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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生物安全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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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生物安全法問題

淺談生物安全法問題

關鍵詞:環境資源法 生物安全 生態安全 國家安全

生物安全是指生物種羣的生存發展處於不受人類不當活動干擾、侵害、損害、威脅的正常狀態並,所謂正常狀態即該生物種的個體總量處於動態平衡的穩定狀態。根據達爾文的生物進化理論和生態系統理論,不但生物個體的“生老病死”屬於自然現象,而且各種生物物種都處於“自然選擇,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優勝劣汰”的自然狀態,都處於生物鏈、食物鏈中的某一環節,即都處於“吃與被吃”的生存競爭狀態。因此,生物安全不是指生物個體正常的“病與死”,也不是指生物物種不受“生存競爭”的自然威脅,而是指生物物種不受人類不當活動的干擾和侵害。所謂人類不當活動是指違背自然生態規律的人類活動,包括開發、利用生物資源的生產活動、交易活動和技術活動。從人類生態系統的觀點看,人類也處於生態系統之中,生物安全不是指生物資源不應被人類正常消費和合理利用,而是指違背自然生態規律的人類活動對生物生存發展的不當影響和有害影響。生物安全問題是指由於人類不當活動干擾、侵害、損害、威脅生物種羣的正常生存發展而引起的問題,包括生物、生態系統、人體健康和公私財產受到污染、破壞、損害等問題。

生物安全是生態安全或環境安全的一個重要領域。國際上一些政治家認爲威脅國家安全的不只是外敵入侵,諸如外來物種的入侵、轉基因生物的蔓延、基因食品的污染、生物多樣性的銳減等生物安全問題也危及人類的未來和發展,也直接影響着國家安全。維護生物安全,防治生物安全問題,對於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國家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而生物安全法則是維護生物安全的最有效的武器和手段。

一、生物安全問題

進入20世紀八十年代以來,隨着人類大規模地開發利用生物資源和各種生物技術的發明運用,生物安全問題日益突出。海洋污染使“生命搖籃”垂危,熱帶雨林消失使“地球肺部”受損,水土流失和水域圍墾所造成的溼地減少正在侵蝕“地球之腎”,物種銳減使人類相依爲命的“朋友”越來越少,環境致變、生物工程和無性繁殖等新技術的開發應用使人類對未來憂慮重重。這些生物安全問題的嚴峻形勢是促使生物安全成爲國家安全和國際和平問題的基本動因之一。下面重點介紹如下幾個方面的生物安全問題。

(一)生物技術所引起的生物安全問題

一些科學家預言,21世紀將是生物技術的世紀。生物安全是在生物技術、生物工程迅速發展的基礎上產生的一項新的工作,是當代環境保護的熱點問題,也是環保部門和環境立法的`新課題。目前已有不少國家透過了生物安全的管理辦法。

(二)外來物種入侵所引起的生物安全問題

21世紀第一個國際生物多樣性日[18]的主題被定爲“生物多樣性與外來入侵物種管理”,這表明人類開始廣泛關注外來入侵物種及其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外來物種對生態環境的入侵是造成生物多樣性喪失和生物安全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已經成爲生態環境領域的研究熱點。在自然界長期的進化過程中,動植物與其天敵(包括食植昆蟲、病源微生物)相互協調,將各自的種羣限制在一定的棲息環境和數量範圍內,形成了穩定的生態平衡系統。當一種動植物傳入一新的棲息環境後,在適宜的氣候、土壤、水分及傳播條件下,由於缺乏原產地天敵的抑制,極易大肆蔓延,形成大面積單優羣落,破壞本地的動植物生態平衡,危及本地瀕危動植物的生存。事實證明,引進外來物種得當,會帶來鉅額的財富,而盲目引進外來物種,有時會破壞生態平衡,嚴重時甚至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三)物種滅絕問題

在人類即將進入21世紀之際,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IUCN)公佈了全球物種受危狀況:目前瀕臨滅絕危險的野生動植物共10954種;全球魚類的1/3,哺乳類的、鳥類的、爬行類的1/4,都已高度瀕危。在IUCN公佈的2000年紅皮書中,已有17種動物物種被重新劃定級別,例如中國的藏羚羊已經從易危級(V. 滅絕機率較高),上升爲瀕危級(EN. 滅絕機率很高),已經距最後的級別即滅絕級(E)不遠了。紅皮書宣佈一個個物種受危,等於宣告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