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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傲慢與偏見》中婚姻三重境界-愛情與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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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論《傲慢與偏見》中婚姻三重境界-愛情與金錢

簡·奧斯丁(Jane Austen),1775年12月生於英國漢普郡的史蒂文頓,有兄弟姐妹八人。她並不算是一位長壽的作家,在1816年初她得了重病,身體日漸衰弱,不幸於1817年7月18日死在姐姐的懷抱裏;奧斯丁也算不上是位多產的作家,儘管年僅21歲就寫出了她的第一部小說《最初的印象》(19年後重新改寫,即《傲慢與偏見》)。但在她的創作生涯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只有六部。可這絲毫沒有減弱奧斯丁在英國文學中的地位,反而隨着時間的流逝而日益重要。即使在今天,她的讀者也是有增無減。她的作品被屢次改編成電影、電視劇,深受廣大觀衆的喜愛。批評家託。巴。麥考萊就曾讚揚到:“作家中手法最接近(莎士比亞)這位大師的,無疑就要算簡·奧斯丁了,這位女性堪稱是英國之驕傲。她爲我們創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

二、鍾情婚姻愛情描寫

從18世紀末到19世紀初,庸俗無聊的“感傷小說”和“哥特小說”充斥着英國文壇,而奧斯丁創作的小說則是一反常規地展現當時尚未受到資本主義衝擊的英國鄉村中產階級的日常生活和田園風光。她“是第一個現實地描繪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人物的小說家。她的作品反映了當時英國中產階級生活的喜劇,顯示了家庭文學的可能性。她多次探索青年女主角從戀愛到結婚中的自我發現過程,這種着力分析人物性格以及女主角和社會之間緊張關係的做法,使她的小說擺脫十八世紀的傳統而接近於現代的生活。正是這種現代性,加上她的機智和風趣,她的小說能長期吸引讀者。”[1]儘管反映的廣度和深度有限,但對改變當時小說創作中的庸俗風氣起了很好的作用,因此奧斯丁的小說在英國小說發展史上有承上啓下的意義。

簡·奧斯丁一生都是居住在鄉村小鎮,接觸的人物以中小地主、牧師爲主,觀察的環境也以他們恬靜、舒適的生活爲主,在她的作品中,我們看不到有對重大社會矛盾的反映。有趣的是,儘管奧斯丁終身未嫁,但在她的作品中最爲人津津樂道的,卻是有關婚姻與愛情的描寫。她以女性特有的細緻入微的觀察力和對細膩情感的把握,生動真實地描繪了簡。奧斯丁周圍世界的小天地,特別是紳士淑女之間的婚姻和愛情風波。

簡·奧斯丁的六部作品可以說都是以婚姻爲主題的婚姻小說,雖然她的婚姻觀不可避免得要打上時代的烙印,但也不是完全正統的。而比較清晰得展現作家婚姻愛情觀念的作品,無疑要算《傲慢與偏見》了,這部反映婚姻問題的小說是作者最喜歡的作品,同時也是她最受歡迎的一部作品。在2007年3月1日的“世界書日”上,《傲慢與偏見》被英國讀者評選爲“十大不可或缺的書”之首。整部作品透過貝內特幾個女兒的婚姻經歷爲基點,以伊麗莎白與達西的感情經歷爲情節主線,展示了18世紀中後期英國社會貴族階層的婚姻狀況。從某中程度上,也探討了婚姻的內涵,因此此書也具有一定的社會意義和現實意義。文學批評家馬克肖爾這樣評價《傲慢與偏見》:“《傲慢與偏見》及奧斯丁後期的小說會令愚頓者震撼。如她的見解能被認同,這個由愚頓者構成的社會必將脫胎換骨。”[2]

三、三段婚姻展現三重境界

人們的擇偶動機決定人們的擇偶標準。擇偶動機不同,人們的擇偶標準也不會相同。自古以來,人們的擇偶標準既要遵循婚姻的自然屬性,又不得不受婚姻社會屬性的影響。婚姻的自然屬性決定了人們擇偶時要考慮對方的身體、經濟、宗教、道德等因素。人們在選擇婚姻伴侶時不可能只有單一的動機,而是幾種動機同時存在,只是側重點不同罷了。而這種側重點的差異表現出來便是人們擇偶標準的差異。

根據擇偶標準的差異,歷史學家勞倫斯·斯通,在其名著《1500—1800年英國家庭、性和婚姻》中將當時英國人的擇偶動機分爲四類:爲了鞏固家庭的經濟、政治或社會地位;爲了個人的感情、友愛和情誼;性的吸引;激情之愛。[3]在《傲慢與偏見》裏,作者所塑造出的幾種婚姻關係,大都可以從中找到相符合的類型。例如夏洛特和柯林斯的結合,就符合“爲了鞏固家庭的經濟、政治或社會地位”這一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