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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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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對小型微利企業存在着一些誤解?你是否不知道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是怎樣的?下面小編爲你詳細的介紹。

2017年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解答

什麼是小型微利企業?

答: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中所說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小型微利企業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以外,還包括三個標準:一是資產總額,工業企業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的資產總額不超過 1000萬元;二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三是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新政策的主要內容及變化是什麼?

答:財稅〔2015〕34號檔案的主要內容是: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同時檔案明確: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中的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爲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7號的主要內容是: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還是覈定徵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小型微利企業在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須稅務機關審覈批准。

本次新政策調整,主要有三個變化:一是將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稅的標準由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下擴大到20萬元以下,進一步加大了優惠力度(舉個簡單的例子,A企業符合小微企業條件,2014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按法律規定可以享受20%的優惠稅率,應納稅額爲4萬元,減免稅額1萬元。 2015年應納稅所得額仍爲20萬,按新政策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應納稅額爲2萬元,減免稅額3萬元,優惠幅度大大增加);二是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由按月度平均值改爲按季度平均值來確定,簡化了計算方法;三是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彙算清繳時透過填寫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欄次履行備案手續,不再另行專門備案。

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減免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是否需要審批?

答: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須稅務機關審覈批准。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彙算清繳時透過填寫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欄次履行備案手續,不再另行專門備案。

2015年1月1日以後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如何享受優惠?

答:(1)實行查賬徵收的小型微利企業,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的,如果預繳方式爲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超過2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減半徵稅政策。如果是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稅政策。

(2)實行覈定徵收的小型微利企業,有定率徵稅、定額徵稅二種方式。

採用定率徵稅方式的小微企業,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的,本年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優惠政策;超過20萬元的,不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採用定額徵稅方式的小微企業,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新的優惠政策規定相應調減定額後,繼續採取定額徵稅辦法。

(3)本年度新辦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凡累計實際利潤額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超過2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4)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本年度預計可能符合的,季度預繳時可以享受優惠政策。即爲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覆蓋面,企業預繳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的門檻進一步降低。企業根據本年度生產經營情況,預計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在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企業今年4月預繳第1季度企業所得稅時,由於2014年度彙算清繳工作未結束,怎麼判定上一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答:爲便於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三條規定,對於查賬徵稅和定率徵稅企業,需要判斷其上一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2015年4月份預繳第1季度所得稅時,由於2014年度彙算清繳尚未結束,可以依據企業2013年度彙算清繳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進行判斷。以後年度,以此類推。

非居民企業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答:根據《關於非居民企業不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650號)的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所得均負有我國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企業。非居民企業因僅就來源於我國所得負有我國納稅義務,所以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政策。

上年度認定爲小型微利企業的跨地區經營總機構,其分支機構是否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的規定,上年度認定爲小型微利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覈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可以繼續適用此次優惠政策嗎?

此次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範圍,同樣繼續適用於覈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具體包括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採用定率徵稅和定額徵稅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

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本年預計可能符合的,季度預繳時能否享受優惠政策?

爲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覆蓋面,企業預繳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的門檻進一步降低。企業根據本年度生產經營情況,預計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在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查賬徵收的小微企業在季度預繳時如何享受優惠?

實行查賬徵收的小型微利企業,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的,如果預繳方式爲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超過2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其中的減半徵稅政策;如果是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