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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資訊中心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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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合資訊中心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綜合資訊中心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 職務

(一)在廠長領導下,貫徹政府關於"開發資訊資源,服務社會建設"的精神,有目的地組織收集、整理、分析、傳遞、研究、處理、貯存廠內外有關改革和經營管理科技進步、羣衆生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綜合資訊,爲領導決策和各部門應用服務。

(二)根據《工業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要求,負責歸口管理全廠計劃統計、經營銷售、生產調度、物資供應、財務管理、勞動人事、教育衛生和工作工作等各方面工作所形成的檔案,並積極組織檔案編研,主動爲領導和羣衆提供利用。

(三)負責組織開展經濟技術情報工作,爲工廠制定經營決策和產品開發方案提供依據。

(四)組織搞好科技資料圖書選購、收藏、介紹工作,爲提高工廠科學技術素質服務。

(五)歸口管理全廠照相器材。

(六)負責組織協調全廠資訊(通訊)網絡的工作。

(七)負責組織制(修)訂綜合資訊管理制度。

(八)積極組織開展重大資訊的調研活動,努力辦好資訊刊物,不定期召開資訊發佈會,及時向廠內外傳遞、發佈有關資訊。

(九)積極參加行業、地區及國家經濟技術資訊網絡活動,搞好資訊的協作和交流,不斷提高工廠資訊管理水平。

(十)逐步開展對外有償資訊諮詢服務活動。

(十一)逐步發展與國際上的資訊聯繫。

(十二)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職權

(一)有權組織資訊員收集廠內外各方面的資訊。

(二)對所轄資訊工作崗位有檢查督促權。

(三)有權代表工廠參加行業和地區經濟技術資訊網絡活動。

(四)有權組織開展綜合資訊調研活動,組織召開廠內資訊發表會,主持編撰《××資訊》刊物。

(五)有權向全廠各單位索取有關資訊資料,督促按期整理交繳檔案。

□ 職責

(一)對收集、整理、傳遞、貯存發佈的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對所轄資訊崗位工作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三)對照相器材管理不善,造成丟失、損壞、影響工作負責。

(四)對檔案資訊資料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和失、泄密現象負責。

二、計劃管理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 職務

(一)貫徹執行上級各項方針政策,在分管副廠長領導下,堅持以搞活生產經營,提高經濟效益爲中心,在科學預測的基礎上組織制訂企業中、長期規劃。

(二)根據國家計劃、市場需要和企業內部條件,按照儘可能滿足用戶需要和注重經濟效益的原則,組織編制企業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

(三)負責對廠長任期目標的管理。組織制訂工廠方針目標,並負責層層展開、控制和評價。

(四)負責主編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並按時下達組織落實。

(五)根據企業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組織有關歸口科室制定各項經濟技術計劃指標,綜合平衡後下達,統一管理。

(六)在分管副廠長領導下,組織召開全廠經營活動分析會。

(七)負責綜合統計。歸口管理全廠的統計工作,統一管理全廠的統計報表、原始紀錄,按上級規定編報統計報表。

(八)檢查和考覈各項技術經濟計劃指標的完成情況,參與重大技術改造和技術組織措施項目的.技術經濟可行性研究。

(九)負責工廠對外橫向經濟聯合的統一管理工作。

(十)完成厂部臨時佈置的各項任務。

□ 職權

(一)有權監督、檢查各部門對考產經營綜合計劃及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執行完成情況。

(二)有權要求各單位按時提供編制計劃所需要的各種資料。

(三)根據廠長方針目標展開的要求,有權對各單位的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診斷和評價,以保證廠長任期目標的實現。

(四)對各單位提供的計劃方案有審覈、調整、綜合平衡權。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對工廠年度計劃有權提出修改、調整的建議。

(五)有權要求各單位及時編制各種統計報表,建立健全原始記錄,有權監督"統計法"的貫徹執行。

(六)有權參加上級召開的有關會議,參加工廠內部有關經營業務的會議。

(七)有權代表工廠進行橫向聯營事務洽談。

(八)有權要求各單位提供有關計劃,對外報送的各種專業計劃必須透過計劃科審覈。

□ 職責

(一)對企業生產經營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科學性、預見性及下達的及時性負責。

(二)對未按廠長任期目標要求及時編制工廠年度方針目標並進行巨型、檢查、診斷和落實負責。

(三)對報送的各種統計報表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對簽署的有關計劃、檔案出現差錯負責。

(五)對所編制下達的計劃,因綜合平衡不周,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影響全廠生產任務和完成負責。

(六)對橫向聯營協議事前調查分析不夠,參謀不當、條文考慮不周,造成失誤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