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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失業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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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三條規定,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登記失業人員憑登記證可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僅供參考。

如何辦理失業登記證

辦理失業登記流程

【承辦機構】: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辦理事項】:辦理失業登記

【諮詢電話】:12333

【相關業務】: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流程

辦理失業登記條件

1、屬於法定勞動年齡內;

2、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

3、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

辦理失業登記範圍

1、年滿16週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

2、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

3、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

4、承包土地被徵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

5、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

6、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

7、各地確定的其他失業人員。

辦理失業登記資料

1、本人身份證;

2、原身份證明,例如畢業證書;

3、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或解聘證明(有單位就業經歷的);

4、其它相關資料。

【注】:不同地區辦理失業登記資料不同,依據本地政策執行。

辦理失業登記流程:申請人攜帶規定資料前往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即可。一般資料齊全,符合條件即可成功辦理。具體辦理流程按照各地區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