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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享受免稅如何儘量避免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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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以下簡稱《公告》)檔案的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營業稅。

小微企業享受免稅如何儘量避免超標?

這項政策旨在鼓勵、支援小微企業的發展,小微企業應當充分享受該項稅收政策帶來的優惠。但是該項稅收優惠政策並非適用於所有的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規定的免徵條件是銷售額或營業額沒有超過2萬元。也就是說,能否享受免稅優惠,主要是看銷售額或營業額是否超過規定的標準。因此,小微企業要想順利享受免稅的優惠,就需要圍繞銷售額或營業額進行正確的籌劃。

勿累積開具發票,避免開票當月收入超標

小微企業除了對不固定客戶有零星業務之外,還有一些業務是對準固定客戶發生的,這些固定客戶雖然經常發生業務,但是往往由於發生金額小,逐筆開票比較費事,因此,企業一般採取累積一定時期業務之後再彙總開具發票。這樣操作不僅違反稅法對收入確認時間和開票時限的規定,而且很容易造成匯月收入偏高,並使當月的銷售額或營業額超過2萬元的標準,致使無法享受免稅的優惠。

因此,小微企業一定不要累積開具發票,而要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業務,依法及時開具發票,這樣可使企業實現的收入更加均衡,避免超過規定的收入標準而造成無法享受免稅的優惠。

儘量爭取按季申報納稅

根據《通知》和《公告》的有關規定,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在2萬元以下(含2萬元,下同)就可以實行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另外以 1個季度爲納稅期限的,如果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6萬元(含6萬元,下同)也能夠暫免徵收增值稅或營業稅。對於收入不均衡的小微企業,爲了避免月份之間收入忽高忽低,致使某些月份超過2萬元的標準,造成無法享受免徵有關稅款的優惠,就應當積極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以1個季度爲納稅期限,這樣即使某個月超過2萬元的標準,只要1個季度內的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6萬元,企業就仍然能夠享受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的優惠。按照這種籌劃方法就可儘量避免由於各月收入不均衡而造成無法享受免稅的風險。

準確劃分並覈算各稅種的收入,避免此消彼長造成超標

小微企業如果兼營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項目,按照《公告》的規定,應當分別覈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或者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或者營業稅。但是,一些小微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在會計覈算和稅法掌握上相對較爲薄弱,往往不能準確劃分並分別覈算兩個稅種的收入,這樣就很容易將其中一個稅種的收入混淆在另一個稅種的收入之中申報,結果造成其中一個稅種的收入超過規定的標準。因此,兼營增值稅和營業稅項目的小微企業,一定要準確把握增值稅項目與營業稅項目的界限,健全會計覈算,重視準確劃分並分別覈算增值稅與營業稅的收入,避免在納稅申報時混淆不同稅種的收入而造成其中一個稅種的收入超標,最終導致無法享受免稅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