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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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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麼是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嗎?你對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瞭解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的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歡迎閱讀。

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20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村鎮銀行內部審計工作,促進村鎮銀行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內部審計監督機制,依法監督職能部門、相關人員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村鎮銀行各項業務規章制度,確保各項業務依法合規、穩健經營,依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和審計監督工作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村鎮銀行內部審計監督工作實行金融管理部部長直接領導,並接受監督。

第三條 財審組(崗位)應督促各村鎮銀行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督促相關部門和人員有效地實施依法合規、穩健經營的經營方針。

第四條 財審組(崗位)依照本辦法規定的職權和程序,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單位、部門和個人的干涉。

第五條 財審組(崗位)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保守祕密的原則。

第二章 審計部門(崗位)和人員

第六條 設立村鎮銀行內部審計部門(崗位),應根據實際管控村鎮銀行的數量情況配備審計人員,審計人員的`最低配備人數不少於4人。

金融管理部也可根據實際情況,聘請符合監管要求的外部審計機構對村鎮銀行開展內部審計。

第七條 審計人員的任職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奉公守法,堅持原則;

(二)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具有相關專業背景;

(三)熟悉銀行業務,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獨立開展工作的能力;

(四)有一定的計算機理論知識和銀行業務電子化操作的實務能力;

(五)有一定的交流和溝通能力,文字功底紮實。

第三章 審計部門(崗位)職責、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審計職責

(一)根據村鎮銀行發展戰略,制訂審計工作計劃,完善審計管理制度,落實審計任務;

(二)根據村鎮銀行業務發展和內控薄弱環節,制定各項業務的審計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按照金融管理部審計工作的計劃和管理層的要求,確定審計項目和對象,有重點地對相關業務活動進行審計評價;

(四)負責督促各村鎮銀行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在開展全面審計監督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對全行業務活動的重點部位、問題多發部位等進行動態、跟蹤監控,對普遍性或重大風險及時發出內控風險預警信號;

(五)建立健全審計工作報告制度,審計報告應及時報送金融管理部,並建立審計業務工作檔案;

(六)建立健全審計責任制度,審計人員必須以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嚴謹、審慎的審計工作態度完成各項審計任務,對審計人員由於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應責任,以加強對審計風險的管理和控制;

(七)負責對審計發現問題的責任認定;

(八)完成金融管理部部長交辦或委辦的其他審計任務。

第九條 審計部門(崗位)、人員的權利

(一)有權對被審計對象的全部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審計;

(二)有權查閱被審計單位或部門的有關檔案、賬冊、報表、憑證等資料,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可向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質詢、調查、索取有關證明材料;

(三)有權查驗現金、有價證券、實物資產以及重要空白憑證等物品;

(四)有權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延伸審計或調查;

(五)有權組織召開座談會或個別談話,瞭解被審計對象的相關情況;

(六)有權調閱業務檔案和資料;

(七)有權提出改進和加強經營管理的意見和建議,並督促被審計單位貫徹執行;

(八)有權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爲按照有關規定認定責任進行處罰(理)或提出處罰(理)建議;

第十條 審計人員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審計紀律,以職業審慎態度嚴謹、負責、獨立地履行職責;

(二)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審計工作,真實、客觀反映審計情況,如實撰寫審計報告;

(三)在審計過程中與被審計對象進行充分溝通,認真聽取申述意見,並對其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與建議;

(四)認真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審計工作能力,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五)遵守與職業相關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