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教職工請假制度草案參考

學問君 人氣:1.22W

1、教職工因事、因病、因公請假應事前經領導批准,並報請分管領導辦理好任課調代事宜後,方能離開工作崗位,未經請假或未予准假,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無故曠工處理。

教職工請假制度草案參考

2、病假須憑醫院證明辦理請假手續,事假半天以上,須憑書面報告分管領導辦理請假手續,而且任課情況自行調整、事前辦好。半天以內經分管領導批准;一天以上經園長批准;三天以上要報幼兒園領導班子研究後答覆批准與否。

3、公出或節假日在家,因特殊原因或身體有病,不能及時返校者,事前請假有困難的,來園後應憑證明立即辦理補假手續,凡事前不請假,事後不補假的,按曠工處理。

4、凡請假期滿後延長假期的',需及時辦理手續或補假手續。請假期滿後,需向有關領導口頭或書面請假。 5、婚假:因教師職業具有一般職工所不具備的寒暑假,故幼兒園提倡教師假期中安排結婚事宜,並給予適當獎勵。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假於2016年1月1日起取消。)

6、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7、婚假的請假時間需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以便單位作出工作上的安排和禮節上的部署。假期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含雙休日的時間。 教職工本人結婚,由領導批准,一次性給婚嫁3天,從結婚日算起,一次性休完,不得補休。

8、產假:山東新計生條例規定,合法生育產假15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遇節假日順延。

9、喪假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由本單位領導批准給喪假3天,主喪人可增加2天。一次休完,遇節假日不得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