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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全民創業專項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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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全民創業專項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已經出臺了,有什麼具體內容呢?

大慶市全民創業專項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全文)

慶市全民創業專項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爲貫徹落實《大慶市委、市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全民創業的意見》(慶發〔2015〕6號),按照《大慶市推進全民創業工作實施方案》(慶政發〔2015〕5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扶持對象範圍

2015年8月1日之後在我市市區內取得營業執照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實體”)以及其他市政府批准扶持的對象。

二、資金用途及部門職責

大慶市全民創業專項扶持資金(以下簡稱“創業資金”)由市本級財政籌集,專項用於創業項目補貼、創業孵化基地建設補助、創業孵化基地服務補貼、入駐孵化基地實體租金補貼、創業指導專家團隊服務補助、助創活動費用及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扶持創業支出。

市財政局負責對創業資金籌集及管理。市人社局負責對相關補貼、補助等事項進行審覈彙總並按規定程序將資金撥付到申請人。

三、申請程序和標準

(一)創業項目補貼

1、補貼標準。對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殘疾人自主創業的,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項目補貼。同一申請人創辦多個實體的,只能享受一次創業項目補貼。對享受過《大慶市大學生創業種子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慶財社〔2016〕1號)補貼的,不再享受本政策補貼。

2、申請條件

(1)有獨立的創業項目,擔任實體法定代表人或登記爲經營者;

(2)有固定的營業場所,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

(3)創業項目不屬於國家限制性或中央、省、市產業政策不予鼓勵的項目。

3、需提交的材料

(1)創業項目補貼申請表;

(2)營業執照;

(3)申請人身份證及與其相關的低保證、殘疾證、零就業家庭證明等材料;

(4)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財務賬、表、憑證等;

(5)申請人個人銀行賬號、開戶行。

上述材料中(2)(3)(4)項須覈驗原件提交複印件。

4、辦理流程。由申請人向營業執照登記註冊所在區人社局提出申請,由區人社局初審後報市人社局審覈,經審覈合格的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

(二)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建設補助

對利用市政府清理出的非辦公類用房、閒置廠房等資源建立政府所屬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的,其主管部門可向市政府申請使用創業資金對房屋進行維修和改造,市財政局依據市政府批准的事項撥付資金。

(三)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服務補貼

1、補貼標準。符合條件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可根據入駐實體戶數、孵化面積等情況,申請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孵化基地服務補貼。

2.申請條件

⑴按照《大慶市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扶持辦法》(慶人社發〔2015〕29號)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

⑵孵化的創業項目不屬於國家限制性或中央、省、市產業政策不予鼓勵的項目。

3、需提交的材料

(1)大慶市創業孵化基地認定材料;

(2)創業孵化基地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實體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登記爲經營者的身份證;

(4)創業孵化基地場地面積圖紙等材料;

(5)創業孵化基地與入駐實體簽訂的入駐協議;

(6)創業孵化基地的銀行賬號、戶名、開戶行。

上述材料中(2)(3)(4)(5)項須覈驗原件提交複印件。

4、辦理流程。由創業孵化基地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請,由市人社局審覈並提出補貼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

(四)入駐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實體租金補貼

1、補貼標準。對入駐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符合條件的`實體,按照實體在孵化基地內所使用的面積給予租金補貼,標準爲每戶每月每平方米5元,每戶最多補貼100平方米,最多補貼12個月。同一申請人創辦多個實體的,按一戶計算。

2、申請條件

(1)入駐大慶市創業孵化基地的實體。

(2)有獨立的創業項目,健全的財務規章制度,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

(3)經營項目不屬於國家限制性或中央、省、市產業政策不予鼓勵的項目。

3、需提交的材料

(1)大慶市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實體租金補貼申請名冊;

(2)營業執照;

(3)法定代表人或登記爲經營者的身份證;

(4)與大慶市創業孵化基地簽訂的入駐協議、使用孵化面積的圖紙等材料;

(5)繳納租金的票據等證明材料;

(6)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財務賬、表、憑證等;

(7)實體的銀行賬號、戶名、開戶行。

上述材料中(2)(3)(4)(5)(6)須覈驗原件提交複印件。

4、辦理流程。由創業孵化基地收集彙總需要補貼的入駐實體各項材料,統一報市人社局審覈,審覈合格的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

(五)創業指導專家團隊服務補助

市人社局負責大慶市創業指導專家團隊建設和日常管理,組織專家團隊對創業項目進行實地走訪、項目分析、座談輔導等服務活動。對利用非工作時間參加市人社局統一組織服務活動的團隊成員,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標準給予服務補助(含用餐和交通費用)。由市人社局負責制定服務方案,並組織實施。

(六)助創活動費用支出

對組織創業項目推介會,創業宣傳、競賽、講座等助創活動所需要的各項費用支出,由市就業創業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提出活動草案,會同市人社局研究確定活動方案和資金預算,由市人社局提出活動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助創活動費用支出年度總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七)其他費用使用事項

根據創業工作開展情況,除上述項目以外,需使用創業資金的事項,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由市財政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研究同意後撥付資金,需要報請市政府批准的,按市政府批准的意見執行。

四、其它相關規定

(一)總量控制原則。堅持資金支出總量控制和自願申請的原則,按照申請先後順序給予扶持。年度預算資金用盡後停止支付。

(二)加強監管力度。市財政局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市人社局要加強對申請材料的審覈力度,確保真實完整,並做好材料歸檔工作,必要時,可實地核查申請補貼的創業事項。

(三)嚴格決算管理。市人社局在年度終了後,要認真做好創業資金的清理和對賬工作,按規定及時向市財政局報送資金年度使用情況說明。創業資金支出列入財政資金決算“其他促進就業支出”並明細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