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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調研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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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適應改革和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構建幹部競爭激勵機制,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的需要。近年來,肅州區在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上採取了“大膽創新、穩步推進,先行試點,以點帶面”的措施和辦法,爲想幹事、能幹事、會幹事的人搭建了施展才華的平臺,取得了良好效果。

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調研報告範文

一、主要做法

㈠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增強了做好乾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自覺性

《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頒佈後,肅州區把《綱要》作爲新時期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檔案,作爲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項內容。一是透過層層狠抓學習培訓,使各級幹部逐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針對近年來幹部人事工作的現狀,在區委中心組、四大班子領導幹部、組織人事部門幹部中和鄉鎮部門領導幹部中廣泛開展了學習《綱要》的活動,把握重點,用於實踐,透過學習,使各級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到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區上下形成了思想共識,增強了貫徹執行《綱要》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制定了肅州區《關於大力推進幹部制度改革的意見》。首先從羣衆反映最強烈,最關心的問題入手,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新時期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要求、方針原則和重點,及時研究制定了肅州區《關於大力推進幹部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改革的重點任務,保證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的貫徹落實。三是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進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八字”原則,逐步完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內容和形式,加大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的落實力度,進一步加快了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步伐。

(二)規範程序,加大了公開選拔幹部工作力度

一是推行了“一推雙考”選拔領導幹部制度。區委嚴格按照制定方案、發佈公告、推薦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命題、組織考試、面試答辯、組織考察、組織任命和依法推薦提名等程序,先後對清水中學、總寨中學、肅州中學校長、副校長、市二院院長、副院長、物業管理中心副主任等30個副科級以上崗位採取“一推雙考”的辦法進行了公開選拔,共參加296人次,參加面試答辯190人次,透過公選,有28人走上了領導崗位,佔近年來選拔幹部的8%。

二是推行了競爭上崗制度。嚴格按照中組部、人事部《關於推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意見》要求,在全區鄉鎮、部門普遍推行了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透過制定實施方案、公佈競爭職位及任職資格條件,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演講答辯、民主測評、組織考察、決定任命本文來源於那一世站,更多精品文章請登陸那一世檢視等程序選拔任用中層幹部。區委先後統一對街道辦事處主任、副主任、植物園副主任、旅遊局副局長,水利系統、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中層共140個科級領導崗位進行了競爭上崗,共參加競爭940人次,佔總提拔幹部數的39.8%,有45名原崗位人員落聘。

三是試行了民主選舉幹部制度。區上對凡是需要選舉產生的黨組織、人大、政府部門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幹部,以及區、鄉、村在換屆工作中,都嚴格按照選舉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做到依法選舉、公正選舉,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願。並對電影公司副經理、原區職教中心副主任等4個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進行了由幹部職工直接參加的民主選舉,透過選舉,有4名幹部走上了領導崗位,佔1.2%。

(三)認真貫徹《條例》,完善了以制度選人的新機制

一是實行了幹部任免票決制。凡提交常委會議研究的幹部,在常委會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均以無記名劃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同意票超過應到會常委半數以上的方可透過,區上先後對352名幹部進行了票決。同時,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全委會任用推薦重要幹部表決辦法》,先後對21名鄉鎮黨委、區委、區政府工作機構的正職擬任、推薦人選透過區委全委會進行了表決。

二是實行了幹部推薦責任制和考察責任制。凡需調整補充的科級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都可按程序和條件進行推薦,在幹部考察工作中堅持誰考察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考察人在考察材料上簽名。所推薦人選被組織任用後,若在工作中反映並查實任用以前存在問題的,或考察中不按原則和程序辦事,考察不準或不能如實反映情況,造成用人失誤或泄密等問題的,都追究有關人員推薦失察和考察失察的責任,視其 情節分別給予了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

三是推行了新任領導幹部試用期制和任期制。對新聘任幹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對試用期滿,經考覈能勝任工作的正式任命,不勝任工作或工作中出現問題的取消任職資格。對競爭上崗的幹部全部實行了爲期三年的任期制,期滿後重新進行公開競爭。三年來我們先後對140名競爭上崗位的領導幹部實行了3年任期制,先後對25名新提拔幹部實行了一年的試用期,有1名幹部在試用期間因工作失誤,被取消了任職資格。

四是落實了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和談話制度。凡經區委討論決定,擬提拔任用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在正式發文任命前,都面向社會進行爲期7--1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各界人士和羣衆的監督。三年來先後對331名擬提拔幹部進行了公示,對公示期間有反映的15名幹部進行了調查覈實,有3名取消了任職資格。對在公示期間無不良反映、決定任職的幹部,由區委、區政府主管領導或紀檢、組織部門領導進行談話,對其在新崗位工作提出要求,對存在的問題或不足及早打招呼,防止幹部“帶病”上崗。

五是不斷加大幹部交流力度。我們積極推行幹部交流工作,重點放在經濟發展快與慢的鄉鎮之間、業務部門與綜合部門之間、區直部門與鄉鎮之間,逐年加大幹部交流力度,對在同一崗位工作滿5年、同一部門、鄉鎮任職滿10年的領導幹部,本籍幹部以及有近姻親關係的幹部都進行了交流。同時,根據幹部實績、領導水平、工作能力因素,抓好乾部需求性、培養性、互補性和調整性交流。近三年來,共交流乾部206名,其中城鄉之間交流68名,部門之間交流53名,鄉鎮之間交流85名,並對21名長期在鄉鎮工作,實績突出,家庭有實際困難的老同志進行了調整,安排在城市黨政部門工作。對黨外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婦女幹部,採取分級培養、黨校培訓的方法,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素質,選拔中多渠道、多層次、大範圍的進行比較和篩選,並注重培養,多壓擔子,考覈中一視同仁,增強他們的工作能力和做好工作的信心。

(四)逐步完善了幹部考覈評價體系,促進了幹部能上能下

一是區委制定了《關於對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淘汰制暫行辦法》和民主推薦、民意測驗、民主評議結果適度公開的具體辦法;推行了幹部考察預告制度和差額考察制度,三年來,共對新提拔的177名科級領導幹部全部進行了差額考察。二是進一步強化跟蹤考覈和年度工作考覈制度。區委每年都從人大、政協、紀檢委、人事局、組織部抽調人員組成考覈組,由區級領導帶隊,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年度工作考覈,對考覈中測評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數超過20%的確定爲基本稱職,超過30%的確定爲不稱職。同時,把跟蹤考覈作爲幹部考覈工作的延伸和補充。三是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定期組織人大代表幹部進行評議。把評議結果與年度考覈和職務任免掛鉤,去年有1名政府部門領導幹部因人大代表評議不滿意而免職。三年來,肅州區對考覈爲基本稱職的11人、暫不定等次的1人和確定爲一般化班子的7名成員、以及21名有明顯不足的幹部,全部進行了爲期半年的談話誡勉;對不稱職的4人、差班子的2名主要領導進行了調整。對擬提拔任職的人選,分別徵求區人大、政府、政協班子成員、上級主管、協管部門和區紀委、監察局的意見;非中共黨員幹部,徵求統戰部、民主黨派、工商聯領導和無黨派代表人士的意見。同時定期召開由組織部門牽頭,紀檢、檢察機關、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審計、信訪等有關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就幹部管理、廉潔狀況溝通資訊,交流情況,聯合鑑定。四是制定了《科級領導幹部改任非領導職務實施辦法》。規定男年滿57週歲、女年滿53週歲任實職的正、副科級領導幹部改任非領導職務,共有52名在實職科級崗位上的領導幹部改任非領導職務,16名男年滿57週歲,女年滿52週歲的科級領導幹部按照政策規定辦理了離崗手續。36名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任正科級職務滿10年的領導幹部按程序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享受副縣級工資、醫療待遇。嚴格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所有到達退休年齡的幹部都及時通知辦理退休手續,拓寬了下的渠道。五是實行了責令辭職制度。對有過錯,已不適合擔任領導職務的,或有重大失誤造成社會影響的、領導幹部直系親屬有重大違紀違法問題,或用人嚴重失察的實行引咎辭職。因年齡、身體狀況不能正常任職的,勸其辭職。因工作能力差,羣衆信任度低,或不能履行崗位職責,不適合擔任領導職務的,責令辭職。

(五)強化管理,增強了幹部監督工作的實效性

一是堅持領導幹部外出請銷假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科級領導幹部外出都要填寫《幹部外出請銷假登記表》,由主管領導同意,組織部門備案後方可外出,返回後及時銷假,年底通報。二是認真落實了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對32名離任的主要領導幹部全部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從今年起,每年確定12個鄉鎮和部門進行屆中經濟責任審計,加大對“一把手”的管理監督力度。對審計中發現的財務管理不規範、決策失誤造成損失等方面的問題及時進行了通報和處理,先後有5名領導幹部因審計發本文來源,更多精品文章請登陸那一世檢視現違紀問題免職。三是堅持區級領導參加基層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議制度。區級四大班子領導分別參加並指導所分管的系統、所包鄉鎮黨委的民主生活會,各系統領導也分別參加所屬單位的支部民主生活會,增強了領導幹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自覺性,提高了民主生活會質量。四是實行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勤政廉潔承諾制。制定了科級領導幹部廉政保證書,向社會公開承諾,接受監督。實行“不廉潔一票否決制”,凡本系統、本單位出現違紀違法的人和事,都追究了主要領導的責任。五是逐步推行了領導幹部社區監督制度。結合社區在職黨員管理中心的建立,推行了領導幹部社區監督制度,擴大對幹部監督的範圍和時間,將監督工作延伸到社區。

(六)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幹部培訓工作力度。我區採取外培、集中培訓、強化培訓、專項培訓等多種形式,對全區的幹部進行培訓,並制定了“十五幹部培訓規劃”。一是“請進來”培訓。先後邀請15名專家、教授和學者向幹部傳播新觀念、新知識和新科技。分區域經濟和西部大開發、企業文化、資本運營和財政稅收、領導藝術等多個專題,對區、鄉、村1300名幹部進行了集中強化培訓。二是“走出去”培訓。先後選派45名經濟管理幹部及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分別到美、德、法等國和香港、澳門等地參觀考察、參加“全省萬名基層黨員、幹部培訓班”和省委黨校主題培訓班,在溫州市委黨校培訓經濟管理部門、行政執法部門、鄉鎮村幹部831名,培訓非公經濟負責人34人;先後組織157名區、鄉、村婦女幹部赴北京、蘇州、北戴河、溫州等地分別參加國家及省婦聯組織的“學科學、比致富、奔小康”學習班培訓。三是自己辦班培訓。-

年,對全區領導幹部和公務員舉辦了11期微機培訓班,並進行了wto和商務實用英語全員培訓,參加幹部達3872人次。對674名黨政部門和事業單的科導幹部、64名社區書記、主任進行了十六大精神的培訓;在區、鄉黨校舉辦各類培訓班92期,共培訓幹部8305人次;組織宣講團深入城鄉做輔導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360場次,舉辦產業結構調整、支柱產業發展及新技術、新項目推廣等各類講座、觀摩會和培訓班1120場次,共計培訓人員4.5萬人次;同時,項目建設培訓工作已經全面展開。透過培訓,提高了幹部的政治素質,領導水平、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幹部進一步更新了知識,適應了工作需要,也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七)加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進一步激發了事業單位內部活力。一是深化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帶動人事制度改革。區上先後對區招待所、設計院、供熱公司,水電物資公司等單位實行了轉企改制度,職工整體轉換身份,實行民有民營。對公證處、律師事務所等單位逐步實行了脫鉤斷奶、對從業人員資格不達標的會計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歇業註銷。透過深化體制改革,推動了人事制度改革的進程。制定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見》。在酒泉公園、環衛處、園林處、市政管理處等單位進行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試點,然後在全區逐漸推廣。同時,積極探索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新模式,以肅州中學爲試點,實行“四制一化”改革,即校長任期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結構工資制和學校後勤服務社會化管理,擴大了用人權,單位自定分配辦法,按照優勞優酬、獎勤罰懶、以崗定薪、多勞多得的原則,對教職工工資中活的部分實行二次分配,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平等競爭機制。二是全員聘用。打破了幹部工人身份界限,實行層層承包,逐級負責的方式,全面推行了全員聘用合同制;完善了工作目標責任制,規範了領導與中層,中層與員工層層簽定的聘任合同書,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市一中建立了校長、教導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五級聘任網絡;畜牧中心破除了職稱、職務終身制,實行平職平聘、低職高聘、高職低聘的靈活用人方式;林業站明確了各中層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職責,與所有在崗人員辦理了聘用手續,在對內部崗位科學分類,明確職責,完善考評制度的基礎上,推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員工實行雙向選擇上崗,區上先後在畜牧中心、林業站、市第二人民醫院等156個單位對中層崗位實行了競爭上崗,有578名幹部走上事業單位中層崗位,佔47.3%。逐步建立了靈活多樣的用人機制。三是工效掛鉤、浮動分配。教育、衛生、水利、文化等系統所屬單位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提取50—300元不等的數額作爲浮動工資。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實行一月一考評拉開分配檔次;水利系統在做好日常考覈的基礎上,結合年度考覈確定分配臺階,合理拉開分配檔次;市第二人民醫院和懷茂衛生院將醫護人員的崗位劃分爲4—6個等級,實行以崗定薪,崗動薪變。市一中根據個人職稱、教標係數、授課量及工作完成情況,透過嚴格考覈確定津貼係數,換算成個人獎金,實現了教學工作的定性、定量、定酬,體現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獎勤罰懶的原則,使內部分配向重點關鍵崗位傾斜,初步實現了責、權、利的統一。

二、初步成效

1、選用幹部的民主化和透明度進一步增強,憑實績用幹部的用人導向逐步形成。近年來,我們把民主推薦、民主評議和集體醞釀討論作爲幹部選拔任用的主要內容,把競爭上崗、一推雙考和民主選舉工作作爲拓寬選人視野的主要途徑,有效地增強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保證了羣衆對選拔幹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透過公開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實施,健全完善了競爭擇優機制,把廣大幹部的精力和心 思都集中到了工作上來,集中到了爲羣衆辦實事上來,形成了“不憑資力憑能力,不憑關係憑實績,不憑活動憑實幹”的良好風氣和用人導向。

2、幹部的作風明顯轉變,有效的促進了區委的中心工作。我們把幹部的作風表現作爲幹部考察考覈的重要內容和依據,促使領導幹部的思想觀念明顯轉變,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特別是透過公開選拔走上領導崗位的幹部,對來之不易的機會十分珍惜,自加壓力、愛崗敬業、勤奮工作。同時,促進了幹部思想觀念、工作作風的轉變,提高了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增強了服務意識。自覺瞭解羣衆疾苦,傾聽羣衆呼聲,關心羣衆疾苦,切實爲羣衆辦實事,辦好事,使羣衆切切實實感受到了幹部思想、作風方面的可喜變化。如:公檢法系統透過競爭上崗,增強了幹警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幹警在工作中齊心協力,爭先創優,促進了各項任務的完成。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優秀公安局”稱號,22個派出所全部建成了人民滿意的派出所。區檢察院積極轉變作風,完善了辦案人提議、科室負責人審查、集體討論、主管檢察長把關、檢委會討論決定的層層把關制度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有效地提高了辦案效率和案件質量,被省檢察院授予“五好檢察院”光榮稱號。區農牧系統幹部努力實踐“三個代表”,切實加強爲農服務,引導農民大力調整農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被命名爲全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動先進集體。幹部選拔任用制度的'改革,激發了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激情,增強了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各級領導班子和廣大幹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經濟發展上來,保證了區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的落實,有力地推動了全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全區國民經濟發展保持了良好勢頭。,全區上下齊心協力,突出工作重點,積極跑項目,爭取資金,共簽約引資項目54個,簽約金額達到11.3億元,年內建設的引資項目47個,到位資金3億元;完成國內生產總值28.5億元,同比增長10.14%;完成財政收入1.6億元,同比增長速度13.16%;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916元,比上年增加收入211元。

3、幹部能上不能下的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隨着近兩年不斷擴大競爭上崗、民主選舉、一推雙考選拔任用幹部的範圍,增加公開選拔幹部的數量,提高幹部工作中的民主程度,使一批競爭力強的優秀幹部脫穎而出,使一些工作一般、政績平平、領導水平不高、羣衆公認程度差的幹部落聘下崗。對下來的幹部採取改任虛職、保留待遇或轉崗、輪崗的形式進行安置。同時,透過推行幹部試用期制、任期制、崗位目標責任制、任前公示制、談話誡勉制和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淘汰制度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幹部能上不能下的問題。

4、幹部隊伍的年輕化進程進一步加快,形成了梯次結構。透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使一大批政治素質高、有專業特長、實績突出的優秀年輕幹部脫穎而出。三年來新提拔的352名幹部中,35歲以下103名,佔提拔總數的29.3

%,大專以上的327名,佔提拔總數的92.9%。使幹部隊伍進一步年輕化和知識化,形成了以中青年和大專以上學歷爲主體的領導班子梯次結構,同時,從多個領域選拔和發現幹部,打破了部門、單位和行業的限制,促進了幹部交流,也提高了幹部選拔的質量。

5、促進了幹部思想觀念的轉變,調動了職工的工作積極性。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職工普遍樹立了競爭意識,傳統的“四平八穩過日子、旱澇保收拿工資”的等靠思想受到了衝擊,增強了職工的風險意識和參與意識;職工精心鑽研業務、主動參與工作已蔚然成風;觀念的轉變,促進了工作態度的轉變,提高了工作的主動性和實效性。各單位實行全員聘任制,打破幹部工人身份界限,實行競爭上崗、擇優聘任,按能力大小確定工作崗位,並且實行動態管理,嚴格考覈,及時調整,保證管理機構高效運轉,使職務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的良性發展局面逐步推開,爲更多具有真才實學的人員提供了施展才華的機會,較好地調動了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用人機制已露雛形。

6、初步打破了分配中的平均主義,激發了單位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幹部選拔任用和工效掛鉤制度的改革,按照工作人員能力業績大小確定工資收入上邁出了步伐,各單位普遍實行了目標責任制管理,明確了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和工作人員的目標責任,做到了“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身上有責任”,實現了責、權、利的高度統一,並結合各自實際出臺了相應的考覈評價制度,收入與工效掛鉤,合理拉開檔次,體現了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的分配激勵政策,幹部改變了過去“要我幹”的被動意識,變成了“我要幹”,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大大提高,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