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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衛生院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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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堅持鄉鎮衛生院的公益性質,明確鄉鎮衛生院功能和服務範圍,規範鄉鎮衛生院管理,更好地爲農村居民健康服務,制定鄉鎮衛生院合同管理制度

鄉鎮衛生院合同管理制度

鄉鎮衛生院合同管理制度

1.在鎮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爲轄區家庭和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認真落實各項衛生工作指標。

2.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及各專業防治、保健機構的業務指導。

3. 每年第四季度完成本年度工作總結及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計劃,並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4. 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每年至少檢查一次執行情況,並提出可持續改進措施。

5. 建立請示報告制度。遇各類重大事項及突發事件,及時向主管領導、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請示報告。

6. 建立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院科室主任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轄區村衛生室工作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部門的政策和精神,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部署具體工作。

7. 建立總值班制度。科室每日設專人負責處理醫療、行政事宜,並及時傳達上級指令、處理緊急情況等。

8. 實行院務公開制度。向社會公開服務資訊、服務規範、服務流程、服務價格;向職代會公開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崗位職責、人事任免、財務預、決算、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等。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1. 按服務人口合理配置全科醫生、社區護士、預防保健人員及一定比例的中醫藥人員,制定任職條件、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及工作標準。

2. 建立全員聘用聘任制度。透過公開招聘、競聘上崗,實行擇優聘用、合同管理,簽定聘用聘任合同。有法定執業資格要求的崗位,受聘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崗位合格證書和職稱證書。

3. 建立健全崗位考覈制度。崗位考覈以專業水平、工作業績和居民滿意度爲主要標準,實行月績效考覈和年終績效考覈相結合。考覈結果作爲續聘、解聘的依據。

4. 對於考覈不合格的聘用人員調整其崗位;對不同意調整崗位,或者雖然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與之解除聘用關係。

5. 根據轄區衛生服務發展、居民需求及機構內人員狀況,制定5年人才培養、梯隊建設規劃及年度計劃,並做好總結。

6. 有計劃地安排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崗位培訓、全科醫學規範化培訓及到上級醫院進修提高,每年底對實施情況進行自查。

轄區衛生服務健康管理

團隊制度

1. 由全科醫生、社區護士、預防保健人員組成轄區衛生服務健康管理團隊,按照所轄區域、常住人口、服務功能與任務等情況,分

片包乾,落實管理責任制。

2. 積極開展轄區衛生診斷,確定轄區主要健康問題及影響因素,採取干預措施,並對干預效果進行評價。轄區衛生診斷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

3. 與轄區居民簽訂《家庭健康服務合同》、建立家庭及個人健康檔案,履行合同條款,開展分類、分層的連續性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提供主動上門服務、追蹤隨訪。

4.健康管理團隊應實行五個統一:文明用語、着裝胸卡、服務流程、服務要求、出診裝備(出診箱和出診車)統一。

5. 在所轄區居委會向轄區居民公示健康管理團隊人員的姓名、服務項目、服務時間、聯繫方式等,接受監督,並應保證團隊進入家庭實行健康管理的服務時間。

6. 對健康管理團隊工作進行定期考覈,結合管理戶數、管理質量以及管理對象的滿意度進行綜合測評,考覈結果與績效考覈掛鉤。

財務管理制度

1. 嚴格執行財務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準則,落實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2. 嚴格執行會計內控制度和各項財會制度。按要求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和財務決算。做好財務分析和會計覈算、成本覈算、物資覈算。

3. 根據國家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合理收費,保證應收盡收。

4. 規範支出範圍、支出標準,減少浪費,降低成本,提高資金

的使用效率。

5. 嚴格現金管理。收費處、住院處等必須每日結賬交款,所有業務收入的現金,一律於當日送交銀行

6. 嚴格執行支票領取、使用相關規定及程序。遺失支票,應立即報告。

7. 財會賬目做到日清月結。記載清晰,數字準確,及時清理債權、債務。妥善保管各種賬冊、憑證、報表等。

8. 加強各級財政及有關部門下撥資金的管理,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擅自挪用或變更使用性質。

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

1. 實行收支兩條線的財務獨立覈算。村衛生室實行一體化管理。

2. 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全部收入足額上鎮財政專戶。

3. 全部支出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包括經常性支出(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工資及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和專項支出(設備購置、房屋修繕、房租、公共衛生工作、資訊化建設、人才培養等專項經費)。

4.藥品每月盤點結算,按時上報鎮財政,與中標企業統一結算藥品費用。

5.經財政部門批准,在銀行開立一個一般帳戶,用於衛生服務的資金收繳,此帳戶不能發生支出業務;開立一個基本帳戶用於轄區村衛生室的核算。

6. 實行收支兩條線後不再進行結餘分配,不再繼續保留事業基

金和提取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福利基金等)。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 設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三賬一卡。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覈實,作到賬賬、賬卡、賬物相符。保管人員變動時,應辦理移交手續。

2. 固定資產的購置嚴格執行逐級審批制度,大型設備應根據機構的規模、任務、現狀、發展規劃和經費情況添置和更新。

3. 設備操作人員須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並掌握設備安全使用程序,規範操作。

4. 定期做好設備保養、維護,保證設備正常執行,提高設備使用率。

5. 固定資產的報廢、轉讓、變價處理,嚴格執行有關報廢的程序和規定並及時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6. 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物價與計量管理制度

1.應在顯著位置公佈常用藥品價格及檢查治療項目收費標準。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公佈。

2. 嚴格價格管理,不得多收、亂收、漏收。開展新服務項目時必須辦理相關申報手續,審批後方可開展。

3. 設專兼職物價員定期檢查收費標準,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 建立計量器具檔案,由計量管理員統一管理。使用的計量器具必須經計量檢定並具有合格證,對無證的計量器具,使用人員有權

鄉鎮合同管理制度

爲了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監管工作,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理順農村集體“三資” 監管體系,建立起農村“三資”規範運作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密切農村黨羣幹羣關係,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農村集體資金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稱農村集體資金指村集體原有積累及取得發包及上交收入、經營收入、租賃收入、投資收入、徵用土地補償收入、集體資產變賣收入、上級撥入資金收入、借入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等形成的現金、銀行存款及有價證券。

(一)銀行帳戶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銀行開戶及票據管理制度。1、各村要在**行設立一箇中心帳戶,村財收入必須全部進入中心帳戶。2、村財收入要統一開具《**省村集體專用收款票據》,專用收款票據必須統一由鄉(鎮)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發放,並實行登記管理。3、2000元以上現金支出須開列支票經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簽證後,統一到村中心帳戶轉賬領取。

(二)現金及備用金管理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現金收入,必須由村報帳員統一收取並在2日內及時上繳中心帳戶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現金。村備用金由報帳員管

理,金額不超過2000元。備用金撥付時,由村報賬員填寫《村級支出用款計劃》,報村財務負責人審覈並籤審覈意見後,再報鄉(鎮)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主任審覈並籤審覈意見,“兩審籤”齊全後鄉農村財務會計方可預撥備用金。超過2000元的,由村報賬員填寫《村級支出用款計劃》,由鄉(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村財務負責人、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主任簽署審覈意見後方可撥付。對不按規定使用備用金,收入不入賬、公款私存、設立小金庫、坐收坐支的支出單據不予覈銷。

(三)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1、村集體經費開支實行村委會主任一支筆審批制度。經費一次性開支在200元以內(含200元),由村委會主任直接審批;經費一次性開支200元以上至1000元(含1000元),經村黨支部書記審覈並簽字後,由村委會主任審批執行;經費一次性開支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經村兩委會研究透過後,村黨支部審覈簽字,村委會主任審批執行;經費一次性開支5000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經村黨支部書記審覈簽字後村委會主任審批執行。2、每張單據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字及經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審覈蓋章,對不合理開支被退回的單據必須進行逐單登記。

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借款給私人,確有特殊情況的,1000元以下的由村委會主任審批:1000—5000元由村兩委集體研究決定,5000元以上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四)財務公開制度

嚴格執行統一審覈記賬制度。各村要在每月10日前到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完成上月村財務的審覈記賬,並錄入電腦。保障各村的財務收支明細表每月15日在黨務村務公開欄公開。

二、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制度

農村集體資產指村集體所有或以貸款、投資入股經營、勞動積累、接受捐贈、無償資助所形成的建築物、農業機械、機電設備、電力設施、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經濟林木、牲畜、農田水利設施、道路、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設施等。

1、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原材料、產成品及其他物資等集體資產要確定專人保管。村報賬員要建立資產明細帳,登記各種資產的名稱、數量、類別、購建時間、原值等。年終要進行一次清理盤點核實,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資產要查清原因,分清責任,交村民代表會議決議透過,進行增減變動登記,報鄉經管站審覈備案。

2、村經濟合作社需對村集體的資產對外承包、租賃、轉讓的要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透過後,報鄉(鎮)招投標領導小組批准,並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數額較大,確需進行資產評估的,要透過評估機構或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評估。

3、集體資產實行發包、租賃、轉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

制和收益分配機制,並向全體村民公開。

4、村集體資產的.發包、租賃、轉讓經營的,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定期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做好結算兌現工作,提高承包合同兌現率。合同文字由鄉村兩級存檔保管,不得隨意出借。

三、 農村集體資源的管理制度

農村集體資源指依法屬於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含宅基地)、森林、山嶺、旱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1、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塗等集體資源,應當建立集體資源登記簿,逐項記錄。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還應當登記資源發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發包、租賃資源的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2、村集體資源經營方式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採取招投標、拍賣等形式有償轉讓其經營使用權的,要提前7天公佈方案。嚴禁任何人利用職權壓價發包村集體資源,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壟斷承包或者依仗權勢壓低承包標的。

3、村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以及果園、養殖水面等集體資源的發包、租賃,在報鄉(鎮)招投標領導小組批准後,採取公開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料應當報鄉(鎮)“三個中心”批准。

4、村集體資源經營方式確定後,要及時與經營者簽訂資源承包合同,報鄉(鎮)政府備案。

四、經濟項目招投標監管制度

1、3萬元以上的村集體資產、資源的處理和工程項目建設都要經過招投標監管中心監管,嚴格按程序進行公開招投標。

2、鄉(鎮)招投標監管中心對村級已到期的資產、資源合同按照程序重新進行發包,並完善合同條款。

3、村級資產資源的處置和建設工程招投標項目都必須經過以下程序並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中心一份,村級一份)存檔:一是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結果;二是村委會申請報告;三是鄉招投標領導小組批覆;四是招投標公告;五是招投標現場記錄(包括各投標人標書、參加人員、中標結果等);六是中標通知書;七是合同文字。

五、合同管理制度

1、村集體資產有償出租、出借、轉讓、投資必須依法簽訂書面合同;村集體村資源的有償使用必須依法簽訂書面承包或租賃合同;其它需要簽訂書面合同的。

2、合同簽訂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上報鄉(鎮)招投標中心進行鑑證或者縣公證處進行現場公證、上報鄉(鎮)“三個中心”備案。

3、所有合同必須納入檔案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專盒、專櫃存放,嚴禁村主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