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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局上半年法治建設工作總結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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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

國土資源局上半年法治建設工作總結範文

一是建立主體責任清單。印發了《中共XX市國土資源局黨組關於轉發湖北省國土資源系統實施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辦法的通知》,規定了市、縣、鄉三級國土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清單。

二是全面推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印發了《XX市國土資源局黨組“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事項清單》,修改完善了《中共XX市國土資源局黨組議事規則》,推行了重大決策事項法制合法性審查制度。

三是加強法治建設督察。印發了《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關於開展法治建設及普法工作督察活動的.通知》,正在組織開展全系統法治建設及普法工作督察。推行了法治建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法制科向局黨組會報告了全系統法治國土建設工作情況。

四是嚴格執行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上半年承辦土地登記行政應訴案件5件,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率60%。

二、推進普法常態化

一是建立普法清單制度。印發了《XX市國土資源局普法清單》,進一步明確了普法內容、普法對象、普法目標、完成時限以及責任單位。

二是拓展普法覆蓋面。組織開展4·22世界地球日宣傳週活動,聯合省國土資源廳、省地質局在礦博園舉辦了全省4·22世界地球日啓動儀式,XX一中學生、地質地勘隊伍等200多人蔘加了活動。組織開展6·25全國土地日宣傳週活動,邀請市檢察院專家、湖北師範學院教授爲全系統300多人作了公益訴訟、憲法、監察法等輔導講座。結合企業服務“雙千”活動,開展了國土資源法律宣傳進企業活動。

三是加強法治文化建設。與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分局)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將基層國土文化建設納入年度考覈範圍。正在督促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在鄉村、社區建設一批土地基本國策宣傳欄、不動產登記政策公開欄,刷寫一批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宣傳標語,修繕一批基本農田保護標誌牌。藉助微信、微博、網站等平臺載體開展了普法宣傳。

三、推進執法標準化

一是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健全完善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制度,制定細化了執法巡查工作規範和巡查臺賬格式,探索推行違法行爲法律後果告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爲支隊、大隊、基層國土所配備了執法記錄儀和單兵設備,做到執法全程留痕、有據可查、有證可考。組織起草了《XX市城區依法沒收非法佔地新建建築物的處置意見》並準備提交市政府討論,妥善解決執法過程中的遺留問題。

二是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全面推行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了執法人員數據庫,制定落實了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年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方案,透過隨機抽查礦業權年檢、儲量動態檢測、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等實施情況,實現了行政執法網上資訊查詢共享。

三是開展專項行政執法。組織開展了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共立案查處267件,收繳罰沒款524.91萬元,沒收違法建築物3.65萬平方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8件;組織開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專項行動,覈查土地衛片圖斑1326個,覈查面積37926.03畝(耕地11205.67畝),其中,疑似違法圖斑1118個,面積17817.1畝(耕地10062.69畝),已舉證消號873個,進一步規範了國土資源管理秩序。開展土地出讓金(違約金)清繳行動,對歷年欠繳以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已辦證但需追繳土地出讓金(違約金)的項目進行了清理,共清理出欠繳土地出讓金(違約金)項目64 宗,其中:已依法追繳25宗,追繳到位6699萬元;提請司法訴訟15 宗,正在追繳12717萬元;其他待追繳項目24宗,涉及評估價金額11197萬元。

四、推進管理規範化

一是加強清單動態管理。建立部門行政許可清單、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收費清單動態管理制度,公佈落實了公共服務清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清單,提高履行公共服務的能力。更新行政審批服務規範和指南,繼續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網上受理、審批、公示、查詢執行機制建設,健全完善容缺受理、信用管理、互聯網+服務等制度規範,辦理行政審批144件,辦理不動產登記35306件,出具不動產查詢證明24442份,提高了審批服務效率。

二是開展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將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公共服務、其他類權力等36項行政職權和服務事項接入“省政務服務一張網”,並按照全省統一的格式編制了服務指南。

三是全面推進資訊公開。健全完善主動公開資訊目錄清單,拓展國土資源配置資訊公開範圍,探索建立土地和礦業權資源配置“黑名單”制度,主動資訊公開1373條,依申請公開5件,做到了件件有迴音。

四是加強法律風險防範。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動態巡查制度,每季度檢查基層國土資源部門落實執法巡查制度情況,健全完善“早宣傳、早發現、早制止、早整改、早報告、早查處”機制。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制度,每季度檢查城區國土資源部門落實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制度情況,建立“早預警、早提醒、早介入、早會商”機制。加強城市地價管理,正在制定城市標定地價,規範和限制土地出讓地價議定裁量權。

五是推進法治制度化。在清理機關制度、查漏補缺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制度目錄清單,完成了工作例會、公務接待等制度修訂工作,用制度約束和規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