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行政單位政府採購業務管理制度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政單位政府採購業務管理制度1
印章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中心印章的使用管理,維護中心的聲譽和印章的嚴肅性,使其更好地爲中心管理、採購業務實施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印章主要包括濟南市政府採購中心印章、業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資金結算專用章以及黨支部印章和中心主任、黨支部書記的個人印鑑。
二、印章的管理
(一)中心公章、財務專用章、黨支部公章由綜合科統一管理;中心主任、黨支部書記個人印鑑由綜合科指定專人管理。
(二)業務專用章由業務科室管理。
(三)印章管理人員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委託他人代存、代管;必須按規定用印,嚴禁擅自用印,不準在空白紙、空白信箋、空白證明(介紹信)上加蓋印章,也不能圖省事,把印章交給來人自行用印。違規用印者,按規定予以處理,並追究相應責任。
(四)使用印章必須由主任批准,同時辦理登記手續,用印人和印章管理人應在登記表上簽字。
(五)中心及黨支部印章原則上不準外借,如遇特殊情況需外借使用者,須出具書面申請,註明使用範圍、事項及期限,並由中心主任、黨支部書記審批,借印章人(科室)承擔印章外借期間一切責任,印章使用完畢後應及時交還綜合科。
(六)新刻、新啓用印章由綜合科統一辦理,停止使用的印章,由綜合科上繳局辦公室。
三、印章的使用
(一)凡以中心名義發出的`正式公文,送中心主任簽發後方可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二)凡以中心名義發出的一般便函,由各科室負責人簽字,經中心分管主任簽字後送綜合科蓋章。重要的便函,需經中心主任批准簽字後,方可送綜合科蓋章。黨支部印章須經黨支部書記簽字後方可用印。
(三)各科室因公出差的職工需使用中心介紹信的,應經科室負責人報告中心分管主任同意後,由綜合科開具對外介紹信並蓋章。
(四)個人需中心出具證明者,由本人先寫書面說明,經科室負責人簽註意見,綜合科科長審覈後,方可出具證明並加蓋中心印章。
(五)中心業務專用章須經中心分管主任簽字方可用印。
(六)中心財務專用章以及辦理有關財務手續需使用個人印鑑,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本制度未盡事宜,由綜合科負責解釋處理。
行政單位政府採購業務管理制度2
政府採購檔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爲規範政府採購代理資料的分類組卷及歸檔內容,嚴格政府採購代理資料的管理,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政府採購代理資料的歸檔管理。
三、組卷及歸檔要求
1、以項目工程組卷歸檔
2、卷內檔案按相應的時間或序號依次歸檔
3、檔案紙張大小爲a4。字跡使用不易褪色的筆書寫。
4、首卷應列入總目錄、各分卷分冊的目錄,各分卷分冊另加本卷、冊的目錄。
5、封面、封底紙張由辦公室統一提供。
6、按國家檔案管理規定要求分冊裝冊。
四、政府採購檔案具體包括:
(一)政府採購預算執行檔案
1、政府採購預算表;
2、政府採購計劃申報表和審覈表;
3、有關政府採購預算和計劃的其他資料。
(二)政府採購前期準備檔案
1、委託代理採購協議書;
2、覈准採購進口產品的相關審批資料;
3、自行組織採購的申請及批覆資料;
4、採購方式變更申請及批覆;
5、採購檔案及採購人確認記錄,包括評標辦法、評標細則、評標紀律等有關檔案、資料;
6、採購公告、資格預審公告及其變更事項;
7、獲取採購檔案或資格預審檔案的供應商名單登記表;
8、專家諮詢論證會記錄;
9、已發出採購檔案或資格預審檔案的澄清、修改說明和答疑記錄;
10、供應商資格審查情況報告;
11、評審專家名單及抽取記錄;
12、庫外專家使用備案審覈表。
(三)政府採購開標(含談判、詢價)檔案
1、採購響應檔案及有關資料等;
2、在遞交採購響應檔案截止時間前供應商對遞交的採購響應檔案進行補
充、修改或撤回的記錄;
3、採購項目樣品送達記錄;
4、接受供應商投標或談判的記錄;
5、開標一覽表;
6、開標(談判、詢價)過程有關記錄;
7、開標(談判、詢價)過程中其他需要記載的事項。
(四)政府採購評審檔案
1、評審專家簽到表及現場監督人員簽到表;
2、評審專家評審工作底稿等評審過程記錄;
3、供應商的書面澄清記錄;
4、評標或談判報告,包括無效供應商名單及說明、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名單等;
5、經監督人員簽字的現場監督審查記錄;
6、評審過程中其他需要記載的事項。
(五)政府採購中標(成交)檔案
1、採購人對採購結果的確認意見;
2、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3、採購結果公告(公示)記錄(含報刊及電子網站等媒體原件或下載記錄等);
4、公證書;
5、與中標(成交)相關的其他檔案資料。
(六)政府採購合同檔案
1、政府採購合同;
2、政府採購合同依法補充、修改、中止或終止等相關記錄。
(七)政府採購驗收及結算檔案
1、項目驗收記錄;
2、政府採購項目質量驗收單或抽查報告等有關資料;
3、發票複印件及附件;
4、其他驗收檔案資料。
(八)其他檔案
1、供應商質疑材料、處理過程記錄及答覆;
2、供應商投訴書、投訴處理有關記錄及投訴處理決定等;
3、採購過程中的音像資料;
4、其他需要存檔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