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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崗位考覈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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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公益崗位考覈考勤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益崗位考覈考勤制度

公益崗位考覈考勤制度1

爲了進一步規範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落實好再就業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的社會效能,在《陽城縣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工作管理辦法》基礎上,結合本局當前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執行範圍:

陽城縣國土資源局公益性崗位人員。

二、公益性崗位考勤管理制度(每月全勤爲22天):

(一)請假制度:

1、病假制度。公益性崗位人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醫院證明,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股、所長及分管領導審批後,方能休病假。請病假一年內累計時間不超過3個月,若有特殊情況的,請假時間不能超過半年;在病假期間確實不能堅持工作的,請假超過半年以上的根據規定退回縣人社局。

2、事假制度。公益性崗位人員請事假1天以上,本人寫出書面請假申請報告,由股、所長及分管領導審批後,方能休假。

3、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報縣人社局扣一天工資,累計曠工14天,按開除處理。

4、經審批後的《請假條》交局辦公室備案。

(二)工作紀律制度:

1、公益性崗位人員必須服從單位管理,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和其它臨時工作。

2、公益性崗位人員電話隨身攜帶並保持暢通,若因工需要臨時需到崗的,通知時要隨叫隨到(特殊情況書面請假的除外),凡電話通知不接或口頭通知後均不到崗的一律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的獎懲辦法:

1、每季度對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考覈,考覈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續簽訂下一年勞動合同,對考覈合格者的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2、對在公益性崗位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表現突出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經考覈,由單位表彰獎勵。

3、對於錄用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凡是連續15日或年累計30日不上崗工作,拒絕上崗安排的,可以向縣人社局申請解除聘用合同,並報人社局就業服務機構備案。

4、公益性崗位人員,必須遵守陽城縣國土資源局制定的管理辦法進行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工作,以便更好地開展工作。

四、考勤紀律:

1、工作作息時間爲:上午:08:00-12:00時。下午:

14:00-18:00時(北京時間)。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按時到崗,執行上下班制度。若因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需要,工作作息時間可自行調整。

2、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一律不準上網聊天,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並按作息時間上下班。

3、由專人負責考勤,考勤員應以身作則,秉公辦事,如實記載。

五、具體要求:

1、公益性崗位人員考覈,嚴格按本單位每年初制定的考覈方案進行考覈。

2、本管理制度自2011年4月1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以本規定爲準。

公益崗位考覈考勤制度2

爲進一步加強全街公益性崗位的管理,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社會效能,根據《關於加強公益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南人勞發[20xx]5號)和《關於印發南票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南推統就辦[20xx]4號)檔案精神,特制定如下公益性崗位管理制度:

一、治安保潔員的管理體制

根據區政府有關檔案規定及要求,沙鍋屯街道辦事處成立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負責全街公益性崗位的人員管理和對社區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興電、富隆兩個社區分別成立社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本社區公益性崗位工作進行日常管理。治安保潔員實行定崗定責,由街道和社區雙重管理。

二、治安保潔員的工作內容及工作時間

(一)工作內容

公益性崗位人員負責轄區內的保潔、保綠和保安工作及上級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工作時間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個別崗位和特殊敏感期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而定。

三、治安保潔員的工作制度和要求

(一)實行考勤登記制度。每週一至週五早8:00到指定的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簽到,節假日不簽到。

1、必須由本人簽到,代簽視爲曠工一天。

2、每次簽到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遲到一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請假制度。治安保潔員因事因病不能上崗者,必須向指定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遞交請假條。請假一至兩天者由社區管理的.由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或街道公益性崗位負責人批准,並於當日9:00前上報街道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須填寫正規請假條報街道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領導批准;七天以上者須報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批准。

(三)治安保潔員在上崗期間必須佩戴工作牌,並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四)治安保潔員在上崗期間如遇臨時任務或工作調整,必須服從街道和社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統一安排。

(五)公益性崗位人員的電話號碼及居住地點若有變動要及時向社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彙報。

(六)公益性崗位工作禁止找人代替。

四、治安保潔員的工作標準

治安保潔員一崗雙職,既是治安員又是保潔員,必須服從領導,愛崗敬業,遵守作息時間,履行崗位職責。

治安巡邏要做到:在工作期間堅守崗位,加強負責區域的巡迴檢查,發現違法行爲應立即予以制止,發現不穩定因素要及時向上級報告,特殊敏感時期要加強預警資訊的蒐集和上報,確保負責區域的安全穩定。

樓道保潔要做到:樓道清潔無垃圾、浮土,扶手無灰塵,樓頂無蛛網,牆面無小廣告。

外環境保潔要做到:路面及兩側無垃圾、雜草、雜物,街頭小廣告要及時清理,確保路面和牆面乾淨整潔。

五、監督、檢查與獎懲制度

爲了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社會效能,各社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每天都要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如下情況者,可予以相應處罰:

(一)請事假者,每天扣發工資25元。

(二)請病假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每天扣發工資20元。

(三)無故曠工,每天扣發工資40元,連續曠工3天以上者,每天扣發工資50元。連續曠工15天或年累計曠工天30者,除每天扣發工資50元外,提交區勞動就業局堅決予以辭退。不簽到或提前簽到按無故曠工處理。

(四)無故脫崗者,每發現一次扣發工資15元。

(五)工作期間不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一次扣發工資10元。

(六)每次工作後由社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進行檢查,對檢查不合格者每次扣發工資15元。

以上各項罰款每月累計不超過650元。

街道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每月派專人對各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情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情況予以直接處罰。發現社區公益崗位管理人員工作不到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者,要予以嚴肅查處。

對在公益性崗位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表現突出的公益性崗位人員,年終根據考勤結果進行評比,予以適當表彰和獎勵。受表彰的公益性崗位人員在精簡時優先錄用。

五、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沙鍋屯街道辦事處公益性崗位管理辦公室所有。

六、本管理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行。

公益崗位考覈考勤制度3

爲了加強對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科學管理,準確評價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更好地推動全市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健康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考覈原則

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考覈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堅持領導與羣衆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二、考覈對象和內容

考覈對象爲我市統一招用的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考覈內容爲工作作風、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成績。

三、考覈辦法

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考覈採用百分制,滿分爲100分。每年考覈由各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用工單位統一組織實施。

(一)工作作風,滿分25分。主要考覈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包括是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具有爲人民服務的思想,自覺接受羣衆監督;是否遵紀守法,維護國家和羣衆利益;是否忠於職守,實事求是,廉潔奉公,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等。具體考覈指標如下:

1、學習情況,滿分10分。每月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集中學習一次,由用工單位組織。學習內容以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及本工作崗位工作職責爲主。學習必須保證時間,保證人員,每次集中學習不得少於二小時。全年堅持學習、筆記完整的得10分,對無故不參加學習1次扣2分。累計5次以上不參加學習或沒有學習筆記的,年終取消公益性崗位資格。

2、服務意識,滿分10分。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應嚴格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在限定工作日內完成交辦任務。絕不能出現因服務態度和服務方式引發的與服務對象的糾紛。全年未出現任何糾紛,未接到投訴的得10分。接到一次投訴扣2分,累計接到3次投訴或引起重大信訪案件的取消公益性崗位資格。

3、廉潔自律,滿分5分。能夠認真遵守廉政建設規定,做到廉潔自律,勤政爲民,在工作中堅持原則,不謀私利的得5分。發現違紀現象視情況扣分,情節嚴重者取消公益性崗位資格。

(二)工作能力,滿分25分。主要考覈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完成工作的能力。基本素質包括是否具有工作崗位要求具備的文化知識、專業技能以及身體條件等方面的素質;完成工作的能力包括是否按時按質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和處理各種問題的能力、創造能力、對外進行交涉、對內進行協調的能力、組織能力等。

1、業務學習,滿分10分。每半年由各用工單位組織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業務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本職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日常工作內容等,滿分10分。一次考試不及格者扣5分,累計2次考試不及格取消公益性崗位資格。

2、民主測評,滿分15分。每半年在社區組織民主測評,由社區委員和居民爲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打分,滿分15分。一次不合格者扣5分,累計2次考試不合格取消公益性崗位資格。

(三)工作態度,滿分25分。主要考覈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勤奮精神和責任心、紀律性,主要看工作上是否具有積極性、主動性,在業務上是否肯鑽研、勇於創新、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是否出全勤。具體考覈指標如下:

1、考勤情況,滿分15分。考覈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是否按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準無故脫崗,因公外出、因病、因事不能出勤,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記爲曠工一天,扣2分;年累計曠工十五天者,事假年累計一個月者,取消公益性崗位資格。

2、工作紀律,滿分10分。工作期間不幹私活、不亂串辦公室、不用電腦玩遊戲、不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工作期間原則上辦公室要有人,但無人時要實行門留條制度,寫明原因和回來時間。違紀一次扣2分。

(四)工作成績,滿分25分。主要考覈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工作完成情況。對工作成績的考覈,不能簡單地看是否完成工作數量,更重要的是看完成的工作質量。對於完不成任務或質量與要求差距較大的,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扣2分。

年初各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各崗位工作職責。每月末做出書面工作總結,內容包括本月工作學習情況和下月工作計劃;各用人單位要對每個人的工作完成情況,在全體工作人員大會上進行通報。凡因工作完成情況較差,工作落實不細或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重大失誤的,取消公益性崗位資格。各項工作按時完成,每月總結翔實完整的得滿分,有突出事蹟,獲得通報表揚的加5分。

四、獎懲辦法

年終考覈分數在90分以上,評爲優秀;分數在70分以上者爲稱職;分數在70分以下者爲不稱職。工作中實行告誡制度,一年內告誡一次者,當年不能評爲優秀;告誡兩次當年考覈定爲不稱職;告誡三次,予以辭退。

(一)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告誡一次

1、每月遲到、早退三次以上的;

2、不執行請銷假制度及工作推逶拖拉的;

3、不服從領導,責任心不強,業務能力差,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二)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予以解聘

1、有違紀、違法行爲的;

2、工作態度差,引起羣衆和用人單位投訴,造成不良影響,查證屬實的;

3、接受服務對象的禮金、代金券和宴請,造成不良影響的,利用工作之便索要錢物、謀求個人利益或爲他人違法提供方便,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收受賄賂的;

4、其他原因不宜繼續擔任本職工作的。

五、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關於開展公益性崗位人員考覈工作的通知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xx年12月25日)

公益崗位考覈考勤制度4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

20xx年以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就業扶持政策,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使一大批就業困難人員實現了就業和再就業,有效地緩解了就業壓力,對於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爲加強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提高公益性崗位人員自身素質,調動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積極性,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現就開展公益性崗位人員考覈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覈對象

考覈對象爲市統一招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

二、考覈原則及方法

考覈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採取平時考覈與協議期滿考覈相結合,民主評議與單位考覈小組評議相結合的方法,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用人單位按公益性崗位管理渠道分別組織實施。

三、考覈內容

平時考覈主要是對公益性崗位人員考勤情況、服務態度、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動態考覈;定期考覈主要是對協議期滿公益性崗位人員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全面考覈。具體考覈內容爲: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覈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包括是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具有爲人民服務的思想,自覺接受羣衆監督;是否遵紀守法,維護國家和羣衆利益;是否忠於職守,實事求是,廉潔奉公,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等。

(二)工作能力。主要考覈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完成工作的能力。基本素質包括是否具有工作崗位要求具備的文化知識、專業技能以及身體條件等方面的素質;完成工作的能力包括是否按時按質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和處理各種問題的能力、創造能力、對外進行交涉、對內進行協調的能力、組織能力等。

(三)敬業精神。主要考覈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勤奮精神和責任心、紀律性,工作上是否具有積極性、主動性,業務上是否肯鑽研、勇於創新、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是否出全勤。

(四)工作成績。主要考覈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工作完成情況。

四、考覈結果的使用

(一)協議期滿考覈

協議期滿考覈結果分爲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優秀等次一般不超過用人單位協議期滿公益性崗位人員的10%。考覈結果爲優秀等次的,由用人單位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優先續簽下一年度就業援助協議;考覈結果爲不稱職等次的,不予簽訂下一年度就業援助協議。

(二)平時考覈

具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予以辭退:

1、有違法、違紀行爲的;

2、工作態度差,引起服務對象投訴,造成不良影響,查證屬實的;

3、接受服務對象的禮金、代金券和宴請,造成不良影響的;

4、利用工作之便索要錢物、謀求個人利益或爲他人違法提供方便的;

5、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收受賄賂的;

6、連續曠工5日或半年內累計曠工10日的;

7、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崗位補貼的;

8、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具有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予以告誡。協議期內告誡一次者,協議期滿考覈不能評爲優秀,告誡兩次者爲不稱職:

1、每月遲到、早退三次以上,不執行請銷假制度的;

2、工作推逶拖拉,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領導,責任心不強,業務能力差的。

五、幾點要求

(一)各用人單位要高度重視公益性崗位人員考覈工作,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考覈工作,確保考覈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平時考覈如有公益性崗位人員被辭退的,用人單位要填寫《石家莊市公益性崗位人員辭退審批表》(附件3),於5個工作日內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三)協議期滿考覈一般於公益性崗位人員協議期滿前10日內進行。考覈結束後,用人單位要組織被考覈人員填寫《石家莊市協議期滿公益性崗位人員考覈登記表》(附件1),裝入本人檔案,並填寫《石家莊市協議期滿公益性崗位人員考覈情況彙總表》(附件2),於考覈工作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各用人單位要根據通知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平時考覈和協議期滿考覈工作方案,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覈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