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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法治視野下高校學生權利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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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摘要:近幾年,高校學生狀告母校侵權的案件層出不窮,學生權利的保護受到了的普遍關注。本文擬透過對高校中對學生侵權現象的研究,構建高校學生權利保護體系,推進高校管理法治化進程

試論法治視野下高校學生權利的保護

 論文關鍵詞:侵權 申訴制度 聽證制度

一、高校管理中學生侵權的現象

我國高考機制的不統一使得學生受機會的不平等。進入高校以後,學生的權利也很難得到保障。從諸多學生訴訟母校的案件來看,當前很多學生訴母校的案件都是因學校教師、學校不頒發學位證書,侵犯了學生的公正評價權導致了司法審查的介入。

由於受“重實體,輕程序”傳統思想的影響,在高校管理中,學生程序性權利也常常被漠視。尤其在處分學生過程中,一些高校僅體現學校管理者的單方意志,不注重取證,不召開必要的聽證會,也不給受處分學生申辯的機會。

二、高校管理中對學生侵權的主要原因

(一)傳統教育思想的影響
  受傳統教育思想的影響,教師過分主體化,而忽視了學生在教育系統中的權利。隨着高校的定位從管理趨向於服務,作爲受教育者的學生也開始追求在學校中享有相應的權利,雙方兩種截然不同的思想趨向勢必造成管理上的矛盾與衝突。

(二)高校管理缺乏正當程序
  從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案、劉燕文訴北京大學案發生以來,高校學生管理中的正當程序問題受到了普遍關注。目前我國教育領域的、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對程序的規定相當薄弱,這使得高校在學生管理過程中缺乏充分的程序觀,程序上很不規範高校在行使管理權時,沒有充分重視學生的權利,甚至一些學生根本沒有機會向學校陳述、申辯就被處分了。這必然導致權利意識愈強的學生上的牴觸,爲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他們就轉向訴訟途徑來尋求自己權利的救濟。

(三)高校規章制度不夠規範
  雖然高校都擁有完整的規章制度來保障學校對學生的嚴格管理,維護良好的校園秩序。但這些制度從制定到實施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在程序上,學校缺乏與學生的溝通,未能廣泛的聽取學生的建議;在內容上,學校的管理制度偏於管理和約束,學生的權利體現太少;在實施上,對於與自身脫節的制度,學生存在一定程度的牴觸情緒,致使很多管理制度不易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