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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藝術教育中的德育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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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藝術的三大功能中,審美功能是最根本的,其教育功能只能在審美功能成立的條件下才會具備。藝術教育在本質上是審美教育,雖然它能有效地培養德行,但其最主要的功能還是提高學生的審美修養。可在中國,人們往往只習慣從德育的角度去規範藝術教育的目的,去評判藝術教育的成敗,藝術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成爲了德育的附庸。這種不突出審美特性的藝術教育已經被認爲地德育異化,不是真正的藝術教育。

探討藝術教育中的德育異

關鍵詞 :藝術 藝術教育 審美功能 教育功能 德育異化

衆所周知,藝術包括三大功能:審美功能、教育功能和認識功能。藝術之成其爲藝術,其根本就在於它的審美功能,其餘功能都是依附於它的。如果失去了審美功能,藝術就不再是真正的藝術,其它的功能也會隨之消失;反之,某些藝術只具備審美功能,但它仍然是藝術。

長期以來,受前蘇聯教育模式的影響,我國普通學校的藝術教育,存在着較爲嚴重的認爲的德育異化現象,藝術教育往往喪失自身的本質特徵,沒有突出藝術的特點,成爲德育教育的附庸。

就整個學校教育範圍而言,藝術教育往往不具有獨立的學科地位,這一問題具體反映在人們對於藝術教育的本質和目的的理解與確定上,它或者被納入德育的範疇,或者被納入智育的範疇,名義上藝術教育姓“藝術”,實際上藝術教育姓“德”“智”,藝術教育因而差不多成了其他方面教育的附庸和“殖民地”。

使用“德育化”這個詞,未必確切,這裏指的是,在我國,一個長期困擾着普通學校藝術教育理論和實踐的問題是,把藝術教育等同或附屬於思想政治教育,認爲“藝術育人”或“寓教於樂”就是把藝術完全當作一種德育的媒介和手段來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藝術教育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學生的思想政治覺悟,陶冶學生的道德情操,從而把藝術教育納人到德育的軌道。

美國藝術教育家加登納在考察了我國普通學校藝術教育後,曾寫過一篇題爲《中美藝術教育的區別》的文章,該文在對兩國藝術教育的目的進行比較時指出:“同一般教育一樣,中國的藝術教育也有政治的、精神的、道德的目的,並追求某種美學的目的。參加藝術活動被認爲可以提高人的情操,激發積極的動機和善良的情感。衡量藝術作品和藝術表演的尺度,也是看其在這方面做得怎樣。在美國,藝術的政治、精神及道德目的都不明顯。事實上,如果有人說藝術作品或藝術教育是爲了一個政治目的服務的,大多數人都不會明白是怎麼回事。對藝術會提高人的道德或精神境界,他們也不以爲然。事實上,美國人習慣於把藝術視爲自我表現、創造力、自發性和個人變異的源泉,而不是那種政治的、道德的、精神的目的。”從加登納的這種對比中我們不難看出,中美兩國藝術教育的目的確實存在着較大的`差異。

應該說,從藝術的三大功能來看,教育功能是存在的,歷史上也不乏例子,法國大畫家大衛的名畫《荷拉斯兄弟的誓言》、《馬拉之死》就爲法國的資產階級大革命就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像美國人那樣對藝術教育所具有的政治、精神、道德方面的作用完全割裂開來的態度是值得商榷的。藝術不能簡單地從屬於政治,但也不可能完全脫離政治。而像我們這樣把思想道德教育目的視爲是藝術教育主要甚至唯一目的並明確加以強調,卻是絕對不可取的。

在這裏,我們首先有必要明確區分兩個不同的概念,一個是藉助於藝術形式所進行的思想政治教育,即突出藝術的教育功能;一個是能夠潛移默化地發揮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的藝術教育,即突出藝術的審美功能,並在可能的情況下發揮藝術的教育功能。儘管二者都與藝術相聯,都是透過藝術來進行教育,也都發揮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但很顯然,二者的目的完全不一樣,因而本質上存在着巨大差異,是截然不同的。

對於藉助於藝術形式所進行的思想政治教育來說,其目的就是爲了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覺悟。如革命戰爭年代,戰地文工團員在炮火硝煙的戰爭前線進行文藝演出,極大地鼓舞了戰士的鬥志。這裏,文藝表演的目的就是爲了激發鼓舞戰士的革命鬥志,並且獲得了極大的成功,雖然這種文藝表演並不能稱爲真正的藝術,或者說它的藝術成分並不高。事實表明,藝術本身審美功能容易使人接受的特點,作爲一種教育手段,的確是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徑。我們不妨把這種透過藝術形式進行德育的做法稱之爲德育藝術化。

對於能夠潛移默化地發揮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的藝術教育來說,其主要目的絕不是爲了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覺悟、道德水平,而是爲了提高受教育者的藝術審美修養,而這也正是藝術教育的最終目的。對於藝術而言,審美功能總是第一位的,雖然並不排斥它的教育功能。

因此,我們對藝術教育德育化現象提出異議,並不是否定在德育範疇內透過藝術形式來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做法,即並不是針對德育藝術化而言的,而是針對藝術教育德育化而言的,即不贊成把整個藝術教育納入德育範疇、把藝術教育僅僅是作爲德育的一條途徑.

把藝術教育納入德育範疇,其突出的表徵就是把提高學生的思想政治覺悟確立爲藝術教育的主要目的。在我國,這一問題的出現具有一定的歷史原因,古人認爲,藝術可以“成人倫,禮教化”,從古自今,統治者就有意識地強調藝術的教育功能。建國以來,由於受前蘇聯教育模式的影響,這種觀念影響廣泛,深入人心,可以說從上到下大多自覺不自覺地把這看作是順理成章的事。比如在1950年底,中華全國音樂工作者協會與中央音樂學院曾聯合進行過一次全國性中小學音樂教育問題調查,對於“爲什麼音樂課必須是中小學的必修課程之一”這個問題,得到的普遍回答是:因爲“音樂能陶冶學生新品德,能反映現實,與政治結合,並且在思想教育上比別的課程來得快。”可見,在那個時候,藝術教育作爲一種思想政治教育的手段而存在的觀念,在許多人的頭腦中是多麼地根深蒂固。

雖然“唱一首歌就是一堂政治課”的那個年代已離我們遠去,但這種觀念對普通學校藝術教育的影響並沒有完全消失。事實上,這種觀念在今天的學校藝術教育中依然不時地表現出來。我們從九年制義務教育全日制初級中學《音樂教學大綱》(從1992年到2000年一共實施了8年)的有關規定中就不難看出這一點。該《大綱》的“教學目的”的第一條就是這樣規定的:“突出音樂學科的特點,把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的教育和集體主義精神的培養,滲透到音樂教育之中。使學生成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建設者。”《大綱》在“實施本大綱應注意的問題”中對此又作了進一步強調,指出:“中學音樂教學應寓思想教育於音樂藝術之中。要注意音樂知識教學、音樂能力培養、思想品德教育的配合。……唱歌教學是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效手段。“從這些規定中,我們似乎可以感受到,藝術教育之所以能夠存在,並不是是因爲它是藝術,而是僅僅因爲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它,思想政治教育能取得好的效果。

真正的藝術教育是作爲一種審美的教育、而不是也不應該是作爲一種道德的教育而存在併產生德育效應的。藝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