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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崗位補貼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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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必須授予被補貼方某種利益:一般認爲這種利益是受補貼方從某項政府補貼計劃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場中不能取得的價值。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公益性崗位補貼對象,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公益性崗位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

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以及各地開發的消殺防疫、保潔環衛等臨時性公益崗位安置的人員(受理截止期限爲2020年12月31日)。

補貼標準:

1、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對補貼期滿後仍難以透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透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補貼期限重新計算,並報送省級人社、財政部門備案,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

2、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根據勞動時間、勞動強度等因素確定,原則上不高於當地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水平,爲安置人員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最長期限不超過1年。

3、臨時性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根據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間確定,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申領流程:

1、透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單位,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類證明覆印件、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

2、經人社部門審覈後,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帳戶或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