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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企業的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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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建築企業的獎懲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築企業的獎懲制度

建築企業的獎懲制度1

一、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繫好帽帶,凡是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抓住一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加倍處罰;不繫好帽帶者,抓住一次罰款20元、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2、嚴禁酗酒後進入現場作業,違者罰款100元。

3、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走安全通道,嚴禁隨意穿行外架子,違者經教育不聽勸阻的罰款50元,並且如發生物體打擊事件後果自負。

4、施工現場嚴禁吸菸,違者抓住一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5、施工現場不準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小便罰款50元,大便罰款100元。如若不能找到當事人,則對勞務公司進行相同處罰。

6、嚴禁赤腳、赤背、穿拖鞋和穿不防滑的硬底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違者罰款50元。

7、嚴禁聚衆賭博,打架鬥毆;如有此事件發生,輕者嚴厲處理,情節嚴重者罰款500~2000元,並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8、施工過程中,各勞務公司按照現場安全防護標準要求認真做好窗臺口、電梯井口、通道出入口、預留洞口的安全防護和“五個”臨邊的安全防護,必須按技術交底要求搭設外腳手架,違者罰款500元。

9、腳手架在使用期間,嚴禁隨意拆除大小橫杆拉接點杆件,扣件和卸荷鋼絲繩等設施作爲他用,違者罰款100~50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改動,必須經主管生產領導批准,並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才能改動。

10、現場設定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安全有效,施工預留洞口、臨邊的安全防護要嚴格按規程和設計方案要求進行施工。任何人嚴禁隨意拆除和更改,如發現違者,除批評教育外罰款50~200元。

11、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臨電方案和規範要求進行設定,各種用電設備必須有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嚴禁非電工自行操作和亂接亂插不規範接線,違者罰款50元。

12、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架設整齊或埋地設定,符合規範要求,嚴禁將線路隨意搭設在欄杆、腳手架鋼管上,違者罰款50元。

13、現場的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嚴禁隨意動用,對違者且不聽勸阻的罰款50~200元。

14、生活區宿舍內,嚴禁私自使用各種大功率電熱設施或其它設備做飯、燒水和電褥子取暖,對違者除教育批評外罰款50~200元。

15、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上隨意掛曬衣服,違者每次罰款50元。

16、使用機械設備做到定機定人,任何職工不得擅自使用,對非操作人員使用機械,罰款10—50元/次,出現後果自負。

17、任何機械不得超負荷運轉、作業、操作人員不準擅自離開崗位,更不能私自換人,否則對操作人員作出10—50元/次罰款處理。

二、工程質量管理方面

1、要求勞務公司嚴格按照工藝標準及規範、規程、技術交底的要求進行施工作業,工程質量必須滿足各項施工驗收規範的要求。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先責令整改,如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完善將處以100以上罰款。如需返工,一切費用由勞務公司自行承擔。

2、項目部管理人員及勞務公司專業工長、勞務班組負責人等必須仔細閱讀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洽商等的內容,不可盲目施工,如若違反,造成返工,一切費用由相關責任人承擔,並處以200~2000元每人的經濟處罰。

3、在項目部組織的每月兩次的安全質量大檢查中,對於名列第一的勞務公司,將給予2000元的經濟獎勵,對於排名最後的勞務公司,將處以2000元的經濟處罰。在公司組織的每月一次的大檢查中,公司如對我項目部罰款,我項目部將以誰出問題誰負責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及勞務公司處以同等金額的罰款。

三、工程進度管理方面

1、因勞務公司工人數量不足或因工人專業素質不能達到要求造成返工率過高而形成總工期延誤,自預定完成日期起將對勞務公司處以1000元/天的經濟處罰。

2、如勞務公司根據項目部總進度計劃及勞動力計劃,積極組織人員進場施工作業,按時完成總進度安排的任務,將給予2000元經濟獎勵。提前完成預定任務的,將在給予2000元經濟獎勵的`基礎上,給予1000元/天的獎勵,但總和不超過5000元。

四、材料管理方面

1、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扣件必須於指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不得隨丟、亂放,如若違反,對班組負責人實行罰款100元/次。

2、所有工種實行落手清制度,不服從管理或達不到預定要求,處以材料價5~50倍的經濟處罰。

3、材料不得浪費,在施工作業過程中,要注意施工方法,不得蠻橫施工,杜絕材料浪費現象,一經發現,處以材料價5~50倍的經濟處罰。

五、辦公制度方面

1、嚴格遵守項目部的作息時間表,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確有特殊情況,需提前請假。遲到罰款50元/次;早退罰款50元/次;曠工罰款100元/次。

2、所有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項目部召開會議時,任何應參加會議的人員不得缺席,如確有特殊情況,應提前向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請假,否則將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建築企業的獎懲制度2

爲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爲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並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並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乾淨整潔,並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繫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並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後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誌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後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資訊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採取不文明行爲、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並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爲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建築企業的獎懲制度3

一、總則

1、目的

爲規範和強化工程建設管理,提高各參建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資料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土建工程各項目標的順利實現,結合我公司具體現狀,制定本工程管理獎懲規定,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2、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現行規範、規章、制度、檔案、行業標準等。

3、適用範圍

工程管理獎罰規定,適用於烏審旗蒙大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所有土建工程。

二、工程質量管理

1、材料報驗

承包單位的進場材料,應向監理單位、工程部相關人員申請報驗,附質量證明檔案,驗收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

(1)進場材料未經報驗使用於工程的,發現一次處罰施工方20000元;對於被證實不合格的產品而使用的予以拆除,並處罰施工方50000元。

(2)見證取樣後,材料在使用過程中以假換真、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罰施工方50000元,並對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場。

(3)裝飾裝修階段材料實行封樣制。進場材料與樣品不符,且擅自使用的,發現一次處罰施工方50000元。材料使用過程中換料,與樣品不符,發現一次處罰施工方50000元,並拆除、清除不合格材料。

2、工程報驗

工程報驗嚴格執行“三檢制”,在施工單位自檢、專檢、互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驗收,監理驗收合格後報工程部相關人員驗收,工程部相關人員驗收合格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各分項工程施工單位自檢,自檢記錄齊全後報監理驗收,工程部相關人員驗收,否則不予驗收。

(1)未經報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序即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發現一次處罰施工方20000元。

(2)檢查記錄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的發現一次處罰施工方5000元。

(3)檢查中發現質量問題,監理下達監理通知書或工程部下達工程整改通知單,在規定期限內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擅自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處罰施工方50000元/次。

(4)工程部相關人員驗收時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檢驗批檢查出質量問題,限期對不合格檢驗批整改,發現一次處罰監理單位5000元。

3、質量控制

各進場單位必須向工程部相關人員、監理單位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許可證複印件一套加蓋公章備存;提供擬進場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和崗位證書、特殊工種崗位證書。如未提供相關資質,開工報告不予批覆。

(2)各單位必須按規定時間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未能按規定時間報送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單位,處罰施工單位5000元,未被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就直接施工的,處罰施工單位10000元。現場施工與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不符,對施工單位處罰10000元。

(3)各施工單位必須自覺地配合質檢站在工程質量方面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施工單位要認真進行整改,並及時把整改情況書面反饋給監理單位和質檢站,對整改不及時和不反饋的單位處罰2000元/次。

(4)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地方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嚴格按各自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質量標準組織施工,施工過程中質量須滿足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各分項工程驗收細則要求,對於達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的處罰施工單位3000元,監理單位督促不及時不到位導致工期延誤,監理單位負監管不力的責任,處罰監理單位1000元。整改過程中須由施工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監督落實到位,避免發生整改質量仍不達標的狀況。

(5)施工單位技術管理人員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書面),接受交底的所有人員應簽字確認,不得代簽;無技術交底即開始施工的單位,對項目經理處罰500元,施工單位處罰2000元。無技術交底開工的項目,監理單位負監管不力的責任,對現場監理處罰200元,監理單位處罰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