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行政單位財務制度範本

學問君 人氣:2.52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行政單位財務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行政單位財務制度範本

行政單位財務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規範體育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爲,加強體育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體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各級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所屬的各級各類體育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體育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體育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參與單位重大經濟決策和對外簽定經濟合同等事項,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體育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應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有關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六條體育事業單位的全部財務活動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七條國家支援發展體育事業,同時鼓勵體育事業單位充分發揮體育事業的多元功能,依託市場,發展體育產業,多形式、多渠道籌集資金.逐步增強單位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內在動力和活力。

第二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八條單位預算是指體育事業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體育事業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九條國家事業單位實行覈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事業特點、事業發展計劃、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確定。定額或者定額補助可以爲零。

少數非財政補助收入大於支出較多的體育事業單位,可以實行收入上繳辦法。具體辦法由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條預算編制原則:

(一)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體育事業計劃編制單位預算。

(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既要考慮事業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國家財力的可能,保障重點、兼顧一般。

(三)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預算應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四)堅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原則,挖掘內部潛力。努力增收節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堅持嚴格劃清經費渠道的原則。事業經費與基本建設投資不得相互擠佔和挪用,並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編制預算。

(六)堅持完整性和統一性原則。體育事業單位必須將全部財務收支項目在預算中予以反映,並按照國家預算表格和統一的口徑、程序及計算依據編制單位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程序:

體育事業單位根據年度事業計劃,提出預算建議數,經主管部門審覈彙總報財政部門覈定。單位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彙總報財政部門審覈批覆執行。預算報送時間按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方法:

(一)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含財政專戶覈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經營收人、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預算根據事業計劃,參照近年收人情況,並考慮預算年度可能出現的收入增減因素編制。

(二)支出預算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和上繳上級支出。支出預算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1、事業支出包括基本工資。其他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其中:基本工資、其他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和助學金,根據單位人員編制、勞動工資計劃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編制;公務費按照人員編制、定額標準或近年來支出的情況進行測算編制;業務費按工作任務和定額編制,無法確定定額的,按近年開支情況測算編制;設備購置費按主管部門批准的設備購置計劃和市場價格進行編制;修繕費按維修定額或實際情況進行測算編制;其他費用測算編制。

2、經營支出目級科目和事業支出目級科目相同。預算編制方法比照事業支出編制方法辦理。

3、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根據單位基本建設計劃和非財政補助收入狀況,在保證正常支出需要的基礎上從嚴編制。

4、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按主管部門批准的數額編制。

5、上繳上級支出按規定的比例或數額編制。

(三)單位預算必須附有預算編制說明書。

第十三條預算調整:

體育事業單位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財政補助收入、從財政專戶覈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但是,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大的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單位需報請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調整預算;非財政補助收入部分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單位自行調整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後相應調增調減支出預算。

第三章收人管理

第十四條收入是指體育事業單位爲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五條體育事業單位的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透過主管部門、上級單位或直接從財政部門取得的體育事業費,包括經常性經費和專項資金。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各種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人,即體育事業單位開展體育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覈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覈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計人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附屬獨立覈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它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六條事業收入包括:

(一)竟技體育比賽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組織或參加各類竟技體育比賽和表演取得的各項收入。

(二)門票收入,即體育場館舉辦各類文體表演取得的門票收入。

(三)出售廣播電視轉播權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出售競技體育比賽和表演的廣播電視轉播權取得的收入。

(四)廣告贊助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利用體育場地、體育比賽服裝和器材等爲社會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收入。

(五)體育技術服務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對外提供技術指導、技術諮詢、技術培訓、資訊服務和推廣體育科研成果等取得的收人。

(六)體育相關業務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組織與體育相關的各種體育交流、體育展覽、體育旅遊等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無形資產轉讓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中介機構評估後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體育事業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除上述各項收入以外的收入。

體育事業單位上述八項收入中,屬於從財政專戶領撥的預算外資金以及經財政部門覈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作爲單位的預算外收入計入事業收入,同時在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表中反映。

第十七條經營收入包括:

(一)銷售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非獨立覈算部門銷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二)經營服務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非獨立覈算部門對外提供經營服務取得的收人。

(三)租賃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出租房屋、場地、大型設備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經營收入,即體育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取得的除L述各項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十八條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體育事業單位應當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依法組織收入,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同時注重經濟效益。

(二)體育事業單位取得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必須使用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票據、銷售發票、門票等票據的管理制度。

(三)體育事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自定收費標準。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條支出是體育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二十條體育事業單位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和上繳上級支出。

(一)事業支出,即體育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經營支出,即體育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發生的支出。

(三)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即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資金按排自籌基本建設發生的支出。事業單位自籌資金安排基本建設,應先落實資金來源,並按審批權限,報經有關部門列入基本建設計劃。事業單位應在保證正常事業支出需要,保障正常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自籌基本建設支出,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覈批。覈定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體育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五)上繳上級支出,即實行收入上繳辦法的體育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定額或者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第二十一條體育事業單位在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數,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二條體育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各項支出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由單位財務部門根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覈定的預算統一掌握使用。單位各業務部門的開支,應當事先提出使用計劃交單位財務部門審覈後執行。

第二十三條體育事業單仕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沒有統一規定的,由體育事業單位做出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體育事業單位的規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

第二十四條體育事業單位從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並且要求單獨覈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後,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第二十五條爲了加強支出管理,提高經濟覈算水平,有條件的體育事業單位應當根據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覈算辦法。其支出可以劃分爲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和期間費用。

(一)直接費用是指直接從事體育場、館經營、競技體育表演、體育商業比賽、體育技術服務、體育宣傳品製作和非獨立覈算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直接費用計入成本中。

(二)間接費用是指體育事業單位內部各業務部門爲組織和管理體育場、館經營、競技體育表演、體育商業比賽、體育技術培訓、體育宣傳品製作和非獨立覈算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間接費用按一定比例計入成本中。

(三)期間費用是指體育事業單位內部行政後勤管理部門發生的各項費用。期間費用計入當期結餘。

第二十六條實行內部成本覈算辦法的範圍:

(一)非財政補助收入能夠基本滿足正常支出的體育場、體育館、體育運動中心,以及其他體育事業單位。

(二)體育事業單位附屬的非獨立覈算的商品銷售部、餐飲部等。

第二十七條實行內部成本覈算辦法的體育事業單位、單位內部實行成本覈算的部門,其成本費用須按支出用途分別歸集到單位事業支出和經營支出的相應科目中去。

第二十八條體育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支出、對外投資支出以及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不得計入成本費用。

第五章結餘及其分配

第二十九條結餘是體育事業單位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

第三十條體育事業單位的結餘(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餘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餘),除專項資金按照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照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餘部分作爲事業基金,用於彌補以後年度單位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體育事業單位的經營收支結餘應當單獨反映。經營收支結餘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收支發生的虧損,其餘部分併入單位的結餘中進行分配。

第六章專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條專用基金是指體育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提取或設定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三十二條專用基金包括:

(一)修購基金,即按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各列支50%後,用於體育事業單位固資產維修、購置的資金,體育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和有償調撥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直接轉入修購基金。

(二)職工福利基金,即未按照結餘的一定比例提取轉入,用於單位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三)醫療基金,即未納入公費醫療經費開支範圍的體育事業單位,按照當地財政部門規定的公費醫療經費開支標準提取,並參照公費醫療制度有關規定用於職工公費醫療開支的資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其他有關規定提取和設定的專用基金。

第三十三條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資產是體育事業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三十五條體育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十六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和存貨等。

第三十七條實行獨立覈算的體育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銀行開設存款帳戶,嚴格遵守銀行制度,接受銀行監督。

在銀行開戶必須報主管部門批准。一般由單位財務部門開設帳戶,單位內部其他非獨立覈算部門不得另設帳戶。銀行存款帳戶只限本單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外單位或個人使用。

第三十八條體育事業單位對應收款項和預付款項要按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對確實無法收回的預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覈銷;數額較大的,須報請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覈銷。

第三十九條存貨是指體育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中爲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一)體育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單位財產物資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收發手續,完善存貨驗收、進出庫和保管制度,防止丟失、損壞和變質。

(二)單位財產物資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編制採購計劃,經單位財務部門覈報單位負責人批准後進行採購。

(三)單位財產物資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材料明細帳,定期與財務部門的材料總帳進行覈對,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四)制定材料儲備定額和主要材料消耗定額。

(五)體育事業單位應當對存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存貨盤盈、盤虧應及時調帳。

第四十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爲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一般分爲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系統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明細目錄。

第四十一條體育事業單位要加強固定資產管理:

(一)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固定資產維護和保養,制定操作規程,建立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二)購建和調入的固定資產,由單位財產物資管理部門負責驗收,單位財務部門參與驗收。貴重儀器等專業設備和新建的房屋及建築物竣工時,應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驗收。經驗收後的固定資產要及時入帳並交付使用。

(三)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市場價格和新舊程度估價入帳,或根據捐贈時提供的有關憑據確定固定資產的價值。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四)體育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報廢和轉讓,一般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後覈銷。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准,具體審批權限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

(五)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轉入修購基金。

(六)體育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於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按照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單位接受贊助、捐贈的實物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存貨、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十三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爲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等。

(一)體育事業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無形資產的評估確認、開發、保護、使用和轉讓進行管理。

(二)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三)體育事業單位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事業收入。體育事業單位取得無形資產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四十四條對外投資是體育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

(一)體育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或者備案。

(二)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三)對外投資必須進行充分的技術和經濟效益論證,保證國有資產的完整和增值。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四十五條負債是體育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四十六條體育事業單位的負債包括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暫存款項、應繳款項等。

(一)借入款項是指體育事業單位爲開展各項活動向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上級單位、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借入的款項。

(二)應付款項和暫存款項是指體育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應付未付的各種款項。

(三)應繳款項是指體育事業單位收取的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稅金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上繳的款項。

第四十七條體育事業單位應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事業單位清算

第四十八條體育事業單位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四十九條體育事業單位清算應當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五十條體育事業單位清算結束後,經主管部門審覈並報財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其資產分別按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隸屬關係改變,成建制劃轉的體育事業單仕,其全部資產無償移交,並相應劃轉體育事業經費指標。

(二)轉爲企業管理的體育事業單位,全部資產扣除負債後,轉作國家資本金。

(三)撤銷的體育事業單位,全部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覈准處理。

(四)合併的體育事業單位,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併後多餘的國有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覈准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五十一條財務報告是反映體育事業單位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體育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做到內容完整、數據真實、計算準確、說明符合實際情況,並定期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五十二條體育事業單位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五十三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體育事業發展狀況、體育事業單位收入及其支出、結餘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情況,對本期或者長期財務情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五十四條體育事業單位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事業效果、預算執行、資產使用、支出狀況、財務管理等。

第五十五條財務分析指標包括財務指標和業務指標兩類。

(一)財務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預算完成率、事業收入佔總收入的比率、經營收入佔總收入的比率、事業收入增長率、經營收入增長率等。

(二)業務指標包括:參加全民健身人數、專業運動隊人數、獲世界冠軍數、獲洲際比賽冠軍數、獲全國比賽冠軍數、體育場館開放天數、體育場館使用率等。

除上述指標外,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業務特點確定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國家對體育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依據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非國有體育事業單位,依照本制度執行;其他體育事業單位可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五十八條下列體育事業單位或者體育事業單位的特定項目,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同行業或者相近行業財務制度,不執行本制度:

(一)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體育事業單位和體育事業單位附屬獨立覈算的生產經營單位;

(二)體育事業單位對接受外單位要求投資回報的經營項目;

(三)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的具備條件的體育事業單位。

第五十九條主管部門所屬的體育科學研究單位和學校執行同行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第六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的體育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可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補充規定,報財政部、國家體委備案。體育事業單位可按照本制度,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十一條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六十二條本制度自xx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行政單位財務制度2

根據公司發展及管理狀況,現將公司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及規定進行明確,公司總經理、財務人員及各部門人員請遵照執行。

一、關於財務人員

公司財務人員招聘,人事管理、辭退;日常工作的安排、檢查由公司總經理或財務負責人負責。

二、工作職責及行爲規範、財務紀律

1.財務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運用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度、規定及會計覈算方法,維護企業利益。對各類經濟活動、經濟業務進行全面、嚴格覈算和監督。

2.財務人員要克盡職守,嚴謹工作,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會計法規,嚴格按財務工作程序、規定時間及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3.財務人員要正確、完整、及時的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當天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在當天處理完畢,並登記各類賬簿,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4.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財務紀律,對公司外部及公司其他部門人員不得談論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不得談論財務管理情況,不得談論與自己本職工作無關的經濟業務及賬務情況。

5.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不合理、用途不清、不符合財務手續、違反財務規定及財務紀律的任何費用。

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向私人借用公款,財務人員必須堅決予以拒絕。

7.財務各項收款、退款必須填寫收入日報表,財務收款日報表中的所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不得有空格、空項。

8.違反財務紀律的,一經發現除由責任人承擔或賠付全部款項外,並視情節給予處分、罰款、開除等處理。

9.財務人員對公司的財產有保護、保全、記錄、覈算的職責和義務。

三、財務印鑑的使用和保管

1.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由財務保管、蓋章。財務專用章只限用於銀行支票、財務報表。這二項以外如使用財務專用章須經總經理批准。發票專用章只限用於公司開出的發票。

2.財務印鑑不得向保管人以外的任何人借用、保管,用印時必須是保管人親自蓋章或在保管人監督下使用。

四、崗位職責

1.我公司採用的記賬方法是借貸記賬法。

2.出納人員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現金、銀行日記賬。

3.財務人員根據記賬憑證編制有關的財務報表。

4.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日常財務具體制度的起草、修改,負責對公司各項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對各類經濟活動所發生的收入、支出進行監督,對各項支出的正確性、合理性進行審覈、簽字。

3)對報表的正確性負責。

4)對公司財務工作流程、帳務處理方式方法等諸多方面保守祕密。

5)負責辦理現金、支票的收、支及對現金、支票的保管。

6)負責登記現金、填制支出憑證和編制相關會計憑證,當日發生的經濟業務須在當日編制憑證並進行分類登記(按工程項目、綜合工程、後勤三大類登記),現金日記賬及現金必須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7)負責辦理物品的入庫審覈,月末與行政管理賬目人員共同盤點出表。

8)負責原始憑證的審覈,對不符合公司規定的原始憑證一律不予辦理報銷和結賬手續。

9)由財務保管、購買及簽發支票,新購支票一律登記,簽發支票時必須在支票登記簿上登記日期、用途、金額、經手人。

10)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簽發支票日期應填寫簽發當日日期,金額大小寫及用途填寫齊全。

11)已簽發的支票遺失,出納應立即向銀行掛失。由於使用中遺失支票而發生款項損失時,由使用支票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2)作廢的支票,由出納進行歸檔儲存。

五、固定資產、易耗品及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各項財產購入時必須取得完整、合法的憑證,即時建立、登入財產物品的會計賬目,詳細登記品名、型號、單價、金額、購置日期等。對實物進行編號登記,領用或使用人或責任人簽字負責。

2.固定資產由財務建“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覈算,實物由行政部負責監管,並於每季度末對在用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3.易耗品和辦公用品由財務建二級賬目覈算,由行政部建三級賬目對實物進行監管,雙方互相覈對,月報盤存。

4.辦公用耗材應儘量減少庫存,以一個月用量爲基本採購數量。購買時由行政部辦理入庫,財務人員監督,憑入庫單報銷。

六、收款及退款的規定

(一)收款

1.各項經濟、業務收入的款項須按照類別進行歸類登記,在收款日表上登記日期、款項、金額、部門、開據的收據號及雙方經手人等內容一併填寫齊全,收入任何款項均須開據公司統一收據。

2.當日所收款項原則上不得過夜,應於當天17:00之前交到財務入賬,如當天未能返回公司,應於第二天上午11:00之前交到財務入賬。當天未能返回公司的所收款項由當事人負責保管並承擔保管責任。

(二)退款

1.工程退款須於客戶親自辦理,特殊情況可寫委託書指定委託人辦理。但超過5000元的款項不允許代辦退款。

2.退款的辦理須由項目負責人填寫《退款申請單》並由部門主管/經理和總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到財務辦理。

七、借款、申請、報銷相關費用的規定及流程

(一)借款

1.部門借款時需填寫《借款單》,借款人、部門主管/經理簽字後,由總經理批准並簽字。《借款單》必須註明用途、金額。出納審覈用途、金額及各項簽字正確後付款。

2.凡借款款項必須在一週內立即銷賬或下次借款前必須將上次借款銷賬。如財務發現逾期不予銷賬的情況有權對當事人提出質疑並報批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3.填寫《借款單》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填寫,如未按規定填寫或填寫內容不完整,財務有權不予付款。

4.流程:填寫《借款單》→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財務審覈→領款。

(二)申請

1.各部門在申請購置設備、辦公用品損耗等相關物品時必須填寫相應的《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助理/總經理批准並簽字後方可購買。

2.提交《申請單》時應註明所在部門、工程項目(無法介定是哪個工程項目的,請註明“綜合”)、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及預估金額。

3.財務申請款項須註明申請內容、用途及金額經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簽字確認。

4.流程:填寫《申請單》→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簽字→購買。

(三)報銷

1.報銷人員在報銷時需將原始憑證複印,並同時填寫《費用報銷單》,註明合同編號、項目名稱/地址(無法介定是哪個工程項目的,請註明“綜合”),報銷內容明細及金額。

2.《費用報銷單》須經手人、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按以上順序)簽字後,經出納審覈各項內容及各項簽字正確、齊全後予以報銷。

3.《費用報銷單》大小寫金額、名稱、項目均不得塗改,憑證金額必須與原始發票金額一致。實際支出小於票面金額的由部門主管/經理在發票複印件上簽字註明。實際支出大於票面金額的退回重新開具發票。

4.填寫《費用報銷單》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填寫,如未按規定填寫或填寫內容不完整,財務有權不予報銷。

5.一次性購買數量較多的物品或材料,發票填寫不下的可附明細單。

6.憑證要求:擡頭、名稱、型號、項目、金額、數量、日期、大小寫、印章齊全、正確的稅務部門發售的統一發票,凡有一項不符不予辦理報銷手續。固定面額的發票,必須註明日期、實際發生金額,

7.支票付款由經手人填寫《支票領用單》,經手人在支票領用單及支票票根簽字後,報總經理,總經理在憑證上簽字後,出納審覈無誤後方能付款。

8.找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審批報銷時,凡是事先申請《借款單》的,須帶《借款單》一同交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審批。

9.打車、用餐費用報銷規定及標準:

(1)外出公幹:

1)打車:原則上外出公幹不得打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打車,需經部門主管/經理批准,否則不予報銷。

2)午餐:三人或三人以上因公需要同往一處辦公,中午無法返回公司用餐的,公司給予15元/人標準補助報銷。(注:①少於3人,不予報銷;②超出標準部分不予報銷;③未超出標準按實際金額報銷)

(2)加班:

1)晚餐: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經部門主管/經理確認後,公司給予10元/人標準補助報銷。(注:①超出標準部分不予報銷;②未超出標準按實際金額報銷)

2)打車: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超過21:30的,經部門主管/經理確認後,可報銷打車回家費用。

(注:打車及用餐費用報銷時,必須在報銷單上註明用餐時間、人員、原因;及打車時間,原因,目的地,否則不予報銷。)

10.所有報銷費用必需在兩個工作日內報賬,過期不予報銷。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報銷,需填寫《延時報銷說明》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報銷。

11.流程:

複印原始憑證→填寫《費用報銷單》→將憑證複印件粘貼在《費用報銷單》後→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簽字→財務審覈(憑證原件、複印件、《費用報銷單》填寫規範)→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