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綜合指導>

不動產登記證遺失了怎麼補辦

學問君 人氣:2.22W

不動產登記證是對公民不動產產權的證明,有國家有關部門予以發放。但由於一些人保管不當,導致不動產登記證遺失,造成了不動產處理時的不必要的麻煩。那麼不動產登記證遺失了怎麼補辦?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不動產登記證遺失了怎麼補辦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不動產登記證遺失了怎麼補辦

一、不動產登記證遺失了怎麼補辦

1、申請登記。

房屋所有人,即不動產證上登記的業主名字,帶上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到原不動產證辦理處的房管局以書面形式提出補辦不動產證的申請,申請書中要包含不動產證丟失的原因及房屋的詳細資訊,包括位置、結構、面積等相關內容,寫好之後到房管局的遺失契證臺辦理。

2、備案查檔。

將不動產證的資訊備案留檔之後,並繳納查檔冊費後,由房管局開具臨時收據,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審覈,覈實後進入下一個環節。

3、登報聲明。

房管局對不動產證業主的申請覈實後,會出具一個證明,申請人帶上該證明和臨時收據到相應的報社登報辦理“遺失產權證聲明”,進行公告,宣佈原證作廢。

4、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該流程是在登報聲明發布之後進行的,申請人帶上發佈聲明的報紙和房管局開具的收據回到房管局原不動產證發放機關辦理具體事宜。

5、勘丈入冊。

對上述流程無異議者,申請人可以在六個月內向房屋測繪所提出申請對房屋進行重新勘丈,繪圖,並將勘丈結果交由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至此不動產證補辦的準備環節正式完成。

6、登記審查覈準。

將所有的資料交由房管局相關部門進行初審,複審和最終的審批,確保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

7、發證。

房管局如果審批同意不動產證丟失者的申請,那麼將重新爲你補發新的不動產證。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後,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

二、不動產登記證與房產證差異

“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因“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採取了規避態度,這兩點是直接與公民利益相關,“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

不動產權屬證書與不動產登記簿的關係

不動產權屬證書與不動產登記簿的關係是:完成不動產物權公示的是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物權的歸屬和內容以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爲根據;不動產權屬證書只是不動產登記簿所記載內容的外在表現形式。簡言之,不動產登記簿是不動產權屬的母本,不動產權屬證書是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登記內容的證明書。故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如果出現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並且經過法定程序認定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的外,物權的歸屬以不動產登記簿爲準。

民法典的規定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關係】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爲準。

第二百一十八條 【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複製】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第二百一十九條 【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合理使用】利害關係人不得公開、非法使用權利人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第二百二十條 【更正登記與異議登記】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爲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申請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起訴訟的,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第二百二十一條 【預告登記】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爲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