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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畢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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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畢業論文

審計畢業論文一

[摘要]審計證據的數量體現的是審計證據的充分性特徵。在抽樣審計中,樣本規模決定了審計證據數量的多少。在審計證據數量的影響因素中,審計證據的數量與重要性水平成反向變動關係;與審計風險成反向變動關係;與抽樣風險成反向變動關係,但不受非抽樣風險的影響。預計總體誤差與審計證據數量成同向變動關係。總體變異性不影響控制測試的樣本規模,即不影響審計證據的數量,但在細節測試中,總體變異性與審計證據數量成同向變動關係。

[關鍵詞]審計證據數量;重要性,審計風險,抽樣風險,預計總體誤差

審計證據是指註冊會計師爲了得出審計結論、形成審計意見而使用的所有資訊,包括財務報表依據的會計記錄中含有的資訊和其他資訊。獨立審計準則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得出合理的審計結論,作爲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在審計理論與實務中,諸多方面影響着審計證據的充分性,也影響着審計證據的數量。本文利用圖表形式,對審計證據的影響因素進行了直觀分析,旨在提高對審計證據數量影響因素的感性認識。

一、重要性對審計證據數量的影響

如果一項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則該項錯報是重大的,即影響報表使用者作出判斷和決策的錯報程度就是重要性水平。根據獨立審計準則,註冊會計師應當對各類交易、帳戶餘額、列報認定層次的重要性進行評估,以有助於確定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收集審計證據,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由此可見,重要性水平影響收集審計證據的範圍,從而影響審計證據的數量。

各類交易、帳戶餘額、列報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也稱爲“可容忍錯報”。它是在不導致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的情況下,註冊會計師對各類交易、帳戶餘額、列報確定的可接受的最大錯報。重要性水平與審計證據之間的關係可以轉化成可容忍錯報與審計證據之間的關係。

在抽樣審計中,可容忍錯報與樣本量即審計證據數量之間成反向變動關係:可容忍錯報越大,樣本量越小;可容忍錯報越小,樣本量越大。而樣本量越小,審計證據越少;樣本量越大,審計證據越多。因此,可得出推論:在計劃審計階段,重要性水平越高,審計證據越少;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證據越多。這裏所指的重要性水平是指重要性的數量特徵,即20000元的重要性水平比10000元的錯報重要性水平高。而爲合理保證存貨帳戶的錯報或漏報不超過10000元所需收集的審計證據,比爲了合理保證該帳戶錯報或漏報不超過20000元所需收集的審計證據要多。

二、審計風險對審計證據的影響

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註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根據獨立審計準則,審計風險取決於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審計風險模型可以表述爲:

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

該式表明,在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水平下,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與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成反向關係: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高,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越低;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低,計劃的、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越高。當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水平一定時,三者之間的關係可以表示爲:

檢查風險=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

也就是說,註冊會計師應當評估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並根據既定的審計風險水平和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從而設計審計程序,收集審計證據。

這一關係式從表面看,解釋的是審計風險與檢查風險之間的關係,其實質卻是審計風險與審計證據之間的關係:在既定的、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前提下,重大錯報風險越大,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越小,會計報表中的重大錯報未被審計師發現的可能性越低,審計範圍越大,需要的審計證據越多;重大錯報風險越小,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越大,會計報表中錯報未被審計師發現的可能性越高,審計範圍越小,需要的審計證據越少。也就是說,審計風險與審計證據數量之間成同向變動關係:審計風險越高,所需證據的數量越多;審計風險越低,所需證據的數量越少。

三、審計風險、重要性對審計證據的動態影響

(一)三者問的關係

根據獨立審計準則,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之間成反向變動關係,由上述分析已知,重要性水平與審計證據數量之間成反向變動關係,審計風險與審計證據之間呈現同向變動關係。

(二)評價審計結果時,重要性和審計風險對審計證據的影響

隨着審計過程的推進,註冊會計師應當評價對重要性的判斷是否仍然合理,從而確定是否面臨過高的審計

風險,審計證據的數量是否滿足了充分性要求。

在確定審計程序後,如果註冊會計師確定接受的重要性水平接近計劃階段重要性水平,則意味着初始重要性水平確定適當,審計風險控制適當,審計證據數量適當。

如果註冊會計師決定接受更高的重要性水平,則意味着註冊會計師對於初始重要性水平的估計過於保守,註冊會計師執行了過多的審計程序,收集了超過充分性最低數量要求的審計證據,雖不影響審計效果,但影響了審計效率。

如果註冊會計師決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例如初步評估的重要性水平爲20000元,而再次評估的重要性水平爲10000元,則意味着隨着註冊會計師對被審單位瞭解的深入,對被審單位的會計報表各個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做出了重新估計。此時註冊會計師認爲,10000元的錯報就會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而原來按照重要性水平爲20000元所設計的審計程序沒有收集10000元~20000元之間的錯報。此時較低的重要性水平使得重大錨報風險水平提高,註冊會計師實際面臨的審計風險水平超過了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水平,這就使得註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增加。此時,根據初步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設計的審計程序將不再適用。註冊會計師應當選用下列方法收集更多的審計證據,從而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1如有可能,透過擴大控制測試範圍或實施追加的控制測試,降低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並支援降低後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

2透過修改計劃實施的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降低檢查風險。

四、抽樣風險與非抽樣風險對審計證據數量的影響

抽樣風險是指註冊會計師根據樣本得出結論和對總體項目實施同樣的審計程序得出的結論存在差異的可能性,也就是樣本不能夠代表總體特徵的可能性。例如抽樣風險爲10%,則意味着即使註冊會計師遵循了獨立審計準則對樣本進行審計,其結論也不代表總體特徵的可能性爲10%。

非抽樣風險是指由於某些同樣本規模無關的因素而導致註冊會計師得出錯誤結論的可能性。例如註冊會計師選擇的總體不適合審計目標,未能適當定義誤差或錯報,選擇了不適於實現特定目標的審計程序,未能適當評價審計發現的情況等等原因所導致的未能發現重大錯報或控制失敗。註冊會計師可以透過採用適當的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對審計工作進行適當的指導、監督和複覈以及實務的改進,將非抽樣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抽樣風險與非抽樣風險共同構成審計風險,即:抽樣風險+非抽樣風險=審計風險

註冊會計師若想要求樣本代表總體特徵的可能性越大,即抽樣風險越小,則樣本規模必然越大;樣本規模越小,代表總體的可能性越小。即抽樣風險越大。也就是說,抽樣風險和審計證據數量之間呈現的是反向變動關係。

審計風險由抽樣風險和非抽樣風險共同構成。非抽樣風險不受審計方式的影響,不隨樣本規模而發生變化,無論註冊會計師採用抽樣審計還是非抽樣審計,非抽樣風險都客觀存在。而抽樣風險隨着樣本規模的增加而逐步減小。在非抽樣風險一定的前提下,註冊會計師願意接受的抽樣風險越低,可接受的審計風險要求越低,樣本規模通常越大,審計證據數量越多;而註冊會計師願意接受的抽樣風險越高,可接受的審計風險要求越高,樣本規模越小,審計證據數量越少。當樣本規模等於總體時,即在N點處,也即詳細審計時,抽樣風險爲零,審計風險全部由非抽樣風險所構成。

五、預計總體誤差對審計證據的影響

抽樣審計中,預計總體誤差即註冊會計師預期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誤差。其他條件既定的前提下,預計總體誤差越大,可容忍誤差也應當越大;預計總體誤差越小,可容忍誤差也應當越小。在既定的可容忍誤差下,當預計總體誤差增加時,所需的樣本規模越大。也就是說,此時預計總體誤差與審計證據數量之間成同向變動

六、總體變異性對審計證據數量的影響

總體變異性是指總體的某一特徵(如金額)在各項目之間的差異程度。控制測試中,註冊會計師在確定樣本規模時一般不考慮總體變異性。在細節測試時,註冊會計師確定樣本規模時要考慮特徵的變異性。總體的變異性越低,通常樣本規模越小;具有高度變異性的總體,樣本規模越大。也就是說,在細節測試中,總體的變異性與審計證據數量成同向變動關係:總體各項目之間差異越顯著,樣本規模就越大;反之,越小。

除以上因素外,註冊會計師在審計中所收集證據的數量還會受到諸如經驗、審計環境和審計技術等方面的影響。因此註冊會計師需要多方面考慮,在收集到充分的審計證據爲依據的基礎上,評價審計證據的適當性,恰當地發表審計意見,從而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審計畢業論文二

摘要:近年來,隨着世界經濟的發展,企業之間的競爭加劇,經營管理的不確定性增加,從而導致企業面臨巨大的經營風險。經濟環境的發展使得註冊會計師在審計中面臨更高的要求,爲規避審計風險,同時提高工作效率,註冊會計師開始採用分析性審計程序,從而令審計工作既有效率,又有效果。本文將對分析性審計程序在審計實務中的運用展開探討。

關鍵詞:分析性程序,審計

分析性測試,是審計人員取得審計證據的一種審計手段,是幫助審計人員全面把握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科學評估審計重點的技術方法,也是總體評價審計發現、檢查審計成果合理性的有效手段。分析性程序一般作爲審計取證的一種輔助手段使用。本文將對分析性程序在審計實務中的運用展開探討。

一、分析性審計程序的特點

分析性審計程序既可以降低審計成本,又可以提高審計效率,分析性審計程序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分析性審計程序是獲得審計證據更爲客觀的方法

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運用是基礎會計資訊以及非會計資訊之間的內在關係,其內在關係是客觀存在的,在一般情況下,這種關係也是穩定的,只要註冊會計師分析得當,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力,從分析性程序中發揮其自身的創造力,運用自身的職業判斷,分析性審計程序就可以提供更爲客觀的審計證據,也能夠對審計對象業務中的關鍵因素和主要關係做更好的理解,透過瞭解被審計單位的報表數據的潛在關係,爲以後的審計工作提供指導。

(二)分析性審計程序可以節省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

分析性程序可以耗費更少的審計資源提供相同的或者相對更好的審計證據,分析性程序有時會被描述成發現和形成證據的技術,同傳統的會計報表細節抽樣審計方法是不同的。分析性審計程序是利用資訊間的內在關係來判斷數據的合理性,並不侷限於審計對象的財務報表,而細節抽樣方法主要是透過對存在的證據進行收集以及檢查來證實註冊會計師的判斷,兩者相比,成本是不同的。分析性審計程序透過模型的構建以及會計師的經驗以及知識就可以判斷,可以大大的節省審計資源,而且在電算化的時代,透過利用電腦,分析性審計程序的優勢能夠發揮出來,在節省審計資源的基礎上也可以大大提高審計效率。

二、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關鍵

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關鍵在於分析以及比較,要分析所收集數據之間可能存在的關係,即相關性,而且要保證蒐集數據的可靠性,並且剔除其中的不合理因素。然後利用審計人員積累的經驗以及收集的合理標準,對照分析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以及資訊,從中發現異常的變動、不合常理的趨勢或者比率。

(一)應考慮數據之間的關係以及比較基準

運用分析性審計程序的一個基本前提就是數據之間存在着某種關係,因此,在進行分析性程序時,首先要分析所收集數據之間存在的關係,即財務資訊各構成要素之間的關係,以及財務資訊與相關非財務資訊之間的關係。財務資訊各要素之間存在相關性以及內部勾稽關係,例如應付賬款與存貨之間通常有穩定的關係;當然某些財務資訊與非財務資訊之間也存在內在聯繫,例如存貨與生產能力之間的關係,以此來判斷存貨總額的合理性。其次,應該考慮數據資訊之間的比較基準。在執行分析性審計程序時,註冊會計師要注意將被審計單位本期的實際數據與上期或者以前期間的可比數據進行比較來判斷是否存在異常,在運用以前期間的可比會計資訊時,註冊會計師要注意被審計單位內部以及外部的相關變化。也可以將自己的預期數據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上反映的金額或者比率進行比較,可以發現異常情況,這都是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關鍵點。

(二)要合理確定分析性審計程序的應用方式

分析性審計程序在所有的會計報表審計的計劃階段和報告階段都必須使用,在審計測試階段可以選擇使用,但是註冊會計師在審計的過程中要合理確定分析性審計程序的應用方式。應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首先,可以採用比較分析法,可以用於實際與預算計劃進行比較,發現實際與預算的差異,分析原因;將本期同上期比較,判斷本期指標的是否存在異常;同業比較,判斷被審計單位數據指標的正常性。其次,可以採用趨勢分析法,可以用於財務審計中的問題揭示以及管理審計中的前景預測。第三,可以採用科目分析法,透過選擇借方或貸方科目編制對照表來登記對應科目,查明對應關係是否正確並且分析造成錯誤的原因,主要應用於容易發生錯誤以及弊端的會計科目。第四,可以採用迴歸分析法。透過迴歸分析方法,可以計量預測的風險和準確性水平,量化註冊會計師的預期值。

三、分析性審計程序在審計實務中的具體運用

(一)分析性審計程序在風險評估階段的具體運用

在風險評估階段,利用分析性審計程序的目的是幫助註冊會計師發現財務報表中的異常變化,或者與其發生而未發生的變化,識別潛在的重大錯報風險領域,透過對被審計單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幫助註冊會計師設計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以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首先,要選擇適當的數據關係,在風險評估階段,分析程序就要識別那些可能表明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異常變化,因此所使用的數據彙總性比較強,在此階段,分析性審計程序的主要對象通常包括對帳戶餘額變化的分析,使用分析性審計程序的精確程度以及比較的指標範圍,要根據被審計單位的情況以及註冊會計師自身的素質而定。其次,要對蒐集的數據進行分析,透過對預期關係的數據進行分析,能夠讓註冊會計師進一步瞭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有助於註冊會計師瞭解重大事項或者決策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第三,根據分析性審計程序,註冊會計師應該識別是否有異常的數據關係或者意外的波動,因爲這都可能是重大審計風險的預警信號。如果出現異常的數據關係或者波動,要作爲重點審查項目進行調查,在詢問被審計單位管理人員的基礎上,考慮運用檢查、觀察等其他審計程序,獲取充分的審計證據。

(二)分析性審計程序在實質性程序中的具體運用

實質性分析程序與細節性測試都可以用於收集審計證據,以此來識別財務報表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實質性分析程序不僅僅是細節性測試的一種補充,在某些審計領域,如果重大錯報風險較低而且數據之間具有穩定的預期關係,註冊會計師可以單獨使用實質性分析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首先,註冊會計師在確定實質性分析程序對特定認定的適用性時,要考慮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越高,註冊會計師應當越謹慎使用實質性分析性程序。另外在對同一認定實施細節測試的同時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可能是適當的。其次,要保證數據的可靠性。註冊會計師在運用實質性分析程序對已經記錄的金額或者比率做出預期時,需要採用內部或者外部的數據,這樣數據的可靠性直接影響根據數據形成的預期值,註冊會計師計劃獲取的保證水平越高,對數據可靠性的要求也就越高,這樣分析程序就越有效。第三,要做出預期的準確程度,準確程度是對預期值與真實值之間接近程度的度量,分析程序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註冊會計師形成的預期值的準確性,因此,在執行分析性審計程序時,要做出預期的準確程度,保證精確度。

(三)分析性審計程序在總體複覈階段的具體運用

在審計完成階段,註冊會計師需要透過執行分析程序對財務報表進行整體符合,以此來判斷審計結論是否恰當以及財務報表的整體是否公允:首先,是對財務報表重要比率的分析,在前期審計階段,註冊會計師獲得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各項財務數據以及非財務數據,在總體複覈階段,註冊會計師可以利用這些數據進行全面分析,總體把握財務報表的合理性。其次,可以透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報表審定數同行業平均數據或者以前年度的數據進行比較,來判斷財務報表上的數據是否合理。第三,要確定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是否對會計報表上的數據產生影響,進而確定報表數據是進行調整,還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