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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學校學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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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中職學校學生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中職學校學生管理制度

中職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強職業學校內涵建設,提高職業學校管理水平,依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中等職業教育有關管理規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各校按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教師隊伍管理

第三條建設規劃。學校制定教師隊伍建設三年規劃和年度計劃,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逐年提高專任專業課教師“雙師型”比例,提升師資質量。

第四條培養培訓。學校加強對青年教師、骨幹教師、專業(學科)帶頭人和教學名師的培養。建立優秀教師發展機制和平臺,重點專業(學科)建有名師工作室。

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師全員培訓,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專業課教師到企業進行專業實踐鍛鍊(每兩年達兩個月以上)。每年參加省級以上培訓的教師不低於15%,學校每年用於教師培養培訓經費佔教師工資總額的8%以上。

第五條兼職教師。學校根據需要透過“特崗、特聘、特邀”等形式,向行業組織、企業、教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等聘任專業課教師或實習指導教師,建立兼職教師人才資訊庫。

第六條班主任隊伍。學校加強班主任選拔、聘任、培訓、業績考覈工作,開展班主任工作經驗交流、基本功競賽、優秀班主任評選等活動,促進班主任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第七條管理機制。學校科學制定教師聘任管理制度和具體管理辦法,開展師德師風教育,建立和完善教師崗位職責和考評獎勵機制。

第三章專業建設管理

第八條專業規劃。學校根據地方產業結構和職業崗位現狀及趨勢,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編制學校專業建設三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按專業大類建立由行業、企業、職業界人士參加的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學校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項目。

第九條專業設定與調整。學校根據專業建設規劃開設的新專業,須符合國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每年年底前報縣(區)、市教育局審批。

原則上學校每年新設(包括調整專業專門化方向)專業數不超過3個。專業專門化方向的調整情況需報市教育局備案。

第十條重點專業建設。學校重點專業開展品牌(特色)專業及現代化專業羣建設,做到思路清晰、目標明確、措施得力,體現專業優勢和學校特色。

第四章教學管理

第十一條管理機構。學校設立教務處、實訓處、專業系(部)、教科研室等教學管理職能部門和研究機構,制定並不斷完善各項教學管理制度。學校按專業(學科)成立教研組,作爲教學管理與研究的基層組織,有明確的職責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條人才培養方案。學校按照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佈的指導性教學檔案,制定專業實施性人才培養方案。專業實施性人才培養方案須經學校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論證,報縣(區)教育局審覈、市教育局審批。

學校根據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市場與企業的需求變化,每學年組織對專業實施性人才培養方案進行滾動修訂,修訂後的人才培養方案需報縣(區)、市教育局備案。

第十三條課程管理。學校按專業實施性人才培養方案開齊開足課程。在規定範圍內徵訂教材、選用課程標準(教學大綱)。使用教師自主開發的課程標準、校本教材及數字化教學資源需經教務處組織審覈,分管教學校長審批。

教材選用及徵訂情況於每學期期末前報縣(區)、市教育局備案。

第十四條常規管理。學校按學期制定教學工作計劃,加強教學常規管理,規範教師備課、授課、作業、輔導、考覈等各個環節。學校使用教務管理資訊化平臺。

第十五條實訓實習。學校建立穩定的具有教學功能、體現專業特點的校內外實訓實習基地,制定學生實訓實習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對學生實訓實習的安全教育。實訓開出率不低於95%。

第十六條教科研。教科研室負責學校教科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科研工作制度和課題研究經費政策,開展優秀教科研成果評選及重點課題研究,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廣工作。

第十七條質量監控。學校建立健全教學質量監控體系,校長每學年主持1—2次綜合性教學質量評估,教學管理職能部門每學期分別開展2—3次教學常規督導及評教評學活動。發揮省、市級學業水平測試對教學質量的監測和評價功能。開展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學校組織檢查性聽課,分管教學校領導及教務處、專業部(系)、教科室、教研組負責人每學期至少聽課20節,其他教師每學期至少聽課15節。

第五章學生管理

第十八條管理體制。學生管理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學生管理網絡,構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員育人的管理格局。

第十九條教育內容。學校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全過程,以文明禮儀、職業道德、理想信念、就業創業、遵紀守法、心理健康等爲主要教育內容,開展系列化主題教育活動,做到有計劃、有方案、有效果。

第二十條德育工作。學校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大綱》等規定,成立專兼職德育管理隊伍,建立和完善學生思想道德評價及綜合素質測評制度,開設德育課程,開展德育活動,改進德育考覈方法。按規定配備德育課教師和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

第二十一條校園文化。學校具有體現辦學特色的“校訓、校風、教風、學風以及校史、校徽、校歌”。重點專業建有鮮明專業特色和優秀企業文化的學習場所。學校社團組織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學生社團參與率達到90%以上。學校建立集教育性和服務性於一體的網絡平臺,規範學生上網行爲。

第二十二條學籍管理。學校按規定辦理新生錄取、入學和註冊手續,建立學籍檔案,不得搶注學籍、空掛學籍。每學期及時做好學籍異動的處置工作。

第六章招生和就業管理

第二十三條招生計劃。學校根據辦學條件和能力,制定年度招生計劃,五年制高職與中職(含分段培養)招生計劃分別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統一下達。

第二十四條招生宣傳。學校要在各個不同階段開展多種形式的招生宣傳活動,宣傳學校專業優勢和辦學特色。學校制定的《招生簡章》須報縣(區)、市教育局審覈備案。在招生工作中,學校不得委託非法中介招生,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進行有償招生。

第二十五條就業和創業服務。學校開設就業、創業指導課程,建有學生創業基地,組織創業、創新大賽,發佈就業資訊,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及跟蹤服務工作。每年10月上旬將應屆畢業生就業情況調查分析報告報送縣(區)、市教育局。

第七章後勤與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條校園管理。學校有校園建設總體規劃,教學區、實訓區、生活區、活動區四區分置合理,凸顯室外綠化、室內美化、校園淨化的自然環境,體現職業教育特色。

第二十七條財務管理。學校依照法規建立健全會計賬簿,規範財務收支行爲,加強內控制度審計。嚴格執行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政策。

第二十八條後勤管理。學校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登記、設施設備採購及使用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衛生、宿舍管理等臺賬,組織日常性的專項檢查,提供師生在校內消費一卡通服務,建設安全、整潔、文明、優美的生活環境。

第二十九條安全管理。學校加強安全管理組織領導,制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先進、完備的資訊化監控系統,定期組織各類安全工作檢查,健全並完善各類安全工作檔案。學校要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中職學校學生管理制度2

爲了做好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市教委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辦法。

招生學校

經市教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覈同意,並在主流媒體上公示的中職學校及經市教委批准可以開展中職學歷教育的高等職業學院,可開展中職招生工作。經教育部批准跨省招生的中職學校,可以開展跨省招生工作。

招生計劃

(一)跨省招生計劃

1、市內學校跨省招生。

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跨省招生工作統一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的要求進行。

經教育部審批的跨省招生的中職學校,要將招生專業、學制和收費標準等情況及時函告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並報重慶市中職招辦備案。跨省招生學校應在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下,加強招生管理,規範招生行爲,完成跨省招生任務,但“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中職段不得跨省招生。跨省招生學校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加蓋公章的錄取名冊到市中職招辦審覈後到市教委進行新生註冊。凡教育部未下達跨省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得跨省招生。

市內中職學校跨省招收的市外學生和經我委同意的外省市轉入我市中職學校的學生,如參加我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重慶市高考報名“三年戶籍、三年學籍”的管理規定(詳見《關於重慶市全國普通高考招生考試報考人員戶籍、戶籍資格審查的通知》(渝招委〔2006〕33號))。跨省招收或轉入的高中起點的市外中職學生,一律不得在我市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三校生”招生考試),嚴禁中等職業學校參與“高考移民”行爲。

2、市外學校來渝招生。市外學校來渝招生,在市中職招辦的組織安排下,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在渝招生計劃和招生對象執行(“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中職段不得跨省招生),將招生對象、招收專業、學制和收費標準等情況報重慶市中職招辦備案,並辦理錄取手續。凡教育部未下達在渝招生計劃的市外中職學校,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生源學校不得允許其開展招生宣傳和組織招生。

(二)市內招生計劃

全市各類中職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委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後,由市中職招辦統一組織實施。

報名對象

(一)報名對象

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及適齡社會青年,可報讀中職學校。

在校初中學生不得報讀中職學校(藝術類除外)。

(二)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

(三)其它要求

1、報考中等師範學校的學生應未婚,年齡不超過25週歲(計算時間截止到9月1日),並應參加中師學校組織的面試。

2、報考醫衛類專業的學生,應符合醫衛類招生學校的要求。

3、報考藝術、體育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如學校要求術科加試,學生應當參加加試並達到要求方可錄取。

4、藝術類中職學校招收藝術專業初中在校生或小學四、五、六年級學生的招生辦法,仍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藝術體育類中職學校招生辦法》(渝教職成〔2005〕17號)執行。擬錄取學生名冊,由招生學校按要求製作,並於7月中旬報市中職招辦審定後,統一印製錄取名冊和錄取通知書。

5、填報“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中職段的學生,應爲參加了當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並達到分數線的市內應屆初中學生。

初中畢業生基礎資訊採集及考號管理

(一)初中畢業生基礎資訊採集

繼續堅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普職聯動”,實施“一生一號一卡”,用一張資訊卡統一採集全市應屆初中畢業生資訊,統一編制初中畢業生的考號。此項工作由市教委基教處牽頭,職成教處配合,採取“先合後分”的方式進行,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由要高度重視基礎資訊採集工作,基教科牽頭,職成教科配合,採集本區縣應屆初中畢業生資訊,然後根據普通高中和中職教育招生特點和需要,共享有關數據資訊。

(二)考號管理和編排辦法

全市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的號源管理和號碼編排由基教部門負責。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報讀中職學校的號碼編排由中職招生機構負責。

考號的編排規則是:報名號共10位,第1位爲年號(年號的最後一位數字,如2010年統一定爲“0”,今後以此類推);第2、3位爲區縣代碼;第4、5位爲畢業中學學校代碼;第6至10位爲順序號。畢業學校代碼按基教部門建立的代碼庫編制,應屆初中畢業生之外的報名就讀中職學校的學生其畢業中學學校代碼統一編爲“99”。

報名和志願填報

中職招生報名及志願填報工作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報名實行普職不兼報的辦法,即:凡報普通高中的學生不得報中職學校,報中職學校的學生不得報普通高中。

(一)第一次報名及志願填報

1、報名地點:初中畢業生就讀學校。

2、報名對象:應屆初中畢業生。

3、工作職責:由區縣教委(教育局)基教科牽頭,職成教科配合。

(二)第二次報名及志願填報

1、報名地點:原則上初中畢業生在就讀學校或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報名和填報。

2、報名對象: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三)第三次報名及志願填報

1、報名地點:第一次、第二次已報名採集了基礎資訊的學生可在區縣中職招辦或所報讀的中職學校填報志願,也可自行在網上填報志願。第一次、第二次未報名的往屆生或同等學力者須在區縣中職招辦採取網絡填報方式採集資訊並填報志願。

2、報名對象:第一次、第二次僅採集了報名資訊而未填報中職學校志願的學生;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其他往屆生和同等學力者。

3、報名資格審查:應屆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報名,往屆生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證複印件報名。區縣中職招辦或中職學校要嚴格審查學生報名的有效憑證。對往屆生在新生註冊時,招生學校在驗明身份證原件基礎上,向市中職招辦提供證明其身份的相關材料複印件。

4、填報學校:第一次錄取工作結束後,在第三次報名前,由市中職招辦統一公佈未錄滿招生計劃的學校名單,學生據此報名和填報志願。

5、對已錄取學生的處理辦法:已被錄取的學生原則上不得改報其他學校。如經錄取後又確需改報其他中職學校的,區縣中職招辦或接受學生報名的中職學校,可先行採集這部分學生改報志願的資訊,但必須告知學生已被某校錄取的情況(市中職招辦將在網上公佈第一次錄取情況,供區縣中職招辦和中職學校查詢),原錄取學校必須退檔,其所改報的志願才能生效。具體退檔程序和操作辦法另行規定。

6、數據上報:第三次在區縣中職招辦報名的學生,其報名數據由區縣中職招辦在市中職招辦公佈的網上進行報送。對在學校報名的學生,由中職學校按市中職招辦的統一要求在網上進行,具體操作辦法另行規定。

(三)志願設定

今年中職招生志願共設三個批次。

1、高職(高師)批志願。

2、中職第一批:市級重點及以上中職學校志願。

3、中職第二批:試辦及以上中職學校志願(含教育部下達的市外在渝招生的中職學校)。

(四)志願填報及錄取順序

學生每一批次可填報1至2個學校順序志願,每一學校志願可填報1個專業志願。錄取工作按批次和學生志願順序進行,當學生已被上一批次學校錄取,後面各批次所有志願自然失效。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生源學校和招生部門,認真做好學生志願填報工作,充分尊重學生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重慶市初中畢業生基礎資訊及志願資訊卡”必須由學生本人填寫並經本人簽字。學生志願一經填定,任何人不得再作改動。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指定填報志願或限制學生選報志願,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從嚴懲處。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基礎資訊及志願資訊卡管理辦法,在輸入微機後封存備查,指定專人管理,確保完整真實和管理有序。

考試

全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工作由區縣教委(教育局)中學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中職招生不單獨組織升學考試。報考高職(高師)、中職的學生都必須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各區縣中職招辦要主動與區縣中學招生辦公室加強溝通與協調,確保報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他應屆初中學生的成績能及時、準確地輸入中職招生成績庫。

面試、術科加試和體檢

師範類招生學校的面試,藝術類、體育類招生學校的術科加試,其面試和術科加試工作由有關學校自行組織。凡組織學生面試和術科加試的中職學校不得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新生入學後,各中職學校應結合專業要求組織學生進行體檢,體檢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

新生錄取

今年中職招生錄取工作分兩次進行,市外來渝招生學校只參加第二次錄取。

(一)對象和學校

1、第一次錄取對象爲第一次報名且填報了中職學校志願的學生。

2、第二次錄取及註冊對象爲所有到校就讀中職的學生。

(二)錄取方式

第一次錄取採用遠程網上錄取,錄取通知書由市中職招辦統一打印,並透過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及時發放到招生學校。

第二次錄取與新生學籍註冊工作一併進行。由招生學校到市中職招辦設立的錄取現場提出申請,經審覈後,由市中職招辦打印併發放錄取通知書和新生註冊名冊(已退檔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