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創業指導>

工程勞務費稅率

學問君 人氣:8.25K

勞務費指幹建築工程的應上勞務費稅率多少?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呢?

工程勞務費稅率

2016全面營改增方案落地 建築業和房地產業適用11%稅率

3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透過了全面營改增試點方案。明確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範圍。財政部稅政司、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負責人就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問題迴應了媒體的提問。

四大行業稅率確定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範圍。自此,現行營業稅納稅人全部改徵增值稅。其中,建築業和房地產業適用11%稅率,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適用6%稅率。

財政部稅政司負責人介紹,這些新增試點行業,涉及納稅人近1000萬戶,是前期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總戶數的近1.7倍;年營業稅規模約1.9萬億,佔原營業稅總收入的比例約80%。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實現了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的全覆蓋,基本消除了重複徵稅,打通了增值稅抵扣鏈條,促進了社會分工協作,有力支援服務業發展和製造業轉型升級。

不動產納入抵扣範圍

繼上一輪增值稅轉型改革將企業購進機器設備納入抵扣範圍之後,本次改革又將不動產納入抵扣範圍,無論是製造業、商業等原增值稅納稅人,還是營改增試點納稅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

將營改增試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後,各類企業購買或租入上述項目所支付的增值稅都可以抵扣。透過外購、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動產的企業都將因此受益,前期試點納稅人總體稅負會因此下降。同時,原增值稅納稅人可抵扣項目範圍較前期試點進一步擴大,總體稅負也會相應下降。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指出,將不動產納入抵扣範圍,比較完整地實現了規範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有利於擴大企業投資,增強企業經營活力。

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營改增試點從制度上基本消除貨物和服務稅制不統一、重複徵稅的問題,有效減輕企業稅負。從前期試點情況看,截至2015年底,營改增累計實現減稅6412億元,無論是試點納稅人還是原增值稅納稅人,都實現了較大規模的減稅。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實施營改增,並承諾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當前實體經濟較爲困難,爲了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在設計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方案時,按照改革和穩增長兩兼顧、兩促進的原則,做出妥善安排。

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延續

方案明確,新增試點行業的'原增值稅優惠政策原則上予以延續,對老合同、老項目以及特定行業採取過渡性措施,確保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總體上實現所有行業全面減稅、絕大部分企業稅負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目前,距離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已不足兩個月時間,涉及近1000萬戶納稅人。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要分批次做好對試點那是人的培訓輔導以及稅控器具的發放、安裝,確保試點納稅人懂政策、能開票、會申報,幫助試點納稅人適應新稅制。

此外,國稅、地稅部門要早日對接,建立聯席工作制度,及時辦理納稅人檔案交接手續,做到無縫銜接、平滑過渡、按時辦結,交接過程中不給納稅人增加不必要的負擔。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透過的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方案,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正在抓緊起草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的政策檔案和配套操作辦法,將於近期發佈。

營改增”中建築業稅務覈算應注意的幾點事項

一、建築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選擇

假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收入爲S,增值率爲R,則抵扣率爲1-R,稅率爲11%,且一般納稅人所購勞務、貨物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爲3%,客戶接受勞務金額不變,僅考慮增值稅不考慮其他稅種的情況下,納稅人流轉稅稅負相等的等式如下:

{[S/(1+11%)-S×(1-R) /(1+11%)] ×11% }/S

=[S/(1+3%)×3%]/S R=29.39%

即增值率超過29.39%(可抵扣率低於70.61%)時,小規模納稅人合適,否則,一般納稅人合適。稅收籌劃增值率超過29.39%時營改增項目投資新成立小規模企業比較合算。但是建築企業在確定納稅人資格時也要考慮下列因素來決定是否申請爲一般納稅人。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爲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採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爲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二、設備租賃支出取得的進項抵扣不足

目前實務中大部分建築企業除將勞務分包給勞務公司外,同時勞務公司還向建築企業工程提供模板、管架等機具租賃服務,並且這部分支出在成本中也佔有較大的份額。根據規定,有形動產租賃增值稅稅率爲17%,而租賃企業利潤率大部分低於17%,這樣很多租賃企業只是申請爲小規模納稅人,只繳納3%的增值稅。一旦租賃業爲小規模納稅人,建築企業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將勢必減少,從而加大建築企業實際納稅額並增加建築業稅負。

因此,要求建築企業在選擇租賃對象時儘量選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因其可以提供稅率是17%的專用發票進行抵扣。

三、零星材料因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而無法進行抵扣

建築企業的供應商及材料種類“散、雜、小”,如砂、石、磚、白灰、土方及其它零星材料等基本上由個人、小規模納稅人供應,購買的材料沒有發票或者取得的發票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無法抵扣進項稅而增加成本,因此建築企業在採購材料時儘量選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加抵扣降低成本。

四、工程款拖欠支付導致無法及時足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

實務中工程完工後甲方並不是立即支付工程款給建築企業,往往滯後一段時間,導致銷項稅和進項稅的不同步。稅務機關對建築企業收入的確認,一般都是按合同約定或結算收入來確認。企業不僅需要墊付工程項目建設資金,還要墊付未收回款項部分工程的稅金;又由於未收回工程款,建築企業也對分包商、材料商拖延付款,也得不到其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導則無法進行抵扣。 因此,實務中企業應防止因爲工程款的拖欠導致企業無法及時足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建築企業要及時評估款項回收情況,如果無法按照合同規定回款則應及時補充或變更協議,修改合同中的付款日期條款。

五、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可以完全抵扣

根據財稅〔2016〕36號檔案規定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覈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爲60%,第二年抵扣比例爲40%。

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因此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可以完全抵扣,而施工企業本身在取得不動產發票時相關進項稅額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爲60%,第二年抵扣比例爲40%,不允許一次全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