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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證如何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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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證是國家發放的對不動產所有權人房屋產權的一種證明,能夠推動不動產交易的順利進行。但不動產所有權人不一定只有一個,可能是多人。那麼不動產登記證如何共有?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不動產登記證如何共有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不動產登記證如何共有

一、不動產登記證如何共有

增加不動產共有人實質是將原權利人所有的部分不動產份額轉移給增加人。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27條“因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以及共有份額變化導致不動產權利轉移的,當事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因此,增加共有人申請的不動產登記的類型應爲轉移登記。實踐中,人們常常透過買賣、贈與的'方式實現共有人增加。

二、按份共有的登記規則

按份共有不動產在申請取得登記時,重點要明確並記載共有人的份額,這樣也就確定了各自的權利大小。如果各方無約定份額,也無法從提交材料中得知各自出資額,則視爲等額按份共有。登記機構在受理這類不動產登記時,應詢問各共有人對份額約定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與合同中出資額比例不一致的份額約定,要取得所有共有人的一致表示結果,如因個別共有人未能共同前來申請登記、出現份額不等而可能侵害其他共有人情況的,登記人員應告知申請人出具其他未前來申請共有人的委託書和份額約定書。

按份共有不動產在處分時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共有人處分自有份額,此時無須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爲保護其他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除自有份額的贈予外,在將自有份額賣給第三人時應出具已提前告知其他共有人且其他共有人放棄購買的證明;二是共有人處分整個不動產時,需要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申請處分登記時應提供該同意書,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精神,此同意書或由2/3共有人共同在登記機構簽署委託書,或其委託書經過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