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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管理研究管理學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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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是資源有限條件下的必然選擇,本文闡述了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分析我國海洋漁業的資源現狀和資源管理現狀,認爲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管理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尚不能夠滿足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針對該問題提出了針對我國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的管理措施。

我國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管理研究管理學論文

關鍵詞: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漁業資源管理 我國有近300萬平方千米的"海洋國土",海洋漁業的產值約佔海洋產業總產值的一半,是世界漁業大國,隨着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人民消費能力逐步加強,對海洋魚類的需求量逐步加大,如何提高海洋漁業產量,實現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爲我國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含義海洋漁業資源包含兩類:

自然環境資源和生物資源。其中自然環境資源包括溫度、土壤、水資源、光照等多個環境資源;生物資源則包括生物種類、海洋動物、海洋植物及各種微生物等所構成完整的生物鏈的各種生物資源。由於各種資源在海洋漁業生產中起着不同的作用,也有着不同的運動規律,因此海洋漁業資源的利用要建立在合理開發、合理利用、綜合治理的基礎上。 其中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部分是:在不破壞漁業資源增長能力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取得生產量,而且使漁業資源恢復生長的新增數量足以彌補收穫的數量,進而保證的海洋漁業系統的平衡和穩定。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是建立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三者之間的動態平衡。

二、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現狀及資源管理現狀

1.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現狀:隨着經濟的發展,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呈下降趨勢,主要表現爲:

(1)海洋漁業資源密度降低。根據各個時期的調查結果表明,我國海洋漁業資源持續衰退,現存漁業資源密度呈下降趨勢。單位漁獲量下降,漁獲量逐年減少,漁獲種類減少。

(2)海洋漁業捕撈組成小型化。其特點有兩方面:一是優質魚比例大幅下降,低營養且經濟價值小的海洋魚類比例大幅上升,漁業捕撈質量越來越差;二是漁業捕撈過程中,許多被捕獲的海魚主要是幼魚。

(3)漁業資源已經呈現出嚴重衰退的'狀態。衰退的主因是海洋漁業迅速發展,捕撈量大大超過海洋漁業持續發展所能承受的捕撈作業量。 早前海洋捕撈主要選擇近海的種類,後來又主要捕撈質量較優、數量較多的高質魚類,致使優質漁業資源數量大量下降。

2.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管理現狀 自上世紀70年代末起,我國海洋漁業管理從重點發展漁業生產、提高捕撈量逐步轉向對海洋資源的全面綜合管理,並採取了相應的管理措施。

(1)採取捕撈許可證制度。捕撈許可證制度限制了捕撈漁船和漁具的數量或生產能力,以便控制漁業資源的捕撈量,使得海洋漁業資源捕撈量達到與資源增長相適應的水平。透過限制捕撈許可證的發放數量或在許可證中對捕撈海洋漁業資源時間、空間、對象、漁具種類和規格等加以限制來實現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而且捕撈許可證制度的實施,使海洋捕撈漁船發展受到一定控制,海洋捕撈漁船製造逐步走向有序。

(2)採取休漁制度。休漁制度明顯減輕了對海洋漁業資源的捕撈強度。休漁制度的實施對處於產卵期、幼魚期的魚類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透過禁止對產卵期海魚的捕撈來維護其棲息環境使得魚類種羣能夠很好的自我恢復,透過休漁制度在一定期間內禁止了對海魚的捕撈,也可以延長海洋幼魚的成長期,提高產量和質量,進而使漁業生產的經濟效益得到提高。

(3)限制捕撈規格和網目尺寸制度。我國海洋漁業捕撈採取的最主要作業方式是拖網捕撈。爲保護海洋幼魚,我國漁業管理部門限制捕撈規格和網目尺寸制度。任何一種魚類都有一個最適捕撈規格,使用最適捕撈規格進行捕撈,既可以獲得最大產量,也減少了對海洋漁業資源的破壞。捕撈規格制度的實施,保障被捕撈魚羣產量穩定,海魚資源在捕撈後有相應的補充量,減少了捕撈對魚類生長繁衍的影響。網目的大小對被捕撈魚類的種類、生長年限有一定的選擇作用,規定的網目越大,幼魚的被捕獲率越低。因此,爲減少捕獲小於法定限制的幼魚,必須限制捕撈用網具的網目尺寸。 我國透過採取一系列的漁業管理措施在海洋漁業資源的保護和資源恢復等多個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例如在漁業生產量、漁民增收等角度來看,是比較成功的,在漁業資源恢復、海洋環境保護等方面有了一定的成效,但要在現有海洋漁業管理制度下,實現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目標還存在很多缺陷。

三、我國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

對策充分合理地保護和利用海洋漁業資源,保證我國漁業生產持續發展,是海洋漁業資源管理的首要任務。但是,從全局來看,我國漁業資源管理仍然是一個薄弱環節,破壞水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狀況沒有得到有效制止。針對目前海洋漁業生產和漁業資源利用上的問題,對漁業資源的優化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1.嚴控海洋漁業資源捕撈強度

(1)加強對漁船的管理。我國海洋漁業捕撈量遠高於海洋漁業資源的自我恢復產能,因此在借漁船強制報廢之機,嚴控建造新漁船標準的制度,透過少造新船或建造大型船舶,增加遠洋作業,改變我國海洋漁業捕撈量的構成,減少近海捕撈作業,進而保護脆弱的海洋漁業資源。

(2)加強對捕撈用漁具、捕撈方式監管。對捕撈用漁具要從生產銷售等源頭開始進行登記,做到相應噸位船隻可配備的相應規格的漁具,漁具的標準要做到明晰化,這樣漁具生產商也對海洋漁業資源保護起到了積極作用。透過建立一整套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度嚴控捕撈方式,杜絕一切毀滅性的捕撈方式如電魚、炸魚,一旦出現必將嚴懲,改進淘汰一些相對落後且不利於環境和資源保護的捕撈方式。

(3)嚴格貫徹執行海洋漁業資源捕撈准入制。透過嚴控海洋漁業作業權保障海洋漁業資源捕撈准入制的實施,對從事捕撈作業的漁民和企業進行身份確認,並授予其海洋漁業作業權,對提出捕撈活動的申請須在符合各種管理約束條件下方可實施;對未取得海洋漁業作業權的漁民和企業嚴格限制進入。

(4)加大監察力度。對海洋漁船作業後的捕獲物進行監測,設定科學規範的檢測部門和地點,從源頭掌控海洋漁業捕獲總量,以便對捕撈配額進行合理的分配,檢測的另一目的是對捕獲的魚類質量把關,確保降低幼魚比例,以便保護漁業資源的可持續性。

2.努力提升海洋漁業生產水域環境質量。 健全海洋環境監測系統,建立依託衛星、航空遙感技術爲主,監視點和監測船隻爲輔的完整的立體監測體系,以便能夠隨時瞭解我國漁業水域的狀況,指導漁業資源的開發利用;加大針對漁業水域的污染治理,加快近海主要海區自淨能力、環境容量及合理開發利用的研究,提高海洋污染的防治技術。

3.提高漁政管理水平 加大對海洋漁業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執法人員自身素質,執法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條文,確保依法執法。加強海洋漁業執法裝備建設,爲漁政執法部門配置海洋漁政所需執法船隻及執法用車,建設海洋漁船救助網絡、船位監測及漁船通信系統等安全通訊網絡,設定漁政專用碼頭,配置漁業船舶安全檢測裝備等。

四、結論

基於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現狀,爲達到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的目的,離不開有效的管理模式。針對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現存問題,提出具有針對性的對策,才能確保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只有增強對海洋漁業資源的重視,加大對海洋漁業資源保護的投入力度,嚴控海洋漁業捕撈作業強度,加快海洋漁業資源保護體制改革,使其符合當前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的需求,完善海洋漁業資源的管理法規,我們才能實現海洋漁業資源利用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陳新軍《.漁業資源經濟學》.中國農業出版社.2004

[2]陳可文《.中國海洋經濟學》海洋出版社2003年版[3]張義龍,慕永通.基於生態系統的漁業管理理論探討[J].中國漁業經濟,2006(3),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