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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我國企業債務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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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國,長期以來,作爲證券市場組成部分的股票、國債和基金市場十分受人關注。而同樣是證券市場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的企業債券卻是理論上少人問津,實踐上徘徊不前。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存在諸多問題,必須要以相應的對策來改變目前債券的現狀,以利於我國證券市場長遠地持續發展。

試論我國企業債務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關鍵詞:企業債券;二級市場;債券信用評級

一、企業債券的概念

1.企業債券的概念

企業債券是企業爲籌集資金,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企業債券代表着發債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債券持有人是企業的債權人,不是所有者,無權參與或干涉企業經營管理。企業債券和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在外國,因其發債主體只限於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債券和公司證券兩個名稱可以在同一個意義上使用,兩者有時可以混稱,但按國際通行叫法應稱爲公司證券。在我國,企業債券的概念、範圍較寬。按《企業債券管理條理》規定,發債企業泛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各類性質的企業,包括股份制公司,應此,公司證券在我國也稱企業債券。

2.企業債券的基本要素

企業債券是一種籌資手段和投資工具。作爲體現債權債務憑證,其基本要素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

一是發債主體。在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是指在我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企業按法定程序發行債券,取得一定時期資金的使用權及由此帶來的利益,同時又承擔着舉債的風險和義務,須按期還本付息。除被批准的企業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行企業債券。

二是投資人,即債券持有人。其享有按

規定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權利,但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對企業的經營狀況不承擔責任。

三是利率。企業債券利率的高低直接關係到發債企業籌資數量、籌資成本和投資者的債券利益。企業債券的利率受投資者對收益率的接受程度、發債企業的承受能力和社會信譽、市場利率的變化趨勢和債券期限的長短等因素的影響。

四是期限。從債券發行日起到償還本息日止的這段時間爲債券的期限。企業通常根據資金需求的期限、未來市場利率走勢、流通市場發達程度、債券市場上其他債券的期限情況、投資者的偏好等來確定發行債券的期限結構。

二、簡析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

從我國企業債券十多年發展歷程來看,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爲國家經濟建設籌集了大量資金,爲培育資本市場、促進國企改革、金融體制改革和投融資體制改革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與世界資本市場的發展現狀相比(發行債券是西方企業的主要籌資渠道,而股標籌資佔較小部分),與我國的股票、國債市場相比,我國的企業債券市場相對滯後,無論在發行規模還是在二級市場的成熟程度上都存在很大差距,企業債券在整個證券市場中的地位和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與其它金融產品相比,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真是舉步維艱。原因何在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對我國企業債券的供求關係和市場條件作一經濟分析。

(一)企業債券發行需求約束

1.證券市場的戰略誤導,企業債券市場末被納入證券市場總體發展規劃

我國企業債券市場欠發達的深層次制度根源,是政府驅動型證券市場發展模式的誤導。政府驅動模式導致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目標的二元化’既要承擔優化配置資金的任務,又要肩負對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推進經濟改革的使命,只有滿足上述二者要求的市場形式才能得到政府扶持和鼓勵。當二元目標發生衝突難以兩全時,實際操作中往往是犧牲資金配置效率,以保證經濟改革順利進行。這一戰略模式使得企業債券市場變成政府發展證券市場實踐中最不受重視的部分。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受到約束的另一具重要原因在於企業自身存在許多缺陷,主要表現在如企業產權制度不合理、企業的資本結構不合理、企業自身缺乏信譽等。

2.缺乏企業債券定價的人民幣基準利率

基準利率是指資金市場上公認的具有普遍參考價值的利率,是形成其它金融產品的市場價格的基礎。也就是說,要實現利率的市場化和自由化,金融市場上必須有一個被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可的基準利率,其它相關金融產品的價格根據該利率的水平來制定。從國際金融市場的一般規律來看,有資格成爲這一利率的只能是那些結構合理、信譽高、流通性好的金融產品的利率,而在市場上最具備這一特點的利率就是國債的收益率。因爲,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其信譽高,投資國債的風險最低。國債的發行量大,流通性好,變現能力。國債發行時間固定,品種期限結構合理,市場參與者隨時可以得到從3個月期到10年期以上的國債收益率。正是因爲國債收益率具有這些特點,金融市場的參與者一般都用此利率作爲市場利率的一個基準。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裏,由於我國國債市場不發達,在整個金融市場上就沒有一個基準利率。這在客觀上就給企業債券的定價帶來了困難,在這種情況下確定的企業債券利率很難對投資者產生吸引力。

3.缺乏科學的企業債券定價體系

由於缺乏市場公認的基準利率,因此,在爲企業債券定價時,只能採取行政方法來確定。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企業債券的票息不能高於同期銀行存款的40%.實踐證明這種定價方法極不合理,因爲,這種定價方法沒有考慮信用的價值。根據這個規定,無論企業信譽好壞,償還能力強弱,以及投資者承擔風險的大小,只要發行債券的期限相同,債券品種的價格就一樣,這在客觀上就給企業債券的價格信號造成了混亂。而且,實際上,我國發行的許多企業債券利率比同期國債收益率還低,這就限制了投資者購買企業債券的積極性。

(二)企業債券投資需求的約束

1.二級市場發育不成熟,企業債券流動性差

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一級市場雖然發展緩慢,但畢竟在前進。而目前我國企業債券的二級市場幾乎處於停滯狀態,表現在上市品種少、規模小、交易量不大。企業債券二級市場發展緩慢的直接後果是企業債券的變現能力差,投資者一旦需要資金,手中的債券卻賣不出去,企業債券等於銀行定期存款,甚至還不如定期存款(定期存款可提前支取,而企業債券不能),債券的優越性不能體現出來,影響投資者的信心。企業債券二級市場滯後必然會反過來影響一級市場的發行,從而制約了企業債券市場的總體發展。

2.企業債券的品種、期限單一,缺乏金融創新自1988年我國發行企業債券以來,企業債券的發行品種基本上一個模式’重點建設債券或中央企業債券或地方企業債券、期限2-3年、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統一利率等,幾年一貫制,缺乏靈活與金融創新,對投資者吸引力不大,即使有投資者,其面對的企業信用風險和利率風險很大,企業債券市場只能是死氣沉沉,冷冷清清。

3.缺乏權威的評級機構,企業債券信用評級不規範

在我國,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對其發行債券情況的資訊披露極少,投資者對企業債券的風險性,流動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缺乏充分了解。這樣,中介機構特別是信用評級機構科學而客觀的信用等級評定,就成爲債券市場上融資者與投資者溝通的橋樑。目前我國雖然也出現了許多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信用評級機構,每次發行的企業債券也都有信用評級,但由於缺乏客觀的標準,甚至許多中介機構給錢就蓋章,缺乏職業道德。結果,許多被中介機構評爲AA級的企業債券,仍出現了到期不還的現象。投資者就不得不對中介機構的客觀、中立和公正表示疑慮,從而使中介機構失去了投資者的信任。

三、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思路

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狀況與發展極不適應,這一問題己越來越受到政府的重視和市場的關注,也爲越來越多的理論和實際工作者所認識到。隨着我國經濟體制的順利推進,我國的企業債券市場必然獲得長足的發展。但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需要大力創造條件,加強對企業債券的運作管理,努力培育和推動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全面發展。

1.轉變證券市場的發展戰略,擴大企業債券的發行額度,提高資金的配置效率

(1)理順股票、國債和企業債券三者的關係,明確企業債券的主體地位。就靜態而言,股票、國債與企業債券三個市場所吸納的資金量的確表現爲此消彼長相互替代。然而從動態和結構看,三者則呈現出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關係。近期我國債券的發行,特別是上市公司的融資債券以及非上市公司的可轉換債券發行,有助於減輕股市擴容的壓力。因此,在證券市場發展指導思想上,不應當簡單化地把企業債券同股票、國債對立起來。

(2)擴大企業債券的發行額度,滿足一些經營優良的大企業的發展需求。目前我國已具備了對企業債券的巨大需求,但由於大力發行企業債券的系列配套條件還需要在發展中逐漸完善,我國可以採取逐漸擴大規模的辦法,最後取消債券發行的額度控制。在企業債券發行額度的結構控制上,我國一方面應當繼續保持一些國有重點企業的發債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安排一部分額度給予一些經營業績優良、卻又資金短缺的民營企業。

2.明晰企業產權,嚴格發債主體,提高企業信譽

要構建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債券市場,最根本的是要對企業產權進行改革。從根本上說,產權改革的目的是爲了創造出真正的所有者或理性的市場主體。企業一旦改造成爲真正能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求發展的法人實體或法律地位獨立、行爲自主、責任自負的市場主體,也就自然成爲企業債券市場上的主體,必然擁有真正的籌資自主權,企業債券的發行必然是企業自主選擇的結果。企業產權明晰,擁有獨立的財產,企業根據市場的供求,基於自身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逐步發展企業債券的規模,成爲真正的合格的發行主體,接受市場和投資者的合理約束和監督,在真正市場風險和回報的環境中運作,並確保債券的到期償還。同時,要建立企業債券市場的准入機制,不具備發行條件的企業,堅決不能進入企業債券市場。這樣明晰企業產權,嚴格發債主體,就可以過濾掉一大批不合格的企業進入債券市場,這對於提高企業信譽,重建企業債券形象,樹立投資者信心和規範舉債企業的行爲將起到很好的作用。

3.對企業債券的發行市場進行配套改革

(1)建立人民幣債券市場的基準利率,使發行利率市場化。利率是企業債券發行流通的核心問題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對債券市場供求關係起着決定作用。因此,發展企業債券市場要求建立我國的人民幣基準利率,理順資金市場價格,實現利率市場化。市場經濟的發展經驗證明,在衆多的金融產品中,能擔負起人民幣基準利率重任的只能是國債產品。因此,我們要大力發展國債市場,儘快實現國債發行利率的市場化,豐富國債期限結構,增強國債利率的基礎參考作用,使企業債券發行利率的制定不再比照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而是以同期限國債的'收益率爲基準利率,並在此基礎上實現包括債券收益率在內的利率市場化。

(2)建立科學的企業債券定價體系。高風險、高回報是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法則。根據這個法則,投資者要想獲得高的投資額,就要承擔高的風險。企業要想以較低的成本融入資金,就得有較高的信譽。因爲不同信譽級別的企業融入資金所支付的成本是不一樣的。如果說AA級企業的融資成本爲同期國債收率(基準利率)上加30個基本點,CCC級企業斥應該加上200~300個基本點。正因爲不同信用級別的籌資者的成本不一樣,這在客觀上迫使企業改變經營機制提高自身信譽和信用級別,並在投資者羣體中樹立良好形象。

(3)發行方式創新,發行規模化,降低發行成本。由於我國企業債券流通性差,企業信用級別低或者券商自身銷售渠道不暢等原因,歷年來我國企業債券的銷售狀況不佳(這兩年略有改觀)。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進行發行方式的創新。一是採取利率招標的方式,使企業能選擇發行成本較低而發行效率最高的券商,直接降低企業籌資成本;二是發行規模化,管理層應適當加大中央債券的額度,鼓勵增加單個發行體的發行量,企業債券上網發行,擴大無紙化債券的比重。

(4)積極推行企業債券的新品種。品種單一,投資者選擇餘地小,這也是我國債券市場、尤其是交易市場發展緩慢的重要結症之一。因此,應研究開發,適時推出一些新品種,如上市公司或準備上市的公司可發行可轉換債券;外向型公司可適當發行外幣債券;此外,還可推出貼現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可贖回債券和收益債券等,以適應市場的需要。

4.積極培育企業債券的流通市場,提高企業債券的流動性

我國的企業債券長期以來一直處於“只發行,無交易,的狀態,尤其是地方企業債券。由於企業債券交易呆滯,流通性差,加大了投資者對其的風險預期,到期兌現要求增加,使債券的滾動發行更加困難。因此,發展企業債券市場的當務之急,是解決企業債券的流通問題。

(1)發展企業債券的二級市場。二級市場是債券市場的生命線,如果一個市場只有一級市場而無二級市場,那麼這個市場就不可能壯大,因此,要建立一個活躍、高效的企業債券二級市場,爲一級市場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配合利率市場化改革,增加企業債券的上市品種,逐步放開企業債券轉讓流通價格,使債券在持有期間能合理流動和直接變現,從而推動債券發行市場的健康發展。

(2)建立企業債券的場外交易市場。從一些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經驗看,企業債券二級市場由場內交易市場和場上交易券商櫃檯交易市場並列構成,其中多數國家以場外市場爲主。針對我國目前場外交易市場相對薄弱,應重點考慮發展場外市場。

(3)建立統一的債券登記、保管和清算中心。從各國發展經驗看,金融市場越來越依賴於以先進的電子計算機技術和現代通訊手段爲技術支援的支付系統和證券結算系統。我國要發展證券市場,就應建立全國統一的債券保管和清算中心,只有這樣,纔可能使我國的債券市場上一個臺階。

5.培育企業債券的機構投資者隊伍機構投資者具有專業知識,能夠對投資工具的好壞作出自己的判斷,不易出現跟風行爲,這對於市場的平穩發展是必不可少的;機構投資者可以自己的風險嗜好進行資產組合,抗禦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強;機構投資者有一套內部和外部制約機制,投資行爲比較規範;機構投資者的發展和壯大有利於二級市場的繁榮。因此,要使我國證券市場走向規範和成熟,就必須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隊伍,確切地說,就是要大力發展各式各樣的投資基金,(目前我國投資基金己開始起步)如證券投資基金、國債基金、股票基金、企業債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保險基金等,以滿足各個階層、各種風險嗜好的投資者的需要。同時,機構投資者隊伍發展起來後,由於在市場上進行操作的是以專業人士爲主,因此,證券市場的發展就會更加平穩和規範。

6.建立企業債券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政府監督建立和完善與企業債券相關的各項法律制度,加強監管是促進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我國管理層應當在相關證券法規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企業債券發行的法律法規,從而規範企業債券市場與交易市場的運作。同時,由債券主管部門對我國的企業債券市場建立一個有力監管體系也是當務之急的。

(1)完善企業債券的信用評級制度,樹立中介機構信譽。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標誌着債券本身的信任程度和企業的償債能力。把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公開披露出來,有利於投資者識別和判斷。債券評級由專門的中介機構評級公司進行。要建立一個被廣大投資者信任的評價機構,就必須建立一套嚴格的對中介機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法規,使信用評級機構對自己的評定結果負責。同時,政府有關部門應借鑑國際上通行的信用評級辦法制定一個債券市場信用評級國家標準,這樣可防止信用等級極差的企業債券進入市場,爲廣大投資者提供一個選擇投資產品的參考。

(2)完善企業債券的擔保制度。強化企業債券擔保制度,開展資產抵押、不可撤銷或負連帶責任等多種擔保形式,擔保不落實或虛假擔保的一律不予批准發行債券,這是對防範企業債券違約的一項重要制度。擔保制度健全的關鍵在於對企業違約時處理抵押物的技術操作問題。西方國家的財團抵押方式值得借鑑。這一方式的特點是以企業特定的財產(例如容易變賣的產品、原料甚至機器設備等)爲抵押標的,比較有利於操作。

(3)建立對債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護機制。投資購買債券是一種投資行爲。投資有收益也有風險,爭取收益規避風險,是投資者的共同願望。因此,有必要在企業債券市場上建立起對債券持有人利益的法律保護機制,保障投資者債權的實現,使投資者保持對企業債券市場的信心。從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實際情況看,建立對債券持有人利益的法律保護機制,需要做好以下兩方面工作:一是增強債券條款的約束力。這要求債券票面上不僅要規定兌付債券本金和利息的條款,而且在債券上或有關法律檔案中,應當有兩項主要的契約條款,即同等優先清償權條款和限制抵押條款。二是建立企業受託人制度。在西方國家這一制度是爲了解決人數衆多的特券人難以集中行使權利的問題而設立的,即由發債公司與信託公司簽訂協議,如前者不能到期兌付,則持券人將權力委託給信託公司,讓其統一行使抵押權以使投資者獲得本金。我國今後在企業債券發行中要逐漸引入並完善這一制度。

(4)建立企業的償債基金。發債企業爲了保證到期還本付息具有足夠資金,耍建立償債基金制度,可以從每次銷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也可以從銀行存款中定期劃出一定金額,轉存到償債基金專戶中去,這樣日積月累,到期還本付息的資金就有保證。

(5)加強企業債券市場的資訊披露工作,完善公衆監督機制。企業債券兌付困難,企業債券信譽不佳,原因之一,是資金末按發債章程規定合理使用。從外部看,就是資訊披露工作沒有做好。因此,要規範企業債卷市場的資訊披露工作,完善公衆監督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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