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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預算制度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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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經費預算制度範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經費預算制度範本(精選5篇)

經費預算制度1

爲加強我校經費管理的綜合性、有效性、嚴肅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貫徹“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預算法》和《會計法》的總體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既要考慮學校事業發展和建設的需要,更要考慮到學校財力實現的可能性。預算編制必須堅持“收支兩條線”管理原則。

1、編制收入預算,要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根據義務教育階段的收費政策,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預測學校的全年收入,儘量避免赤字隱患。

2、編制支出預算,要堅持量入爲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在確保正常執行開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業發展支出。

二、預算的編制和審批程序

1、學校各室根據學校總體目標和本部門的具體任務,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項費用開支的性質、用途和金額,跨年度使用的專項資金應按進度分年度提出計劃。

2、學校財務室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彙總各室提出的下年度事業經費支出預算,綜合考慮增減變動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預算建議數。

3、校長辦公會議審議單位綜合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報學校教代會透過。

三、預算編制方法

學校經費預算要根據財力實現的可能性,參照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並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進行編制。在編制時要根據情況制定各項經費的預算定額,使學校經費預算有據可依,防止預算編制的隨意性,做到預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實際。學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預算。

四、預算的執行和調整

1、預算的執行。預算執行包括收入預算的執行、支出預算的執行和預算平衡三個部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既要積極組織收入,確保各項收入及時足額入帳,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實現年度預算收支平衡。學校的收入必須全部入帳,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絕對不允許私設“小金庫”。

2、預算的調整。爲保證學校預算的良好執行,維護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說明具體原因,經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後,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安排支出。

五、其他事項

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列入年度支出預算方可安排購置。購置固定資產需專人管理,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報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審批,實施採購,需自行採購的,貨比三家、綜合考察。

2、預算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覈算。預算一經批准,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3、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彙報到主管領導,經同意後方可購買。

4、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審覈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並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校長表態,副校長簽字後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5、財務室於每學期末在教代會上彙報學校經費的收支情況,並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經費預算制度2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總務處爲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學校之外設定同級機構。

3、學校總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制定會計人員崗位職責。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學校行政組同意,不得任意調動和撤換。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總務處應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按照國家政策標準並進行公示。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爲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後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總務處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並報學校行政組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爲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爲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總務處應配合有關部門,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總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總務處有權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

4、學校總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總務處應定期向有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

2、總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總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具體如下:

(一)、學校一切開支必須建立專賬,專人管理,學校每學期至少要組織一次賬目清查並簽字。

(二)、嚴格履行財務管理手續,即收支票有原始憑據或經辦人的印件,且由學校報賬員主管會計統一收繳,統一管理和使用,堅持批款一支筆,嚴禁亂收費,亂罰款。收費(含罰款或公物賠金)不入賬作挪用處理(除給予紀律處分和全部追回外,另罰金額的25%)

(三)、報賬員必須做到報賬及時,且賬據、錢相符,日清月結。對漏收的要負責追回,對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付,認真履行財務監督和增收節支的責任。

(四)、行政經費不準借支和挪用,特殊情況,可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校長批准,但借支時間不得超一個月,否則按2%計算月息。

(五)、學習輔導資料必須由學校統一徵訂,即備課組長、教研組長確定資料,教研處、勤辦談價,分管教學和後勤的校長審批,最後校長簽字付款。若有個人私自徵訂,學校拒付資料款。

(六)、出公差的費用按有關檔案報銷,若有超出檔案規定範圍款項,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經費預算制度3

1、根據國家對醫院實行"金額管理,差額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原則,醫院各項收支都納入預算管理範圍內。

2、在編制預算時應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和上級部門下達的任務結合本院情況,本着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略有結餘的原則進行編制。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3、收入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計劃目標及醫療收費標準增減情況進行編制。

4、支出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計劃、收入預算、物價變動情況等進行編制,既要保證醫療業務活動的需要,又要量入爲出,處理好需要與可能兩者間關係。

5、差額預算補助、專項補助、科研經費、大型維修、大型設備購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專項補助,按照上級部門下達的預算指標編制,做到專款專用。

6、使用分配的各項資金收支預算,應根據收支結餘和有關規定提取金額編制。

7、各項預算報表經院長辦公會審定後嚴格管理。

經費預算制度4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預決算管理制度》、《浙江省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考覈試行辦法及考覈標準》,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管理原則

根據國家對醫院實行"覈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原則,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二、預算編制原則和方法

1、在編制預算時應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和上級部門下達的任務,結合本院情況,本着"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略有結餘"的原則進行編制,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2、收入預算應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計劃目標及醫療收費標準增減情況進行編制。

3、支出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計劃、收入預算、物價變動情況等進行編制,既要保證醫療業務活動的需要,又要合理節約的精神,處理好需要與可能兩者間關係。

4、差額預算補助、專項補助、科研經費、大型維修、大型設備購置以及清欠基金及其他專項補助,按照上級部門下達的預算指標編制,做到專款專用。

5、預算編制一般採用的方法主要有:定額預算法、比例預算法、標準預算法、零基預算法、彈性預算法、概率預算法。上述的預算編制方法在實際工作中一般都是交叉或綜合運用的,預算編制人員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項的輕重緩急測算每一科目、款項支出的需求。

三、預算審批程序

1、各項預算報表應經預算管理委員會討論並經院務會及職代會審議透過後,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凡未列入預算或超出預算的重大開支應按規定審批程序報批後纔可執行。

2、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醫院發展規劃,在對預算期經濟形勢做出初步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標。

3、各職能科室根據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的工作目標,要求所屬責任科室上報爲完成工作目標需要的經費及預算項目。

4、購置專業設備和電腦設備的預算需要提交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審議。

5、財務科彙總職能科室的預算項目,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四、預算執行

院級預算按規定程序審覈後由財務科嚴格遵照執行。凡已列入預算的,財務科應保證正常用款需要;凡未列入預算或超出預算的開支,未經規定程序追加或調整的任何人無權決定付款。

五、預算分析

醫院應至少每半年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覈、評價收支預算進行執行情況,分析完成與否的原因,發現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保證全年預算的順利完成併爲編制下半年度預算提供依據。

六、預算調整

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當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由於國家有關政策的變化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使原批准的預算數發生較大的`變動,應編制調整方案(調整的原因、項目、數額、措施及有關說明),並經預算管理委員會討論透過,報經主管部門調整預算;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小時,由醫院自行調整,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經費預算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實現集團戰略目標,規劃集團資源配置,明確集團經營責任,強化集團業績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總部及各分公司。

第三條實行統一的預算表格和預算方法,各分公司的預算初稿和定稿須報總公司總經理處審批和備案。

第四條總部財務部負責預算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各項預算工作。

第二章年度預算管理

第五條所有涉及集團經營活動、資金支出的事項均應納入年度預算內容。預算年度自公曆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第六條年度預算是集團開展業務經營活動的依據,是年度業績考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七條年度預算支出是各預算主體可供開支的最高限額,但不是其實際執行依據。實際執行必須以月度預算或預算外事項審批作爲依據。

第八條年度預算編制與審批程序:

1、總部財務部於每年第四季度提議召開年度預算啓動會議,以明確年度預算相關事項。

2、各預算編制主體應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預算,並提交給相應的審覈環節。

3、各審覈環節審覈調整各預算,並與預算編制主體溝通、協調。

4、總部財務部審覈調整所有預算,彙總整理年度預算草案,提交總經辦審批,經總經辦審覈批准後成爲集團年度預算案。

第九條預算準備是指集團在確定年度預算時,爲防止由於不確定因素或無法預見因素導致整體業績無法實現,而作的準備項目。如需動用預算準備,需經總經辦批准。

第十條如因經營環境發生變化須調整年度預算,需經總經辦批准。

第三章月度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月度預算是爲確保年度預算的實現,並結合當月實際情況而編制的動態預算。月度預算管理事項由總部財務部根據公司經營管理需要而確定,目前應納入月度預算管理的事項如下:

損益預算、現金流量預算、整車採購預算、配件採購預算、精品採購預算、資本支出預算、廣告市場預算、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採購預算、招聘預算、培訓預算、裝修預算及其他重大事項及特殊事項預算。損益預算、商品採購支出預算和廣告市場預算等屬於常規性預算,由總部財務部設定統一預算格式和內容;特殊事項預算是指重大事項或非常規事項預算,由預算申請人以書面形式申請,如裝修、搬遷等。

第十二條各部門在預算申報時,應對重大事項或特殊事項做出合理解釋說明。資本支出、廣告市場和特殊事項的預算應分項目實行明細預算。由於預算資訊提供不全導致預算審覈不能透過,及因此對業務產生影響或造成損失,由該預算申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月度預算流程:部門申報→歸控部門審覈→財務審覈→月度預算會議審定→預算審批反饋。

1、各部門應於20日下班前將預算提交給歸控部門。如果20日爲節假日,則部門應於節假日前將預算提交給歸控部門。

2、歸控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即22日下班前將審覈後預算提交給財務部。

3、財務審覈應在2個工作日,即24日下班前完成。

4、月度預算會議應在月底或月初召開,以保證月度預算及時下發並執行。

5、總部財務部應在預算最終審批後1日內將預算審批結果反饋給各部門。

後一審覈環節有權增刪、修改前面環節提交的預算,但應與前一環節先行溝通。如果溝通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則由後一環節將雙方意見共同提交給下一環節裁決。

歸控部門由總部財務部指定,通常是對該事項具有控制能力、可以對該事項提供專業參考意見的部門。各部門應將主管領導審覈後的預算,依據不同申報事項提交給不同的歸控部門審覈。目前歸控部門的設定如下:日常辦公用品、辦公設備、低值易耗品——行政人事部,培訓、招聘事項——行政人事部,廣告市場——市場部。

第十四條各環節的總監或部門經理是該環節的預算責任人。各環節預算必須經預算責任人認可後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預算責任人如需授權他人代行其預算責任,必須以書面形式或郵件形式通知總部財務部,但其授權並不能免除預算責任人所應承擔的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五條預算責任人應指定1人作爲本環節的預算管理專員,並報財務部備案。預算管理專員負責本環節日常預算事務,包括預算資料收集、預算時間控制、預算溝通協調、預算執行分析、預算結果反饋等等。

第十六條如有特殊情況導致某一環節不能按時提交或審覈預算,必須由該環節預算責任人或其指定的預算管理專員在該環節截止日前向下一環節預算管理專員和財務部以書面形式或郵件形式提出申請,並由財務書面確認或郵件確認後,方可延遲。

如果財務部確認可以延遲,則由財務部重新確認預算流程時間,並通知所有環節預算責任人。通常按原定時間順序後延。

第十七條各環節應嚴格遵循預算流程時間,按時提交或審覈預算。未經許可而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申報或審覈,後續環節有權拒絕受理。如因此而對業務產生影響或造成損失,由該預算責任人自行承擔。並由該預算責任人承擔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八條各環節在審覈預算時,如果認爲前面環節的編制或審覈存在重大失誤,應報總部財務部備案。總部財務部確定後,應追究其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九條月度預算會議由財務部定期提議召開,通常在每月(財務結帳月)月底或月初,參加人員包括總經辦及總經辦指定其他人員(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內容包括本月預算審批、上月預算分析、預算違規通報等等。總部財務部應於會議前將會議內容透過郵件或書面形式發給所有參會人員,如有參會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於會議召開前將審覈意見以郵件或書面方式發給總部財務部,由總部財務部提交會議討論。各分公司應參照總部規定,形成月度預算會議制度,由財務部門定期召集分公司負責人和各業務部門經理(主管),一起召開預算審覈會議和預算執行分析會議。

第四章預算外事項

第二十條預算外事項指在月度預算時無法預見的重大事項。對於月度預算無法預見的重大事項,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執行,且時間緊急無法納入下月預算時,可透過預算外申請進行審批。

第二十一條預算外事項申請流程:參照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月度預算流程的規定。但預算外事項的申請人需自行跟蹤“財務審覈”前各審覈環節,以保證預算能得到及時批准。

第二十二條預算外事項申請時,除參照月度預算要求應提供詳細說明外,還必須提供月度預算無法預見的證明,及不能延遲至下月預算的理由。如未提供此類說明,審覈環節有權拒絕受理。如果因此而對業務產生影響或造成損失,由該預算申請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各審覈環節在審覈預算外事項過程中,如果認爲該事項不屬於預算外事項的審批範疇,有權拒絕受理。

第二十四條各預算審覈環節須在受理預算外事項一個工作日內將審覈意見答覆預算外事項申請人並提交給下一審覈環節,財務部須在預算外事項最後批准後的一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書面通知預算申請人和相關部門。

第五章預算執行管理

第二十五條預算執行基本原則:先預算,後執行。所有應納入月度預算管理的事項必須經月度預算或預算外事項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二十六條預算支出執行控制有兩種方式:分項目控制和總額控制。

分項目控制是指預算執行時應按預算明細項目進行控制,且明細項目執行金額必須控制在該項目預算金額以內。分項目控制適用於資本支出、廣告市場和特殊事項預算。

總額控制是指預算執行時按預算費用項目進行總額控制,實際執行總額應控制在預算總額以內。總額控制適用於損益預算中不涉及廣告市場和特殊事項的其他支出項目,如差旅費、招待費等。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在申請執行已獲預算批准的事項時,應明確註明預算批准時間,如××月度預算,或××預算外事項批覆。

第二十八條行政部或其他相關部門須與財務部密切配合,對未經預算審批或執行金額超出預算金額的事項,行政部應拒絕採購,財務部應拒絕付款,否則應承擔相應的管理和經濟處罰責任。

第二十九條如屬特別緊急情況無法先進行預算審批的可得到公司授權規定的最終審批人郵件同意後先執行,但須在一週內補齊預算審批手續。

第三十條未預算先執行或緊急情況得到批准執行之日起一週內未補完預算手續的,應作爲重大違規事項,由總部財務部追究其預算管理和經濟處罰責任。

第六章預算管理責任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預算管理責任是指預算責任人在預算管理過程中未嚴格執行本制度而應承擔的責任,包括預算日常管理責任和預算執行控制責任。

第三十二條預算日常管理責任是指預算責任人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過程中未按本制度執行而產生的所有責任,包括:

1、預算時間方面的責任:未按時編制或審覈預算;

2、預算內容方面的責任:未保持客觀謹慎態度編制或審覈預算;

3、預算流程方面的責任:未經預算審批而先行執行。

第三十三條預算執行控制責任是指預算責任人未完成預算指標,或未按審批後預算執行控制而應承擔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總部財務部應視情節輕重對預算責任人進行不同處罰,經月度預算會議透過後生效。預算處罰包括:

1、違規函告:指財務部對情節較輕的預算違規行爲相關責任人或部門出具的書面函告。函告事項包括:未按時編制或審覈預算;未保持客觀謹慎態度編制或審覈預算;其他事項。同一責任人在年度內受到三次函告則應進行經濟處罰。

2、經濟處罰:針對情節較重、或導致公司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的預算違規行爲進行的經濟處罰。經濟處罰按所涉及事項金額的1%-100%範圍內進行扣款處罰,如果不涉及金額的,則按次處以500-1000元的扣款處罰。經濟處罰事項包括:未預算先支出、未保持客觀謹慎態度編制或審覈預算且造成公司損失、超預算開支、其他造成公司損失的事項。

3、其他處罰:對於情節特別嚴重、不適用於違規函告或經濟處罰的預算違規行爲,應進行其他更嚴厲的行政處罰,如降薪、降職、免職等行政處罰,其他處罰可與經濟處罰一併進行。

第七章附則

本制度由總部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如有與以前相關規定或制度有衝突的以本規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