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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課考勤考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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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體育課考勤考覈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體育課考勤考覈制度

體育課考勤考覈制度1

考勤辦法:

一、教師

1、儀表大方、得體、精神飽滿。

2、課前做好充分準備,準時上課,上課時不得擅自離開課堂。

3、穿着服裝符合規定要求(着運動服或運動便服,球鞋或運動球鞋)。

4、上課堅持

考勤制度,合理安排見習生活動,對無故制度缺席者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

5、認真按照教學進度上課,上課時必須用普通話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上課時不準帶手機。

8、體育教師提前二分鐘進入課堂上課。

二、學生

1、學生上體育課必須穿着運動服或輕便服、球鞋或運動鞋,不準穿皮鞋、涼鞋,女生不準穿裙子。

2、室外課,學生隨身不準帶小刀、鉛筆、玩具及2危險類物品,以防傷害事故。

3、學生在教學大樓內排隊進出不得大聲喧譁。

4、課堂中,學生有事要請假,不得隨意離開課堂(操場)。

5、遵守課堂紀律,服從老師的指揮。

6、嚴禁學生攀爬牆、房屋、樹木、籃球架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

7、每天必須對學生進行體育安全常識、體育教學常規和自我保護措施的教育。

8、學生有嚴重疾病要向體育老師書面報告,因病不能上體育課要向體育老師書面請假。

9、一、二年級上體育課,體育教師提前二分鐘到班級,帶領學生排好隊進入操場上課。三、四、五年級上體育課,課前由體育課代表向體育教師聯繫,並帶領班級學生提前到達操場,準備上課。

考覈辦法:

國家對體育教學提出了更高的標準,我區也提出了“陽光體育”的口號,現代教育觀強調教學過程不再是簡單的傳道授業,更要育心育智,透過教師的引導作用培養學生的各種能力。所以,體育教師在教學中要注意認真研究如何培養學生的各方面能力。

小學體育學科學生學習成績考查(考覈與評價)一般都在學期過程之中進行。根據國家課程標準的要求,小學生的體育學習成績評定的內容應由知識與技能、學習態度、情意表現與合作精神、教師評定四項組成,本學期我們小學體育學科學生學習考覈評價要求和操作方法如下:

一、學生學習成績考覈評價內容及百分比

1、知識與技能(60%)(根據學生實際能力和水平由教師評價)

2、學習態度(10%)(學生自評)

3、情意表現與合作精神(20%)(學生組內互評) 4、教師評定(10%)(教師評) 二、操作方法及要求 1、知識技能:佔60%

知識技能”考覈主要由教師操作進行。 所考內容是:

一二年級:立定跳遠和一分鐘仰臥起坐兩項。各佔百分之五十。

三四年級:立定跳遠、50米快速跑、跳繩以及實心球前拋。各佔百分子二十五。

五年級:立定跳遠、50米快速跑、400米、跳繩以及實心球前拋。各佔百分子二十。

2、學習態度:佔10% (學生自我評定)

指學生參與學習與練習的態度,以及在學習和鍛鍊活動中的行爲表現,如體育課、廣播操、體育活動、運動隊訓練、各種體育比賽、社區體育活動等。

3、情意表現與合作精神:佔20% (組內相互評定)

指學生在體育學習中的情緒、自覺、自主、自尊、自信心和意志表現,對他人的理解與尊重,交往與合作精神,文明與行爲習慣以及健康的意識、運動技能的掌握、發揮骨幹作用和對體育的興趣。

以上各年級應有所側重,也可結合各校實際情況,提出一些帶有共性的互評內容。 4、教師評定:佔10%

教師對學生的評定要體現以爲人本,以學生的發展爲本,要注意個體差異,體現人文關愛,既要嚴格要求又要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可依據學生的學習目標達成度,平時課堂行爲表現和進步幅度等,也可參考學生的自我評定與組內評定。

體育課考勤考覈制度2

一、任課教師每次課前要對所授班級學生進行考勤,並對學生出勤情況記錄。期末將本學期所授課班級的考勤記錄上交教研室備案。

二、學生每學期無故缺課四次以上,本學期體育課成績不予評定。

三、學生因病不能上課,必須在課前將醫務室的.病假證明交給任課老師,任課老師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做出上課,見習或免上課的決定。如在課前未能將病假證明交給任課老師,而私自不上課者(特殊情況除外)均按曠課處理。

四、原則上不准許學生請事假,如有特殊理由不能上體育課者必須經所在年級批准並出具證明,在課前交給任課教師。

五、學生無故缺課一次,從體育課期末總成績中扣10分;曠課四次以上,本學期不予評定成績。

六、學生體育課遲到或早退一次,從體育課期末總成績中扣3分。累計三次遲到或早退爲缺課一次,從體育課期末總成績中扣10分。

七、如學生因病缺課達三次以上,必須出具醫務室證明,按免上體育課處理,並上報所在學校和教務處,否則按缺課三次以上的辦法處理。

以上規定,任課教師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私自更改,以便保證課堂紀律,

體育課考勤考覈制度3

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中小學生《體育合格標準》的精神,以教材的具體要求爲依據,制定學校體育課成績考覈制度。

一、在體育教學工作計劃和教學進度計劃和單元教學計劃中,考覈項目要安排合理,體現出全面考查學生的原則,使學生做好充分的精神和體力上的準備。

1、考覈項目的選擇,測試時間要合理。力爭在學生的心理和體力最佳期進行測試。

2、技能技巧項目的考覈,必須在學生充分學、煉,教師認真教學、輔導的基礎上進行測試;發展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較爲突出的項目,必須在堅持經常性鍛鍊,認真完成常年和課後作業的基礎上進行測試。

3、嚴格執行《體育教學大綱》規定的考覈辦法和評分標準,進一步強化體育課成績考覈的嚴肅性和規範化。

二、體育課成績考覈的方法要靈活多樣,注重實效性。

1、發展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的項目,一般採用專門性的考覈方法。

2、運動技能、技巧項目,一般採用隨時和專門性相結合的考覈方法。

3、常規要求的項目,一般採用常年考覈的方法。

4、《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的測試項目,可採用與體育課考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覈。

三、體育課成績考覈工作,要努力做到:體育課與體活相結合;體育課與常規活動相結合;體育課與《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相結合;規定性考覈與常年考覈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