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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音樂在小學音樂的作用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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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學音樂教育現狀

兒童音樂在小學音樂的作用論文

2001版《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的出臺,是我國音樂基礎教育改革史上全新的理念成果,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產物。雖然這一實驗稿摒棄了過去一直以來注重單一知識的傳授、強調學科的知識本位、學生接受式學習等弊端,在引進西方音樂教育理念的基礎上,開始注入和強調“學科綜合”的新理念,但基礎音樂教育還是依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非藝術化的音樂教學傾向。基礎音樂教育長期以來只關注音樂教育的外在價值,特別是輔德、益智等價值,只注重知識、技能等非審美的體驗,而忽視情感、興趣、想像、創造等審美體驗,忽視音樂教育在開發潛能、培養創造力、完善人格、美化人生等諸多方面的獨特作用,從而導致音樂課程審美性、藝術性的嚴重喪失。[1]同時教學形式和手段過於注重形式化,教學過程太過於花哨,教學目標不明確,缺乏實質性的內涵。筆者在本科學習期間,曾在寧波市級實驗小學進行音樂課程的教學實習工作,分別擔任過小學三年級和小學五年級的音樂課程實習,在教學過程中看到老師們都在積極踐行着“學科綜合”這一新理念在音樂課堂中的運用,她們將語文、歷史、地理、美術等不同學科穿插於小學音樂課堂之中,但卻並未得到應有的效應,其結果卻使音樂教學內容呈現出過度綜合的態勢,並且愈演愈烈,最後甚至演變成了語文課、歷史課、地理課、美術課,如在介紹劉天華二胡名曲《空山鳥語》時,整堂課竟然全部採用了美術課的教學手段,從頭至尾讓學生聽着曲子作畫,儼然成了一堂美術課;還有的老師在上《漁舟唱晚》時,竟將箏曲作爲背景旋律,大篇幅的講解此曲的來歷以及對於《騰王閣序》的詩句解讀,成了地地道道的語文課。如此,其他學科成爲了音樂課教學的主導內容,導致小學音樂課缺少音樂性。

(二)重理論輕實踐的教學原則傾向。認爲音樂知識是中小學音樂教育中的重要內容,音樂知識作爲音樂審美和音樂興趣培養的基礎,是無論歌曲演唱、彈奏器樂、音樂鑑賞還是音樂創造活動都必需的理論依據,甚至有人提出“編寫一套行之有效的帶有視唱練耳內容的音樂教材勢在必行”“必須在小學階段就打好基礎”。[2]在“學科綜合”的教學理念下,小學音樂教學呈現出學科地位偏斜的傾向,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也顯露出“喧賓奪主”的弊端,主要體現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沒有凸顯出音樂藝術學科特性,而是採用了與其它學科相同的教學手段來進行。例如在講解像切分節奏和附點節奏等理論知識時,筆者就曾見到有老師僅採用語言口述的方式來做講解,而並沒有用音樂活動讓學生親自體驗切分節奏和附點節奏的具體音樂感受。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始終伴演着主角,學生處於被動地位,教師着重於傳授知識作爲教學重點,而忽略了學生在自身技能之外對音樂的感想和表達。音樂教學模式單一,過於注重理論化的教學手段,而缺乏實踐性,輕視學生的體驗參與。

(三)教學內容專業化的傾向。受專業音樂院校的影響,現行的音樂教材在體例編排上強調邏輯安排;在內容要求上過分追求系統、全面,致使各類音樂知識分割成條狀分佈,而沒有能夠得到有效整合,致使學生接觸到的只是孤立的知識點;在難度上又超出了義務段學生的現有音樂水平和接受能力。一段時間內,各式各樣的“音樂實驗班”“音樂加強班”曾成爲我國音樂教學改革的主潮,課程內容和教學方式基本上沿襲了音樂學院附中、附小的模式,大大加劇了基礎音樂教育的專業化傾向。[3]音樂課的教學必須透過不同形式的實踐才能更好的實施,實踐的過程更要注重應以學生爲主體,提高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創造性與綜合能力,逐步提升學生的音樂實踐能力。那麼,音樂課應該如何實踐?實踐的過程如何安排?音樂教材又該如何選用及編排?基於這些問題,筆者在摸索過程中,認爲我國近現代音樂家黎錦暉於20世紀20年代所創作的兒童歌舞音樂不失爲一個很好的藍本,我們今天也完全可以藉助黎錦暉的兒童歌舞音樂來解決、完善和提升小學音樂教育中所面臨的現狀。

二、黎錦暉及其音樂思想理念

黎錦暉是我國“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的音樂大師,被譽爲中國近現代歌舞音樂之父,也是我國早期兒童歌舞音樂作曲家,他熱衷於兒童音樂的創作以及兒童教育事業的研究,黎錦暉兒童歌舞音樂作品是爲了配合當時的“推廣國語教育”而創作的,他共創作了兒童歌舞表演曲24首、兒童歌舞劇共12部,這些音樂作品均取材於兒童生活,是用充滿愛心和美的形式的神話和寓言故事創編成集舞蹈、詩歌、故事、音樂、遊戲於一體的綜合藝術形式,來對兒童進行施教,因爲這完全符合兒童好動的身心特徵,並且充滿童趣,深受兒童的喜愛,他的兒童作品在當時享譽全中國。在其兒童音樂作品中大都蘊含着“美、善、真”的教育理念,重視對本民族音樂文化的廣泛運用。

(一)“愛”的宣揚。黎錦暉的兒童音樂作品透過“愛”的描述向少年兒童進行“愛”的教育,其作品中“愛”的內涵豐富,構思巧妙,用少年兒童易於接受和理解的方式形象而生動地進行表達:如歌舞劇《麻雀與小孩》中歌頌高尚無私的母愛;《葡萄仙子》洋溢着互助友愛的精神;《月明之夜》借用神仙與人的關係來歌頌人間之愛。即便像在兒童歌舞表演曲這類內容單一的作品中也處處體現了“愛”的傳達:如《寒衣曲》感人之深的母子之愛;《可憐的秋香》中對孤獨牧羊女的愛憐。“愛”的主題始終貫穿於黎錦暉的兒童歌舞音樂創作之始末,從不同側面表現着“愛”,無不鮮明地體現了“愛”的教育這一主旨,體現了其“愛”的教育積極性。“這乃是他的作品得以在學校教育中廣泛傳播並經久不衰、保持活力的重要因素”。[3]

(二)符合兒童特徵的創作手法。爲達到對兒童們的教育目的,黎錦暉在音樂創作中,從兒童生理特點和心理需求出發,採用兒童所喜愛的藝術形式,運用兒童的語言來進行創作,在他所創作的神話故事或寓言故事,主人公全部做了“擬人化”處理,例如蝴蝶姑娘、百合仙子等,便於孩子們在表演過程中可以更直觀的認識世界。他譜寫的音樂大都具有音域不寬、短小精焊,明朗流暢、簡樸的旋律與節拍等藝術特點,極其富有兒童情趣,使兒童演唱起來朗朗上口,並充滿兒童所特有的活潑可愛的稚氣。

(三)重視民族民間音樂的繼承。在黎錦暉兒童歌舞音樂作品中,處處可以看到我國民族民間音樂的素材運用,如歌舞劇《月明之夜》採用了《朝天子》《進士腿》《打雁》《滴滴金》四首民間曲牌;《葡萄仙子》運用了潮州雅樂舊曲《香絲影》、民間歌曲《四季花過門》、湖南曲調《卷珠簾》;《麻雀與小孩》採用了民間樂曲《大開門》《蘇武牧羊》、湖南曲調《嗤嗤令》。[5]可見,黎錦暉兒童音樂作品的創作與民間音樂有着非常密切的聯繫。黎錦暉的兒童歌舞音樂在內容上符合兒童的心理特點,在形式上極其容易激發兒童的興趣愛好,這種有歌、有舞、有說、有表演的歌舞小品的形式,透過具體、生動、獨特的藝術形式感染着兒童,當時曾轟動一時,在祖國各地廣爲流傳,深受成人和孩子們共同的喜愛,在今天看來仍不乏鮮活的生命力。同時黎錦暉的兒童歌舞音樂對於積極踐行新課程標準所提出的要求和內容不但具有很高的契合度,而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三、黎錦暉兒童歌舞音樂在小學音樂教育中的實踐啓示

(一)構建多維式教學結構模式。根據最新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的`要求,現階段首要任務是摒棄傳統“以教師爲中心主體”的教學結構,樹立起“以學生爲中心主體”的教學意識和觀念,教學方式從知識傳授型向實踐創新相結合的方向轉變,培養學生對音樂的愛好和興趣,調動學生自主學習的積極性、激發學生求知慾。教師也應轉變地位意識,達成教學目標、改進教學方式、優化教學過程。多維式教學結構將突破傳統意義上的“標配式”課堂教學,採用開放式教學體系,在分級式基礎教學架構之上,進一步拓展教學空間,靈活選擇學習環境和媒介,將課堂教學、綜合實踐活動與校園文化有機有效結合在一起。課堂教學將小學階段音樂教育分解爲低齡段(1-3年級)和高齡段(4-6年級)。低齡段的教學應在活動中進行,重點突出趣味性的遊戲和動作的模仿中來進行貫穿學習,從而激發兒童的音樂學習興趣。相比於小學低段的兒童,小學高段的學生自律性增強,注意力較爲集中,同時他們內心渴望與同齡夥伴交往,相互開始形成小團體,集體合作意識增強,高年級學生的認知和理解能力也大大提高,對於學習內容的理解程度也更加的深刻;這時,可以選擇完整的歌舞音樂劇來做創造性的實踐活動。另外,在諸如綜合實踐活動課或校園文化等活動中加入歌舞劇的正式排演和歌舞劇表演的編創也是非常可行的,對於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有良好的促進作用。

首先,加入歌舞劇的排演,讓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自己做音樂體驗活動的主人,自己排演、自己組織、自己安排場景和製作道具,集體合作、協調配合排演。這樣的方式不僅能激發兒童的表演才能、合作意識、動手能力等,還能實現學生的自主學習性,充分發揮他們的音樂想象能力,培養難能可貴的創造能力。

其次,透過黎錦暉兒童歌舞音樂的排演實踐過程,使學生掌握一定的歌舞劇基本知識,在小學高段鼓勵學生在有興趣的前提下組成學習小組,透過聯繫生活學習實踐的經驗,編創出學生自己的歌舞表演劇,並定期的在校園中開展展演活動,豐富小學生的業餘音樂文化生活,活躍校園的藝術文化氣氛。

(二)優化完善課程體系。

1.豐富現行教材內容現行全國範圍實施的小學音樂教材版本有人音版、人教版、蘇教版、北師大版、滬教版、湘藝版等,但唯有在湘藝版音樂教材中收錄了黎錦暉兒童歌舞劇《麻雀與小孩》中的《飛飛曲》和兒童歌舞表演曲《老虎叫門》。縱觀現行小學音樂教材基本以歌曲、器樂曲和外國名曲欣賞的構架編成,具有知識性強、實踐性弱的總體特徵,與新頒佈的音樂課程標準強調“以人爲本”“以實踐爲中心”的主導思想脫節,而黎錦暉的兒童歌舞音樂作品既符合兒童的心理特點,又能引起兒童的興趣愛好,這種有歌有舞、有說有唱、有表情的羣衆化歌舞形式,對於兒童音樂教育的發展以及教育本身預期達到的效果都有非常大的促進作用,因而可以在原有教材體系基礎之上進一步豐富充實黎錦暉的兒童音樂作品。根據兒童身心發展的不同特點,黎錦暉的兒童歌舞音樂作品在小學音樂教材中的編排,可以遵循以下原則:(1)將黎錦暉的兒童歌舞表演曲安排在低段教學,重在選擇歌舞表演曲的教唱與律動性表演,此類作品詞曲平易、節奏規整,特別是作品的音調和語調的高度協調性,使低齡兒童更易於接受和掌握;內容積極向上,能幫助學生在這一個個性發展的重要時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質與行爲;(2)高段教學重在選擇完整歌舞劇的欣賞和教唱與表演,這一階段重在進行帶角色的歌舞動作表演,歌舞劇的表演形式多種多樣,音樂內容豐富,一部歌舞劇中會分好幾場,可以大大豐富學生的音樂視野和興趣愛好的培養。這樣的編排由淺入深、漸漸推進,既考慮到了不同學段兒童的發展特點,又結合了黎錦暉兒童歌舞表演曲和歌舞劇的不同特點,具體教學時可以結合時下國內外最新音樂教學法,將各種課型結合起來,能最大限度的發揮教材選用內容所要達到的教學效果。

2.探索課堂內外行動過程教學行動過程中,既要發揮學生的主導作用,又要關注教師與學生之間合作探究的必要,找到課堂內外教學的契合點,強化有效教學。小學音樂課堂教學中將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最爲重要的位置,讓學生主動參與教學活動,體現學生主體地位。學生在經過體驗活動之後,就會深入理解所學內容,切實感受到音樂的美,最終能得以使情感體驗轉化爲理性認識,在掌握學習知識內容的同時,重點引導學生創造性藝術實踐的能力,使每位學生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發展。黎錦暉的兒童歌舞表演曲形式豐富,有配合舞蹈化動作的的表演唱,也有配有生活化舞姿的表情對唱等,這些內容形式的多樣豐富了普通的教唱課程,使學生在提高歌唱能力的同時獲得更多的音樂體驗。學生們在體驗歡快的音樂情緒基礎之上,不僅掌握了兒童歌舞表演曲對唱形式、節奏音準、音樂情緒的把握等知識技能、更激發了他們對生活的熱愛、友誼的渴望、解放了孩子們的天性。歌舞表演曲尤其適合低年級的學生學習,在歡樂的嬉戲中培養他們即興表演能力和創造性的思維能力,幫助低年級學生了解、感受、體驗歌舞音樂的魅力,並促進表現力、合作力和創造力等素養的提升。

黎錦暉的兒童歌舞劇有故事、有情節、有人物、有音樂,可以透過將這種歌舞劇創設典型場景,充分利用形象,模擬與教學內容密切相關的動態過程的情境,讓學生自己扮演角色去表演、去演唱、去感受,激起學生的學習情緒,把認知活動和情感活動兩者有效的結合起來。透過歌舞的律動教學、歌舞劇相結合的情景教學賦予了學生更多的審美體驗,學生們對角色的扮演模仿亦會加深其對故事情節、人物性格的理解,是提升音樂審美能力的重要教學手段。這種音樂形式的教學可使學生在探究的樂趣中學習動機得到持續激發,學生全身心地參與在學習、探索知識中,在美的情境中主體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思維能力得到充足的發展,使學生真正變被動學習爲“自我需要”,真正變“學會了”爲“會學了”。黎錦暉的兒童歌舞音樂作品在實踐中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地位,鍛鍊學生的組織、協調合作、集體意識和動手能力。任務安排中以學生的興趣和特長出發劃分排演小組,可以劃分爲統籌的導演組、角色表演組、伴舞組、伴奏組、舞美道具組和綜合評價小組等等;如組織能力強的同學鼓勵他們進行導演的嘗試,美工好的同學負責道具舞美的製作,歌唱能力強的同學側重演唱,舞蹈能力強的同學側重舞蹈表演等。兒童歌舞劇排練的基本步驟遵循“整體—局部—整體”的原則,也可按照“初步感受—瞭解劇情—體驗角色—刻畫人物”進行。

首先,引導小組的同學透過查找資料和觀看錶演範例,認真揣摩和研究一部歌舞劇的內容和表演形式,促進學生對劇情有完整和初步的瞭解;當有了一定的瞭解後,再指導導演們引導各角色按劇情,分層次的對演唱、舞蹈表演和對白練習等。在一部歌舞劇完成後,學生也可將成果在校園內演出,可以邀請家長和老師觀看,獲得更多的成果體驗和收穫。對學生而言,參與兒童歌舞劇的排練和演出,在一個劇目中體驗演唱、演奏、舞蹈和綜合性表演等多種藝術形式,也就是主動地參與了一項綜合的音樂實踐活動。

四、結語

筆者透過聯繫當下小學音樂教育新課程標準及教學經驗,初步設想推廣教學和實踐排演,遵遁以學生爲主體的宗旨,積極引導學生主動的參與,可以看到音樂課充滿了豐富的音樂實踐活動,充分挖掘了黎錦暉這種有歌有舞有戲劇有情節的素材資源,在歌舞音樂的情景表演和舞蹈編創環節中,不僅訓練了學生一種美的肢體語言和形態,也提高了學生“表現美”的能力和慾望。教學中注重視聽結合,音樂、表演和遊戲融於一體,使整堂音樂課更加生動有趣,給學生帶來美的感受同時也能達到豐富和發展形象思維,激發學生的想象力。黎錦暉的兒童歌舞音樂歌詞與曲調的口語化和生活化,也使其音樂作品更易於學生演唱,黎錦暉這種富於兒童情趣的歌舞音樂作品在實踐的過程中也可以幫助學生獲得更多對音樂的直接經驗和豐富的情感體感。雖然這些作品創作於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但其所蘊含的無論從音樂形式也好、音樂內容也好還是音樂思想層面,在今天看來都還是非常適用的。黎錦暉兒童歌舞音樂的教學實踐不僅與2011版新課程標準的理念、宗旨完全相契合,而且也完全符合兒童音樂審美情趣,在當下的義務音樂教育中仍然具有重要的時代意義、現實積極意義和應用價值,值得我們進一步推廣教學、實踐。

參考文獻

[1]金亞文.小學音樂新課程教學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8.

[2]周喬.小學音樂基礎知識教學現狀與分析研究——以酒泉師範附屬小學爲例[D].北京:中央民族大學,2016:4.

[3]金亞文.小學音樂新課程教學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7.

[4]孫繼南.黎錦暉兒童歌舞音樂的藝術經驗——紀念黎錦暉先生誕辰100週年[J].星海音樂學院學報,1992:44-51.

[5]張利強.論黎錦暉的兒童音樂教育思想及實踐[D].南充:西華師範大學,20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