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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考勤請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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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假制度

小學教師考勤請假制度

1、全體教師要以學校工作爲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到校長室寫請假條並由校長簽字。無特殊情況不得捎假或電話請假。

3、請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過1天。

4、請病假連續超過2天的(含兩天),需由醫院出具證明,併到中心小學請假。

5、凡如婚假、喪假、產假等有上級規定的,按有關檔案執行。

6、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調好課務,並將調課安排報校長室。

7、工作時間內,凡因私事沒有請假外出的,視爲曠工,學校視情節另行處理。

8、外出教師必須進行外出、返校登記,並交請假條以備存檔

二、獎懲辦法:

1、每月設全勤獎40元。

(1)一個工作日爲6節課,請假一節爲1個小假,3個小假爲0.5天,6個小假爲1天。

(2)請假累計0.5天以內扣5元;累計1天以內扣15元;累計2天以內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3)曠工1節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2、期末設學期全勤獎100元。

(1)請假累計1天以內扣20元;累計3天以內扣50元;累計3天以上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2)全學期累計曠工1節扣50元,累計曠工半天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三、本制度適用於正常工作日和校外集體活動以及節假日全員加班。