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爲全面推進農廉網公開規範、正常執行,特制定本考覈制度。
第二條 考覈對象:鎮農廉中心、鎮涉農單位農廉室和村農廉網站。
第三條 考覈內容:
1、組織建設情況;
2、陣地建設情況。包括農廉中心(農廉室)的面積、人員、制度、電腦、耳麥、攝像頭配置情況等;
3、網上公開資料管理。包括入網資料的審覈、入網公開紙質資料分類、歸檔、保管、備案情況;
4、羣衆查詢、訴求、網絡溝通等登記梳理彙總情況;
5、各項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
6、農廉網推進、普及情況;
7、交辦事項完成情況。
第四條 考覈結果運用
1、對農廉網的考覈,列爲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覈內容;
2、考覈結果作爲評選先進單位和個人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