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就業補貼>

郴州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與管理的操作辦法

學問君 人氣:1.11W

一、資金來源

郴州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與管理的操作辦法

就業專項資金來源爲:一是財政專項轉移支付。上級財政透過專項轉移支付方式對各地就業專項資金給予的補助。二是地方財政預算安排。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就業形勢變化和就業工作目標的需要,在財政預算中安排用於促進就業工作的專項資金。三是利息收入。就業專項資金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四是其他收入。社會各界爲公益性就業服務提供的捐贈、資助等收入。

二、資金使用範圍

《湖南省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就業見習補貼、特定就業政策補助、扶持公共就業服務、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扶持創業帶動就業、扶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

《湖南省高校畢業生創業專項扶持資金管理使用暫行辦法〉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大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資金扶持力度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規定增加了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補貼、求職補貼。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支援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微型企業吸納就業的若干措施》規定增加了給予一次性崗位補貼。

三、資金管理

就業專項資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

四、預算管理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財政部門規定的預算編制要求,申報就業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覈後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就業專項資金要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執行。執行中確需調整預算的,要按照就業專項資金預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資金申請及支付管理

就業專項資金的申請與支付,應簡化審覈程序,減少中間環節,方便補貼對象和人員。各地要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財政專戶直接支付,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不得設立支出戶。

1、申請:各級就業服務機構以負責受理各項申請,受理申請後要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核工作。

2、公示: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複覈後,透過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或政府公共服務網向社會公示各項補貼資金審覈情況(包括享受各項補貼的單位名稱、享受補貼的人員名單、具體補助人數、金額和標準等)按規定期限進行公示,同時公佈本級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舉報電話,接受實名舉報。

3、呈報:公示後無異議的,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覈意見報本局領導批示,並將材料報財政部門審查。

(一)職業介紹補貼

對象: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註冊的職業中介機構,可按經其就業服務後實際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人數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介紹補貼。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職業介紹補貼。

標準:登記失業人員類別的不同,分別給予就業困難人員80元,其他登記失業人員50元的補貼。

程序:職業中介機構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介紹補貼資金申請材料包括:經職業中介機構提供免費就業服務後已實現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名單及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接受就業服務的登記失業人員本人簽名及聯繫電話、《就業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複印件、勞動合同等實現就業的證明材料複印件、職業中介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等。同時報送錄有上述已實現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名單及居民身份證號碼和聯繫電話、就業單位名稱及勞動合同編碼等資訊的電子文檔。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後,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職業中介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二)職業培訓補貼

1、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對象:在法定勞動年齡(16週歲至退休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培訓)願望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省外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四類人員”)。四類人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業技能培訓補貼,不得重複申請。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從1月1日至12月31日。

標準:A類1200元/人;B類:800元/人;C類:500元/人。

四類人員參加就業前技能培訓,培訓合格並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在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未實現就業的,按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企業(含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微型企業)新錄用的四類人員中沒有取得擬上崗專業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參加崗前就業技能培訓並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根據培訓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按照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40%,對企業給予定額就業培訓補貼。

管理方式:一是就業培訓實行開班前申報制度。定點培訓機構和企業在每期開班前按照隸屬關係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開班,報送《湖南省就業技能培訓機構辦班申請表》、並附培訓計劃大綱、培訓學員名單等,經審覈同意後方可開班。企業崗前技能培訓還需附勞動合同複印件、企業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票據,本期培訓班經費預算等材料。二是對培訓過程進行抽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不定時派出專人對備案辦班的培訓機構進行覈查,現場覈實培訓情況,主要覈實培訓人員身份、培訓時間、培訓內容等情況。三是培訓結束時,培訓機構應組織學員參加相應的職業技能鑑定,核發職業資格證書。

程序:就業技能培訓補貼資金實行先墊後補的原則。定點培訓機構和企業按照規定補貼標準先減免培訓對象的培訓費,再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培訓補貼資金。企業委託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崗前技能培訓的,需將培訓費用及時足額支付給委培機構。

定點培訓機構和企業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培訓補貼時,應填寫《湖南省就業技能培訓補貼單位申請表》,並提供下列材料:一是本人簽字的就業技能培訓補貼人員名冊;二是《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三是登記失業人員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複印件,畢業年度內高校未就業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提供《畢業證》複印件或學校有關證明;四是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五是實現就業的`有效證明(被用人單位招用的,提交勞動合同複印件或用人單位工資證明或企業招用證明;在社區(鄉鎮)及外地實現就業或靈活就業的,提供街道(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站出具的就業證明或勞動協議;企業委託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崗前技能培訓的,提交委培協議);六是錄有上述參加就業培訓人員名單及《居民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和聯繫電話、培訓工種、培訓起始及結束時間、所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編號等資訊的電子文檔;七是定點培訓機構或企業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八是定點培訓機構或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基本帳戶。

2、創業培訓補貼

對象:對符合條件人員在定點創業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的,可分別享受1次創業意識(GYB)和創業能力(SYB)培訓補貼。創業能力培訓實行分階段按比例補貼。

標準:完成創業意識培訓,培訓合格率達到90%的,定點創業培訓機構可憑有關憑證資料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培訓合格人數每人補貼100元的標準申請創業意識培訓補貼。

完成創業能力培訓理論教學及諮詢輔導、學員完成了《創業計劃書》的,定點創業培訓機構可憑有關憑證資料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培訓合格人數每人補貼500元的標準申請創業能力培訓前期補貼。

創業能力培訓後續扶持階段補貼實行在補貼標準限額內按比例據實補貼

程序:定點創業培訓機構申請創業培訓補貼應提供下列材料: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同意開班的證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參加培訓人員名單、培訓人員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和《登記證》複印件、學員創業培訓合格證明(創業意識培訓爲合格證書,創業能力培訓前期爲創業能力合格證書及學員的《創業計劃書》)、創業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等。同時應報送錄有上述參加創業培訓或接受諮詢服務人員名單及居民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和聯繫電話、培訓或諮詢服務起始及結束時間等資訊的電子文檔。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後,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創業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3、企業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

對象:對新型工業化重點發展所需的緊缺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實施培訓補貼。經本人申請、企業推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同意,具備規定條件的中級技能晉升進階技能以上的企業在崗技能人員在定點培訓單位參加高技能人才培訓並取得更高一級職業資格的,可享受一次性培訓補貼。

標準:高技能人才培訓費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負擔。

程序:在每期培訓班開班前,企業將培訓費用支付給定點培訓單位,費用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學員培訓後,經鑑定合格並取得更高一級的職業資格證書,且與所在企業續簽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每年年終由企業憑相關憑證資料按規定申請培訓補貼。同時應報送錄有參加高技能培訓人員名單及居民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和聯繫電話、培訓工種、培訓起始及結束時間、所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編號及勞動合同等資訊的電子文檔。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後,由財政部門按規定的負擔比例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三)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對象:四類人員初次透過技能鑑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享受一次性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標準:工種A類150元、B類120元、C類100元。

程序:由職業技能鑑定所在領取職業資格證書的同時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技能鑑定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申請材料包括:符合條件人員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職業技能鑑定所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職業技能鑑定所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等。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後、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給職業技能鑑定所。

(四)社會保險補貼

對象:一是吸納了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單位);二是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三是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單位。四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微型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生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標準:一是企業(單位)爲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二是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補貼。“4050”以上的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其繳費基數的12%,基本醫療保險補貼其繳費基數的6%;“4050”以下的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其繳費基數的8%,基本醫療保險補貼其繳費基數的3%。

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覈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爲準)。

程序:一是企業(單位)應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在申報繳費時應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每季度終了後,按規定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資金時應提供:就業困難人員名單及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複印件等憑證材料。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透過就業困難人員數據庫覈實享受人員資格、社保經辦機構確認參保繳費情況後,由財政部門將資金直接撥付到企業(單位)在銀行開設的基本帳戶。

二是實行“先繳後補”的地區,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應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每季度終了後,按規定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上季度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資金時應提供:由靈活就業人員簽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蓋章確認並註明具體從事靈活就業的崗位、地址等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社會保險徵繳機構出具的上季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個人帳戶資訊等憑證資料,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透過就業困難人員數據庫覈實享受人員資格、審覈補貼金額,並按要求整理成冊(電子文檔)報送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申請者本人銀行帳戶。

實行“同繳同補”的地區,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入戶。

(五)公益性崗位補貼

對象:對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單位,按其實際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人數給予崗位補貼。

標準:不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與勞動合同期限一致,除對從審批具備享受資格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程序: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單位,可按季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申請材料包括:符合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複印件、上季度爲這部分人員發放工資的明細賬(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等。同時應報送錄有上述符合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居民身份證號碼和聯繫電話、上季度實際發放工資等資訊的電子文檔。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透過就業困難人員數據庫覈實享受人員資格及補貼標準後,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六)就業見習補貼

對象:對被認定爲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的企業(單位,含認定爲就業見習基地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微型企業)吸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由見習企業(單位)先行墊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企業(單位)可按規定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貼。

標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程序:企業(單位)按規定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貼。就業見習補貼申請材料包括:實際參加就業見習的人員名單、就業見習協議書、見習人員身份證、《登記證》複印件或大學畢業證複印件、企業(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等,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後,財政部門將資金支付到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七)特定就業政策補助

條件:國有困難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才能享受社會保險費補助:1、資產負債率達到80%以上;2、連續虧損2年以上(含2年),國有困難企業認定時必須提供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或企業近3年來的財務決算報表;3、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對象:沒有改制的國有困難企業中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且難以實現再就業的“4050”下崗職工(至2011年12月31日女性年滿40週歲以上,男性年滿50週歲以上)。

標準:按國有困難企業爲其“4050”下崗職工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之和中,以各市州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爲繳費基數計算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補助政策的執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015年底。

程序:國有困難企業應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在申報繳費時應將“4050”下崗職工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季度終了後,需提供國有困難企業認定表、“4050”下崗職工花名冊、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上個季度爲“4050”下崗職工繳費明細賬單、《國有困難企業“4050”下崗職工社會保險費補助資金申請表》等有關材料,由行業主管部門審覈簽署意見後,向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提出對上個季度已繳納的“4050”下崗職工社會保險費補助申請,經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審覈後,由財政部門將財政補助資金撥付至企業帳戶上。

(八)扶持公共就業服務

範圍:縣級以上財政可安排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資金,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用於服務設施配備、人力資源市場資訊網絡系統建設、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和其他與就業有關的工作給予適當補助。

標準:城市街道、社區每年不超過3萬元,鄉鎮每年不超過4萬元,縣市區每年不超過10萬元,市州每年不超過15萬元。所需資金由省對市州本級、省對直管縣按5∶5比例分擔;非省直管縣按省、市、區(縣)三級財政5∶3∶2的比例分擔。

(九)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

對象:在法定勞動年齡以內,誠實守信,有創業願望,具備創業條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個體及合夥經營,具有本市戶籍的自主創業人員(以下稱“扶持對象”),以吸納安置扶持對象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

扶持對象具體包括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軍隊退役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失地農民和返鄉創業的農民、符合規定條件的農材從事種植和殖等人員以及政策規定的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

標準:從事微利項目、符合扶持對象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下同),婦女可放寬到8萬元,高校畢業生可放寬至10萬元。屬於合夥經營的企業,人均貸款不超過10萬元,總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符合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根據企業實際招用扶持對象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

小額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程序:小額擔保貸款的申請發放:由貸款人向戶口或經營所在地的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反擔保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高等院校學生畢業證》或返鄉創業證明、營業執照副本等有關資料和證件;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提交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貸款申請書、當年新招用的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的有效證件、職工花名冊(企業蓋章)、企業與新招用的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企業爲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記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蓋章)。擔保機構按有關規定對貸款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通知貸款申請人與擔保機構辦理擔保手續,與承貸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承貸銀行發放貸款;財政部門審覈貼息。

貸款申請人提供反擔保的,可採取以下方式:一是由有固定收入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經濟效益好的企業中層管理人員或職工夫婦的工資收入提供擔保;二是註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的私人企業或股東爲個人提供擔保;三是提供不動產抵押擔保。四是採取反擔保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扶持創業帶動就業

來源:各地從地方財政預算安排的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創業引導資金。

用途:用於創業師資培訓、創業項目補貼、創業實體場地租賃、創辦創業之家網站、表彰創業典型等支出。

方式:設立省級創業引導資金,用於對各地創業帶動就業工作進行以獎代補。

(十一)扶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

對象:根據高技能人才培訓實際需要,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扶持以技工院校爲依託的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

用途:用於補助培訓基地建設所需培訓設施設備購置、改造與維護,原材料耗材購置、課程和教材開發、教師提升培訓等支出。

(十二)高校畢業生政策(增加)

1、自主創業扶持政策

對象:在郴州市轄區內從事創業活動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包括畢業兩年以內的本專科生、研究生和郴州市外普通高校畢業生兩年以內、並已派遣回郴的郴籍全日制本專科畢業生、研究生。

標準:一是開辦費補貼最高不超過3000元;二是所得稅補貼按其實際繳納的所得稅額8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8000元;三是房租補貼按租賃費50%給予補貼,每月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1000元;四是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補貼最長不超過兩年的全額貼息;五是給予還貸補貼,對逾期貸款債務給予50%的補貼,最多不超過2.5萬元;六是創業成功獎勵:創業成功典型給予10000元獎勵。

以上補貼項目可以同時享受,但補貼金額每人最高不超過3萬元。

符合扶持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每年9月到其創業所在地社區辦理自主創業扶持資金補貼申報手續,填寫《郴州市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資金補貼申報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並出具下列證明材料及複印件:一是營業執照副本;二是稅務登記證副本;三是高校畢業證;四是居民身份證;五是創辦企業或個人在銀行開設的基本帳號;六是申請所得稅補貼的還需提供納稅單;七是申請房租補貼的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繳納房租證明;八是申請還貸補貼的還需提供工商、稅務部門註銷證明和小額擔保貸款合同;九是申請創業成功獎勵的需提供職工花名冊、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登記證副本和繳費清單。

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收到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資金補貼申報資料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在其原始資料複印件上加蓋印章,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站初審。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審查後,在《審批表》上籤署意見,將原始資料交社區退還本人,統一填寫《郴州市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資金補貼申報花名冊》(以下簡稱《花名冊》),並將申請資料和《花名冊》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複審簽署意見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後,在市勞動保障局網上公示1個月,公示期滿無舉報的,由市財政部門對《審批表》進行復核後,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申請者的銀行帳戶。

2、求職補貼

對象:在湘普通高等學校有就業意願並積極求職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兒、殘疾人的畢業生。

標準:按照每人8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

程序:各高校應組織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集中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材料應附:高校畢業生所在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孤兒、殘疾證)、本人身份證件複印件、個人銀行帳戶等。各高校要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將初審透過的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在校園內公示。各高校將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及申請材料彙總報送高校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及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覈,審覈透過後將補貼發放人員名單報送高校所在地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高校畢業生在銀行開立的個人帳戶。

(十三)鼓勵支援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微型企業吸納就業政策(增加)

給予一次性崗位補貼。

範圍: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微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以及其他國家產業政策不予鼓勵的企業外,下同),新招用原國有企業和縣以上城鎮大集體企業下崗職工中的“4050”(女滿40週歲,男滿50週歲,下同)人員、殘疾人、低保家庭人員、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次性崗位補貼。

標準:新招用原國有企業和縣以上城鎮大集體企業下崗職工中的“4050”人員、殘疾人、低保家庭人員補貼標準爲800元/人;新招用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爲1000元/人。

具體補貼辦法按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決算管理

年度終了後,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做好就業專項資金的清理和對賬工作,按要求填報就業專項資金年度決算報表和資金使用說明,做到內容完整、數據真實、報送及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將審覈彙總後的就業專項資金年度決算及時報送上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

就業專項資金年末如有結餘,需詳細說明原因,並按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七、監督管理

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以建立和完善各項補貼資金髮放使用臺賬爲重點,進一步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的基礎工作。透過建立享受各項補貼政策人員、單位的基礎資訊和數據系統,有效甄別享受補貼政策人員、單位的真實性,防止出現造假行爲。每年年中,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透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本地上年度各項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並自覺接受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社會的監督。

強化就業專項資金支付管理的社會監督,建立健全舉報、處罰、獎勵制度,嚴厲打擊騙取資金行爲。對涉及申請支付各項補貼資金的違法行爲,2年內有舉報的,經查實後,按照《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從嚴處罰,並對舉報人給予獎勵。接受舉報的財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爲舉報人保密。對審覈不嚴、違規操作的,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經辦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