標準執行落實的力度。要抓好安置小區的規劃設計,使安置小區及住房符合城市化發展要求,與現代化新城區的格局相協調。同時,應做到安置房建設與周邊市政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責任主體和資金同步落實,確保與安置房建設同步竣工。在建設管理過程中,要加強工程的跟蹤審計,評審中心在履行現行職責的同時,應履行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職責,做到評審、審計兩者基本合一,並確定操作規程、規範其行爲。

(六)不斷加強對物業管理的探索和安置房資產的有效管理。高度重視安置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積極引導安置小區物業管理走向正軌,並將其最終推向市場,出臺相關政策促使物業服務企業提高服務水平,使安置農民享有高質量的居住環境。加強對住戶的教育引導,做好物業費的收繳工作。針對部分房產長期處於閒置狀態的情況,建議有關單位要積極妥善地處理和利用好這部分房產資源,透過以政府公租房出租、招拍出售等途徑,避免資源的閒置浪費,並更有利於資金的回籠。

(七)妥善處理莊橋三個農村住房改革項目建設的有關問題。區政府要從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的高度出發,加強調研,及時、妥善地處理好靈山、西衛橋和東邵三個村在農村住房改革項目建設中出現的資金難以平衡的問題。在不違反國家有關大政策的前提下,積極轉變工作思路,充分考慮其歷史原因,在安置房容積率、土地性質改變、稅費返還等有關規劃、國土和財稅的政策上,給予特殊對待和優惠政策。同時,探索建立相關配套的市場準入制度,允許部分多餘房源透過適當的途徑,用於其他拆遷戶的安置或是向社會出售,以消除目前形勢下可能會出現的社會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