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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安公益性崗位工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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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小編日前從市人社局瞭解到,從今年1月1日起,對西安市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待遇標準以及財政給予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的崗位補貼標準進行調整,具體怎麼調呢?本站小編爲大家介紹如下,歡迎檢視!

2016西安公益性崗位工資調整

城六區、閻良區及各開發區公益性崗位工資不低於1800元。

爲進一步穩定公益性崗位人員隊伍,促進城市低收入羣體就業穩定,按照相關檔案精神,根據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及物價漲幅等實際情況,對公益性崗位工資待遇標準調整爲: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閻良區及各開發區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每月支付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工資不低於1800元;長安區、臨潼區、高陵區、戶縣、周至縣、藍田縣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每月支付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工資不低於1700元。同時,將財政給予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的崗位補貼標準調整爲每人每月1000元。

公益性崗位工資如何計算?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投資、政策扶持或社會籌資,以實現公共利益和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爲主要目的非營利性公共管理和社會公益性服務崗位。

在29號的《政風行風熱線》節目中,就有聽衆提出公益性崗位工資偏低的問題。經市失業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的核實與答覆,小編把結果整理如下:

對被認定爲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公益性崗位託底安置,是政府實施就業援助的一種手段。基於公益性崗位的就業援助性質,政府給予公益崗工作人員的待遇,不是以工資形式支付,而是以財政補貼形式支付的。公益崗工作人員的待遇標準主要由公益崗生活補助、代繳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和代繳社保單位繳費部分組成,其中公益崗生活補助與代繳社保個人繳費部分之和構成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的高低,與當地的經濟形勢、就業現狀和政府財政的可用財力狀況有關。我市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在政府就業資金支付的基礎上,給予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以適當的生活補助,但沒有做強制的硬性的具體的規定。

目前,以市本級爲例,我市市本級公益崗人員待遇標準爲每人每月1697.24元,比我市2015年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620元高出77.24元。其中:

1、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016.04元(包括崗位生活補貼800元和代繳社保個人繳費部分216.04元),比2015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430元高586.04元,比2015年我市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620元)的80%每人每月1296元低279.96元,符合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晉財社【2011】188號)中“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得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規定。

2、代繳社保個人繳費部分每人每月216.04元,具體由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部分195.8元、失業保險個人繳費部分12.24元,大病醫療統籌保險個人繳費部分8元等三部分構成。

3、代繳社保單位繳費部分每人每月681.2元,具體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489.6元、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36.72元、大病醫療統籌保險單位繳費部分8元、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110.16元、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36.72元等五部分構成。

隨着我市經濟形勢和就業形勢的逐漸好轉,以及各級政府可用財力的不斷增加,我市各級政府給予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待遇標準也將會得到適時調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