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環保設備獎懲管理制度

學問君 人氣:4.22K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環保設備獎懲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保設備獎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各級管理人員開展安全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形成比、學、趕、幫、超的良好局面,建立“全員、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的四全安全管理模式,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保障公司安全、穩定、健康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於臨沭公司各部門、車間(以下簡稱各單位)的安全綜合量化考覈,各單位參照本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考覈。

第二章 職責

第三條 本規定由安全環保部制定,安全環保部依據本規定對公司各單位及員工進行考覈。

第四條 相關單位負責根據安全環保部的考覈層層分解落實到有關班組和個人。

第三章 獎懲內容

第五條 安全環保責任履行

1、相關人員安全環保職責履行不到位,經督促後仍未落實到位的,每次給予責任人5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

2、因安全環保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發生事故的按《安全環保事故管理制度》進行考覈。

第六條 勞動紀律管理

1、廠區內未在吸菸室吸菸者給予辭退處理,並扣單位考覈分5分/次;各分管衛生區域、工作區域內有菸頭,給予責任單位50元/個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發現外來人員吸菸,每次給予對所在區域的責任單位負責人1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

2、酒後上班或班中喝酒的,給予當事人辭退處理,並扣單位考覈分5分/人,同時責令當事人退出生產廠區。

3、工作時間打盹、睡崗者每人次罰款200元,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氨站、鍋爐、DCS崗位、危險化學品崗位、空壓站等危險性較大的崗位人員打盹、睡崗給予500元的罰款,並扣所在單位考覈分5分/人。凡在當季度違反第二次的,對當事人給予辭退處理。凡在垛頂、設備頂部、設備內部、配電盤後等危險部位睡崗者給予辭退處理。

4、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違者每人次罰款100元,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

5、工作時間無故脫崗、串崗,每人次罰款200元,凡在當季度違反第二次的,對當事人給予辭退處理。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氨站、鍋爐、DCS崗位、危險化學品崗位、空壓站等危險性較大的崗位人員脫崗、串崗,給予責任人轉崗或辭退的處罰。

6、未按規定進行巡迴檢查的,或點檢記錄不及時(不真實),每次罰款50元,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

7、工作時間打遊戲、打牌、玩手機、織毛衣等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每人次罰款200元,凡在當季度違反第二次的,對當事人給予辭退處理。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

8、嚴禁車間內部替班、跨車間替班,如出現替班現象,對當班班長罰款2000元,連帶車間主任罰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由當班班長、車間主任按2:1的比例承擔全部事故損失,同時給予班長免職處理,車間主任降級處理。

9、車間內部人員換班,必須經過車間主任簽字審批後,方可換班,審批單要交生產部備案。如未經審批就換班,對當事班長罰款1000元,車間主任連帶罰款500元;造成事故的,由當事班長、車間主任按3:1的比例承擔全部事故損失,同時給予班長免職處理,車間主任降級處理。

10、生產中心內部人員借調到其他車間生產,調入方負責人必須對借調人員進行崗前車間級、班組級安全培訓,借調人員需無條件服從調入車間管理規定。未進行崗前二級安全培訓便上崗,給予調入方負責人1000元處罰;未培訓造成事故的,由調入方負責人承擔全部事故損失,同時給予免職處理。

11、車間各班組在開班前班後會時,必須全員參加。不準出現計件工提前上班不參加班前會、提前下班不參加班後會現象。如出現以上情況,將對責任人考覈500元/次。

12、班中禁止提前下班,如發現一人提前下班,將對責任人考覈1000元,連帶班長500元,連帶主任300元。如有特殊情況班中請假,必須經班長籤批,攜帶籤批的出門證方可出廠。在19:00至次日8:00期間,如未有出廠手續出廠的,給予當班保衛人員100元的處罰。

13、以上未涉及到違紀行爲,視情況給予50-1000元的處罰。

第七條 會議管理

1、安全環保部組織的會議及其他活動中,出現遲到、早退的給予當事人50元的處罰,無故不參加的給予當事人100元的處罰,(有事必須由員工所在單位負責人向安全環保部負責人請假),不遵守秩序的給予5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人次。

2、車間和班組未按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或班前會的,給予車間主任或班長50元

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

3、會議材料不齊全等其他不符合會議管理要求的給予責任單位50-1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

第八條 培訓教育管理

1、新入廠員工、試用人員、轉崗人員、外來實習人員、新工藝、新技術從業人員、工傷復工人員沒有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私自安排上崗的給予責任單位負責人500元/人次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二、三級教育完成後,未完善《三級安全教育卡》的,給予培訓負責人50元的處罰,未按時交回《三級安全教育卡》的'給予責任人50元的處罰。

2、沒有制訂年度安全培訓計劃的單位,考覈單位負責人200元,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培訓計劃不符合本單位實際需求的且拒不整改的給予責任單位1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

3、未按年度安全培訓計劃進行培訓的,考覈單位負責人50元/次,並扣責任單位1分;培訓學時及內容達不到要求的,扣責任單位1分/次;無培訓記錄、考試成績及培訓實施方案的,扣責任單位1分/次;安全培訓及相關記錄弄虛作假,經覈實後給予責任人200元的處罰,扣責任單位2分。

4、安全培訓教育臺帳不齊全,每少一項扣責任單位1分。

5、未按照安全專項活動(安全生產月活動、冬季四防活動、夏季四防活動等)的要求開展相關工作的每項次扣責任單位2分。

6、安全環保部組織的考試出現不及格的,每人次給予不及格者50元的處罰,並扣責任單位0.5分。

7、未按時上交本單位安全工作總結、安全工作計劃、經濟責任書籤訂等相關材料的,一項扣責任單位1分;上述材料內容不符合要求或嚴重失真的一項扣0.5分。

8、各單位對上級或公司安全檔案、會議內容等有關精神,未按時傳達的,一次扣責任單位1分;經查出每人次不瞭解的給予當事人50元的處罰。

9、未按規定要求開展班組安全活動的給予班組長2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 2分/次,內容不符合要求或記錄不全的給予班組長50元的處罰。

第九條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1、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而獨自作業的,給予當事人2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

2、特種作業人員未嚴格按照相關規程進行操作的,每次給予當事人200—5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

3、特種作業人員未正確佩戴或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給予當事人100—2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

4、到期未按要求參加複審或培訓未透過考覈的,個人承擔複審費用。

第十條 檢查與隱患整改

1、安全環保部所查出的隱患,每條扣責任單位1分;收到《檢查通報》或《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單位不按時進行整改的,扣單位考覈分2分,並給予責任單位200元的處罰;整改完反饋不及時的,每拖一天扣單位考覈分1分。

2、各單位自查安全違章違紀並按公司制度做出經濟處罰的,每考覈100元,加1分。

3、安全環保部所查隱患已整改完畢,事後又重複出現的,處罰責任單位負責人200元,扣單位考覈分2分。

4、各單位未按規定次數和規定內容組織檢查的,每少一次扣單位考覈分1分,檢查內容不符合要求、敷衍了事的一次扣單位考覈分0.5分。

5、相關人員無故不參加安全檢查的,一次給予當事人1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

6、各單位需配合各類安全生產檢查,車間DCS室、操作室窗戶嚴禁遮蔽、門禁止反鎖,違者考覈當事人200元/次,扣單位考覈分1分。

第十一條 現場作業管理

1、現場作業未辦理有關票證的,每次給予作業負責人200元的處罰 (作業時票證不隨身攜帶的視爲無票證),存在違章指揮的直接罰違章指揮者500元;作業票證代簽、空項、潦草的,每次給予作業負責人50元的處罰;作業票中安全措施未落實的,每少一項給予作業票證審批人100元的處罰,給予作業負責人200元的處罰;未設監護人,給予作業負責人200元考覈;出現上述情況每次扣單位考覈分2分。

2、移動式電動工具未按規定使用漏電保護器等安全保護裝置,給予責任人2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現場檢修設備未採取停機、斷電、掛牌等安全措施的給予當事人辭退的處罰,給予班級負責人1000元的處罰,給予車間安全員及車間負責人5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0分。

3、進行動火作業時,氧氣、乙炔瓶間距小於5米的,或氧氣、乙炔瓶距離明火小於10米的每次給予作業人員1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使用無防震圈的氣瓶或無阻火器的乙炔瓶,每次給予使用者1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移動氣瓶時使用滾動方式的、使用車輛轉運時未固定的、氧氣乙炔混放使用或轉運的、乙炔瓶放倒使用的、氣割管線接口處未捆紮的、氣瓶放在烈日下暴曬或放在靠近高溫源處作業

的,考覈當事人100元,扣單位考覈分1分;壓力錶損壞未及時更換的,給予作業人員1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氣割作業中氧氣、乙炔氣管線禁止出現打結情況,違者給予50元考覈,扣單位考覈分1分。作業時未清理或隔離周圍易燃物的每次給予作業負責人1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

4、進行高處作業時,登高人員未系或未規範使用安全帶的給予當事人500元的處罰,給予作業負責人2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5分,在當季度連續出現兩次的給予當事人辭退處理;使用腳手架未固定的、登高作業時高空拋物的、上下爬梯時未設專人掌扶的,給予當事人100元處罰,給予作業負責人5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

5、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時,對於強度大時間長的作業必須30分鐘輪換或休息一次,未執行給予責任人100元考覈,扣單位考覈分1分。

6、啓用設備前未進行全面檢查,未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給予當事人2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視情況給予1000-10000元處罰;啓用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每次對崗位人員考覈100元,扣責任單位2分;設備啓用前未將“禁止標誌”摘除的一次扣責任單位1分。

7、進入生產廠區的員工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的每次給予當事人100元的處罰(包括佩戴不規範),在倉庫內垛頂或車頂未佩戴好安全帽的,給予當事人1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違章將安全帽當凳子使用的,考覈當事人100元。

8、縫包工、電工、維修工等特殊崗位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200元,並扣單位考覈分2分。

9、生產廠區女工留長髮且上班期間未盤起的,每次給予當事人100元的處罰,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

10、車間、倉儲部在進行成品和原料碼垛時,若碼垛不規範,造成垛子歪斜,形成安全隱患的,每次給予碼垛人員100元的.處罰,並扣所在單位考覈分1分;車間、倉儲部人員在進行原料和成品扒垛時,未按安全要求進行階梯狀扒垛、順向扒垛或圖省事從垛間抽取肥料袋造成垛子倒塌的,每次給予扒垛人員200元的處罰,並扣所在單位考覈分1分。

11、攜帶危險物品入廠者罰款500元—30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當事人辭退的處罰,同時可報司法機關處理。

12、使用≥36∨以上電源臨時作業時,電源線未架起或未作保護的,對直接責任人或值班長每次罰款100元,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電源線裸露、用內膜包紮、不用插頭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中,每次對責任人罰款200元,並扣單位考覈分1分;清理檢修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