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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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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教學是教學的重要環節,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對提高我院的教學質量至關重要。爲更好地落實我校“以學生爲中心”的辦學理念,規範課堂教學的各個環節,確保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的嚴肅性、客觀性和公正性,發揮評價工作的激勵功能,達到以評促教、以評促改、以評促建的目的,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教育學院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實施細則

一、課堂教學評價的目的'

1、開展課堂教學評價旨在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的課堂教學效果和質量,爲全面瞭解教師的課堂教學狀況提供客觀依據。

2、進一步調動教師教學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改進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3、進一步加強學科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深化教學改革。

4、提高教學管理的針對性,實施管理的科學化和規範化。

5、爲教師評優、晉職、晉級提供重要依據。

二、課堂教學評價的範圍

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所有承擔全日制本、專科教學任務的專兼職教師。

三、評價的內容

教師課堂教學評價的內容主要包括教師職業道德、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效果和課外訓練方案等方面。

四、評價方式及實施

1、課堂教學評價由學生評價、教研室主任(同行專家)評價、管理幹部評價三部分構成,比例分別佔60%、20%、20%。

(1)學生評價:每位任課老師都要在課程結束時接受學生評價。

(2)教研室主任(同行專家)評價:教研室主任或同行專家每學期根據聽課情況對本教研室的所有任課老師的課堂教學進行評價。

(3)管理幹部評價:院黨政主要管理幹部根據學校聽課制度,結合自己的聽課情況,對任課老師的課堂教學情況進行評價。

2、課堂教學評價於每學期課程結束前1周進行。院成立由分管教學的領導、教務員和部分教師組成的課堂教學評價小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教師任課班級組織學生進行評價。

教研室主任(同行專家)評價和管理幹部評價由教研室主任(同行專家)和管理幹部根據課堂教學評價指標體系進行。

3、三種評價結束後,由測算小組按各部分比例計算出總分交教務員儲存。

五、幾點說明

1、各類測評人員要從提高全院教師教學質量,推進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教學工作更上一層樓的高度認真對待教師的課堂教學評價,爭取評價效果客觀、公正。

2、院分管教學的領導要及時向被測評教師反饋評價結果,以便教師能夠根據反饋意見對教學工作進行調整。

3、課堂教學評價結果作爲教師考覈的內容之一,是教師評優、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