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是促進技術創新、推動創新驅動的重要稅收優惠政策。稅法規定,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那麼,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如何認定?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政策要點
1.減低稅率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
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稅2011年47號
以境內、境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指標申請並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來源於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2.提高扣除比例
財稅〔2015〕63號
自2015年1月1日起,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兩免三減半(定期減免稅)
國發〔2007〕40號
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後完成登記註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認定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一年以上(須成立365個日曆天數以上);
2.企業透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併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援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援作用的技術屬於 《 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 》規定的範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週))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佔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 60 %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爲 100 分,綜合得分達到 70 分以上(不含 70 分)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爲。
如何辦理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
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的公告》(廣東省國稅地稅聯合公告2016年1號)規定,備案要求如下:
1.備案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應當不遲於年度彙算清繳納稅申報時進行年度備案;
2.備案資料
《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3.主要留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